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研究目的、任务和内容•目的与意义–研究制定实施保障措施是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保障措施是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是加强和改进规划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实施手段规划目标•土地的供给宏观调控•土地利用管理(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土地开发利用的投入•土地利用与配置的评价•实现土地供需总平衡•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有效执行依赖于各种因素和条件1、理想的或好的政策方案是有效执行的前提条件2、政策的有效执行依赖于强有力的执行组织及各部门或单位的密切配合3、政策的有效执行需要目标团体或政策对象的配合4、环境的变化以及客观条件的不具备会妨碍政策效果的取得5、在政策执行的博弈中,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差别,地方政府有可能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力图从中央获得更多的利益。基本原则1、立足于现行法律法规基础,有所创新2、体现国家土地规划管理的要求,与现行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3、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与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客观实际调整规划的机制相结合主要研究内容1、研究提出促进规划目标实现的配套衔接的实施制度,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用途管制规则。2、研究促进规划目标实施的行政约束措施、激励机制和社会监督措施3、结合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的措施。(一)技术路线与工作流程二、研究思路和方法外业调查文献、专题资料收集外地调研上一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分析研究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土地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的专题报告。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新一轮规划实施背景和要求(二)研究报告的提纲1、上轮规划实施采取的保障措施及成效2、存在的问题规划实施方案相对滞后用途管制实施未达效果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尚不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有待加强3、新一轮规划实施环境变化与要求“十一五”规划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要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土地利用战略、城镇体系的发展与建设对规划目标的要求4、区域条件分析与土地战略目标的实施区域发展的条件分析与土地资源调配区域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区域土地利用与用途管制5、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措施的改进(三)重点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①现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分析:–综合其他专题研究成果,结合现状和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对规划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及其自然条件、社会条件进行理性分析,阐述其对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上轮规划实施管理措施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总结成效,明确问题;②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与实施的背景研究:•只有对影响规划实施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出适宜的选择和调整。•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结合土地利用战略研究专题成果及其他发展规划的目标,探讨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背景和发展趋势对规划实施的影响。③规划区域条件分析与实施措施体系的改进•区分规划实施地区资源、社会制度、经济基础条件的差异性;•对有关规划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条件、投入、成效进行分析总结,为新的规划目标实施,提出改进方向。④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条件的区域分析•分析不同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方向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区域性差异和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分区域阐述土地利用调整和用途管制规则。⑤实施保障措施体系的改进与完善研究•提出符合规划地区资源区域条件、社会经济基础的、保障规划目标实施的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措施。如何保护我们良田沃土?如何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三、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措施的改进与完善1、完善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制度(1)明确各类重要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协调各类用地矛盾,编制区、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2)明晰市、县、乡不同层次规划组织机构实施管理的权限与义务(3)重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内部协调,建立规划实施的流程机制(4)结合实际有选择地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范围及重点项目,制定相关配套措施。(5)保障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建立不同用地区的用途管制规则。概念: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的制度。内容:•土地按用途进行合理分类,•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登记注明土地用途,•对用途变更实行审批许可制,•实行土地利用监督管理,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严格查处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点1.强制性管制就是强制性管理。土地用途管制就是国家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作出对土地使用上的限制和对土地用途转变的许可、限制许可或不许可的规定,并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进行约束的强制性措施。2.严肃性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土地用途也就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否则就属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3.权力性实行土地利用规划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管制权衍生于国家对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4.直接性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通过划分土地用途区,确定分区内土地规划用途,编制详细的条款式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来实现,对土地使用用途都已作出了直接的规定。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点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土地用途管制规则是在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各区的土地用途的基础上,对土地使用和用途变更作出的限制、许可或限制性许可的条款,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直接依据。农业用地区管制规则农业用地区的管制应包括农地非农化的管制和农地农用的管制两个方面。坚持的原则是“农地、农有、农用”,即限制农地非农化,鼓励维持农用,有限制的许可农地区内部用途的变更。1.耕地区耕地区是根据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来确定的,包括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两部分。