201503批次课程考试法学概论C卷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0/10分)1、在民事诉讼中,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是()A、不动产所在地法院2、在我国,有关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只能由()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3、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称为()。B、最惠国待遇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D、迁徙自由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C、3个月内审结6、甲将乙的东西误送到丙的家里,那么丙取得该物品属于()A、不当得利7、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D、1995年8、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人民法院对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6个月9、我国现行宪法首次修改于()A、1988年10、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是()B、国家干预原则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0/10分)1、民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B、自愿C、公平D、诚实E、等价有偿2、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有()A、普遍保障原则B、基本保障原则D、平等保障原则E、差别待遇原则3、以下哪些年龄点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A、17岁B、13岁C、10岁4、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A、总理B、副总理C、国务委员D、国务院秘书长5、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相同的种类有()A、拘传D、拘留三、名词解释题(共10题、0/30分)1、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指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无法就业等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团体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3、企业: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或服务性业务的营利性的社会组织。4、国家行政:国家行政,又称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实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5、债: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6、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7、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8、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9、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10、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四、简答题(共4题、0/20分)1、简述紧急避险的必备条件。答:紧急避险的必备条件为:(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得;(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4)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2、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答: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为:第一,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第三,行为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答: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三个特征:⑴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⑵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⑶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国家先定力。4、简述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答: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1)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投毒、放火、爆炸等承担刑事责任;(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5)对不满16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家长和监护人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五、案例分析题(共1题、0/15分)1、王某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2003年,王某也死亡。王某留有4间房屋的遗产。遗产未分割,王某的儿子也死亡。为这4间房,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问题:这4间房该如何继承?为什么?答:4间房应由王某的外孙女继承两间,王某的儿媳分得和继承1.5间,王某的孙子继承0.5间。因为,王某妻子早亡,4间房皆为王某死时个人财产,即遗产。王某的父母、妻子皆亡,故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儿子和女儿。女儿早于王某死亡,由外孙女代位继承。故由儿子和外孙女平均继承,各得房屋2间。继承开始后,王某儿子继承的2间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无其他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儿子死亡时,应将其中1间分割给儿媳,另1间为王某死时遗留个人财产,即遗产。王某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儿媳和孙子,二人平均继承,各得0.5间。至此,王某儿媳分得和继承房屋共计1.5间,孙子继承0.5间,外孙女继承2间,女婿不能继承。六、论述题(共1题、0/15分)1、试述国家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答:国家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⑴性质不同:国家行政具有鲜明的公共性质;一般行政所涉及的组织与管理活动则只具有局部或个别的非公共性质,它只是以其组织内部一般性和勤杂性事务为对象和范围;⑵目的不同:国家行政的目的在于公共利益;一般行政的组织管理活动,则是以追求团体利益为目的;⑶依据不同:国家行政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一般行政以社会组织的章程和相关合同为依据;⑷手段不同:国家行政中行政主体享有许多特权,可以采用许多手段,如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手段等,这些手段可以直接表现为对相对人权利的限制和剥夺;一般行政中,任何一方都不享有优越于他方的特权,更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方;⑸救济方式不同:国家行政中若发生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一般行政中若发生争议则只能通过申诉或仲裁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