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页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宣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汽车抵押贷款页内容简介一、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政策介绍二、借款学生毕业前银行、学校、学生本人应做的准备工作三、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的贷款展期手续四、不及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后果五、如何归还贷款及还款注意事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3页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政策介绍(一)老政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一)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进入还款期后立即开始还款(按月/季、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最长四年内还清;整个贷款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负担50%,贷款学生自己承担50%。学生在还款期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银行不收取违约金。(二)实际执行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最长设定为4年,毕业后的第一季度只还利息,不还本金;从第二季度起开始按季、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贷款本息(为减轻借款人初期还款压力,银行有意降低了季度还款金额,而把每期的降低金额集中在最后一期统一归还)。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4页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政策介绍(二)新政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一)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最长六年内还清;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100%贴息,学生毕业后的次月一日起,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学生在还款期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银行不收取违约金。(二)实际执行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最长设定为6年,毕业后的前两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从第三年起开始按季、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5页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后应做的主要工作学生在毕业离校前60天内,应在高校组织下办理以下相关手续:1、应将毕业去向、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研究生)、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家庭最新联系电话、联系人、贷款合同号、实际贷款金额、贷款到期日、还款帐号、新老政策区分等信息如实提供给所在院系助学贷款管理人员,二级院系核实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由贷款办分院系按就业和继续深造分类汇总后报贷款银行。2、参加银行举办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宣讲大会。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6页3、携带借款合同、还款存折及首页复印件、录取通知(读研深造、专升本学生)、身份证件、学生证件、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等与银行签订《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或《展期协议》,确定还款金额、还款账号、起止时间、还款方式、季度还款金额等相关手续;借款人的还款存折如已丢失或更换,必须提前告知贷款银行,并在贷款行进行补办和更新信息。4、妥善保管银行发放的《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保证在毕业离校后2个月内根据最新的联系方式准确填写《确认函》相关内容,并根据贷款银行提供的地址和收信人名称寄回贷款银行。5、未办理以上手续的借款人,学校不得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7页学校在借款学生毕业前后应做的主要工作1、借款学生所在院系助学贷款管理人员应统计毕业学生的毕业去向、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研究生)、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家庭最新联系电话、联系人、贷款合同号、实际贷款余额、贷款到期日、还款帐号、新老政策区分等信息,二级院系按就业和继续深造分类汇总核实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由贷款办按院系分类汇总后加注辅导员名单、联系电话,并与银行提供的毕业生信息清单内容进行核对。2、对于核对中发现的任何不符之处及时与银行、院系、借款学生进行联系修正和补充完善,最后确保各方资料与实际完全一致。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8页3、核实学生提供的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的地址、电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确保将来与借款人联系时畅通无阻;4、向将在本校以外读研深造的毕业生的就读院校邮寄并回收《国家助学贷款外校研究生联系确认函》;5、在学生毕业离校前60天内,高校应组织借款学生参加贷款银行举办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宣讲,与贷款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等相关手续;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9页6、彻底清理毕业学生在校期间的欠息(老政策);7、未办理以上手续的借款人,学校不得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否则银行将追究学校贷款办的违约责任。8、学生离校后,学校应该经常与借款学生保持联系,并将学生的最新联系方式告知银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0页贷款银行在借款学生毕业前后应做的主要工作1、在借款学生毕业前60日,贷款银行从消贷系统中提取毕业学生贷款信息,编制《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表》,内容包括姓名、学号、合同号、贷款帐号、还款帐号、贷款余额、贷款到期日、家庭地址、家庭最新电话等;2、将《学生信息表》与学校提供的信息表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学生联系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与毕业学生实际情况一致;3、在消贷系统中调整并打印毕业借款学生的还款计划表;4、准备《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展期协议》、《联系方式确认函》、《外校研究生(专升本)联系确认函》、《老政策毕业学生欠息清单》和《宣传折页》等资料,部分资料可交于学校先行组织学生填写或办理;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1页5、对毕业借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宣讲;6、与毕业借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等有关手续;7、根据协议内容,在消贷系统中对学生贷款信息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和学生进行更正;8、对所有签订的协议进行签字盖章,并返回给学校和学生本人;9、督促学生及时寄回《联系方式确认函》,并对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在消贷系统再次进行更新维护。