(1)基本农田依《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是确保人口高峰年对粮食需求量的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耕地应优先用于发展粮棉油、蔬菜生产,不得乱占滥用和弃耕;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4)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定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必须取得占用许可后按质量实现占补平衡只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和其他零星非耕地、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2)一般农田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无论是城镇还是村镇亦或独立工矿区,都包括建成区和规划区。1.建成区(1)建成区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功能定位;(2)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废弃地的挖潜;(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保证公益事业建设对一部分土地的需要。(1)确定建设规划区的界限和用地数量,确保人均占地或者总规模不突破规定标准;(2)分阶段保护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确需新增用地的优先供给非耕地或者劣质耕地;(3)本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在批准用于建设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用,也不得废弃撂荒。2.规划区工业用地区分区管制规则1)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各项建设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2)工业用地应集中布局,按项目性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市、县范围内合理选址。鼓励其他零散分布的工矿企业向工业区集中。3)优先建设低污染、低能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项目;限制可能对临近地区产生不利环境影响的冶金、建材、石化、机械、轻工食品等项目建设。4)本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在批准用于建设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用,也不得废弃撂荒。暂不利用区管制规则1.禁止任何不合规划、破坏自然生态的江河挖土或填土行为,不得围湖造田;2.鼓励在陆地水域根据市场需要设立水产养殖区;3.防洪区外的滩涂、苇地及其他表层有机质的土地为农业后备土地资源,限制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利用应避免生态恶化。2、完善行政约束措施(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落实与管理方式的改进(2)土地规划实施责任制(3)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与规划许可(4)建设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可行性报告与规划控制要求结合。如根据规划严格审查项目的用地规模、布局、占补平衡和用地计划指标等。(5)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相挂钩方式(6)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划用地现象要依法查处土地利用计划的实施(一)分解落实土地利用计划(二)严格把好建设用地审批(三)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四)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五)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告制度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日前下达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继续坚持从严从紧安排用地的原则,总量维持2005年水平。下一步,各地将抓紧进行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门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在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建设用地需要,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转用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农用地转用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一律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指标分类管理,加强对用地结构和方向的调控,城镇村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指标不得混用。3、建立激励机制(1)利用税收的调节功能提高新增建设用地的门槛,规范农用地转用、征收行为,以及提高存量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不合理扩张用地。(2)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农用地的扶持力度,提高土地使用者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等措施,引导土地利用行为朝着规划确定的目标发展。(3)利用土地收购储备和建立土地基金等措施调节土地供求。(4)利用地价与土地收益分配政策调节土地供求等。(5)实现“两保”目标的奖励,基本农田易地代保的补偿政策等。4、建设社会监督体制(1)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即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渠道与途径等。(2)规划公示制度。使规划实施管理的各个步骤都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3)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即公开规划内容、规划实施政策要求、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等。(4)社会监督制度。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状况、效果及规划调整的背景进行监督。5、更新技术手段(1)对规划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从规划编制、计划管理、预审管理、批后管理、地籍管理的全程监控体系。(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规划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供技术支持。(3)适时进行实施效果评价,督促有关各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调整修订规划,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4)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做好规划修编机构资质认证审查;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6、完善其他配套措施•如拆迁安置、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子女入学、低保、社保、合作医疗、户籍管理、社区管理等,也是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成果资料(一)成果资料的内容图件部分文字部分土地利用规划图各种专题地图施工图等土地利用规划说明书、文本、技术报告、工作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一)土地利用成果的编制1.图件的编制2.土地利用规划文本及说明书的编制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成果资料工作底图规划草图成果图样图初步和计划设计图件清绘图件整饰编写的内容编写的方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的内容1)前言。简述规划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2)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简述规划区域自然条件、资源概况、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区位条件、土地利用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等。3)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简述各类用地数量、人均占有量,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及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