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420010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预可研):一般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二、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2)完成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信、通路、场地平整)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4)有关土地使用权一级批准5)已办理报建手续概算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内容变化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15%以上(含)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或修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算调整等),应按程序上报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前期工作立项过程经批准的可研报告,是项目决策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主要内容如有变动,应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过程评价经济评价社会影响及移民安置评价环境影响及水土保持评价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综合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管部门的评价施工准备的主要内容施工准备的条件2/33三、建设实施阶段1、工程开工: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1)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已经设立2)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经确定,并分别订立合同5)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6)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落实来源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2、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1)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2)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3)机电及金属结构4)施工组织设计3、建设项目管理三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四、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1、水工建筑物定期安全鉴定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常规维修养护二类闸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三类闸达不到设计标准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正常运行四类闸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存严重安全问题,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主体开工条件重大设计变更1)水闸首次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10年一次2)水库大坝首次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一次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基础处理、消能防冲、边坡处理、地下洞室支护或布置方案的变化;除险加固或改建扩建工程主要技术方案的变化主要料场场地变化;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和工程总进度的变化3/332、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程序: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项目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3年内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重点小型项目原则上在资金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工并验收。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分为4、蓄水安全鉴定1)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组织实施)2)鉴定专家组:由专业水平高、工程设计与施工经验丰富、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1/3以上人员须请责任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各参建单位的在职人员或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其他人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五、建设稽查1、原则:客观公正高效2、实行稽查特派员负责制3、执行稽查任务时遵循回避原则4、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大坝安全状况三类一类坝无重大质量问题按设计正常运行的二类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三类坝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法人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4/33开标前开标后420020招标投标一、必须招标招标方式不招标四、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进行预审的一般不再后审五、招标条件:招标人发出(第一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日前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5日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开标前)中标候选人公示≥3日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以上的2)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200万,但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国家重点水利项目2、地方重点水利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水利项目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水利项目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收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的2、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时要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影响施工或配套要求5、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6、国家规定其他特殊需要经过行政监督部门批准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5、有关征地、移民以落实或明确安排同时满足5/33六、招标程序420023施工投标一、投标条件:1)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性和资质符合性2)财务状况3)投标人业绩4)信誉良好行为记录发布期限3年,不良发布期限不少于6个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和投标预备会处理招标文件异议编制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确定中标人重新招标1)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合同技术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2)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1)应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4个媒介之一发布2)招标人不得以投标备案、设置不合理条件、资格审查等方式阻碍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4)邀请招标应向3个以上发送邀请5)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重新招标1)招标人可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主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2)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3)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疑问,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1)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方便补齐2)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只能有一个。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信用等级分为诚信AAA级——信用很好AA级——信用好A级——信用较好守信BBB级——信用一般失信CCC级——信用差6/335)项目经理资格6)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报价不超过注册资金的5倍二、投标程序1)编制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加盖公章和签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章正本1份,副本4份A4纸装订成册不得活页2)自主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可自主提交,但只有中标人的方予以考虑3)遵守投标有效期约束56天4)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递交不按要求提交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和中标人退还并支付利息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参加开标会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地点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中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都应当众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6)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主动澄清,不得改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组成:①至少5人(由招标人代表与技术、经济专家两部分组成)②单数③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也不得是监管部门人员④专家不少于2/3⑤专家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直接确定⑥定标前名单应保密7)原件8)评标公式期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三、评标办法1、最低投标价法2、综合评估法(一般多采用)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详细评审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投标报价等进行量化打分7/33420030施工分包管理一、分包管理职责1、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2、各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有管辖权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3、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主要建筑物: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由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4、合同实施过程中,下列情况项目法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能力;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工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对该推荐分包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5、项目法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项目法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以上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项目法人的指定分包不得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负责因指定分包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职责划分可由承包人与项目法人签订协议明确8/33二、承包、分包管理职责1、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2、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或分包工程的是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3、转包1)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驻派相应管理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4、违法分包1)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2)将主要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