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2页三、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升本)学生的贷款展期手续①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凭录取通知书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并在毕业离校前30日内向学校贷款办递交贷款展期申请,由学校贷款办统计汇总;②贷款办安排时间组织读研深造的贷款学生与银行逐一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在本校以外读研或专升本深造的借款人还须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外校研究生(专升本)联系确认函》,保证在毕业离校后2个月内根据最新的联系方式准确填写《确认函》相关内容,并根据贷款银行提供的地址和收信人名称寄回贷款银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3页③贷款展期后,若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老政策贷款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50%的贴息,借款学生必须自付50%;新政策贷款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100%贴息,学生不承担读研期间的利息。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4页④借款学生读研期间,每年应至少与学校贷款办和贷款银行分别联系一次,确认联系方式有无变化;研究生毕业前60个工作日内,应与贷款银行签订《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确定还款起止时间、还款方式、按季还款金额等,并提供最新的联系方式。⑤老政策借款学生必须在结清目前所欠利息的前提条件下方可受理展期申请。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5页四、不及时或不还款会产生的后果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6页对于借款学生本人:A:支付高额罚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归还贷款的,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在现行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B.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记录报送人民银行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对学生今后的工作、生活以及其他各个方面有一定的影响。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7页C、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以及违反借款合同中各约定条款的借款学生:银行将需要公布的违约学生信息提供给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8页D、个别借款学生在进入还款期后,以暂时未就业、马上要结婚、购房等原因不履行还款义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进入还款期后必须要还本付息,这些原因超出了政策规定的范围,不能做为不还款的理由,因此将追究其违约责任;E、对屡次催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银行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通过发律师函、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强制收回贷款。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19页对于借款人所在院校:A、一旦借款学生不还款或不及时还款而在媒体上曝光,就会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对学校以后的招生以及就业都将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B、如果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一方面其主管部门将召集校长戒勉谈话,直至降低违约率再继续进行该校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另一方面会影响其他申请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学生。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20页对于贷款银行:A、借款人不还款或不按时还款,会使贷款形成不良乃至呆坏账,将对银行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21页贷款小常识:按人民银行要求,银行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能按时收回本息的贷款称之为正常类贷款,金融财务制度规定计提贷款本金1%的坏账准备;一旦未按时收回贷款本息,逾期90天以内属于关注类,计提贷款本金2%的坏账准备金;逾期90-180天属于次级类,计提贷款本金25%的坏账准备金;逾期180-360天属于可疑类,计提贷款本金50%的坏账准备金;逾期360天以上属于损失类,计提贷款本金100%的坏账准备金。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22页B、如果贷款产生较高的不良率,银行工作人员在内部的考核方面将首先受到严厉的制裁;银行在对外的形象上将大打折扣;银行的效益将直线下降;银行正常运营将可能出现困难;客户为回避风险会选择投奔其他银行;这一系列的反应会严重影响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C、其他银行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性,也拒绝发放助学贷款,导致助学贷款工作进展不利。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23页提前或按时归还贷款的好处A、可以少付甚至不付贷款利息;B、可以免去高额的罚息(现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C、为借款人的诚信记录添上新的一笔,为以后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奠定良好的基础。D、可以提高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为以后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打开方便之门。这样利己、利人、利国、利民的好事何乐而不为?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24页1、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相关规定A、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或终止学业)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正常的还款方式是学生每季将资金存入还款协议规定的还款帐户中,由银行电脑系统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自动扣划。B、借款人可以选择按还款计划表正常还款,也可以选择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部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银行不计收违约金.五、如何归还贷款及还款注意事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第25页2、具体还款方式A、正常还款借款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的次月1日(含1日)起,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之前按还款计划表上列明的金额将当期还款额足额存(汇)入还款协议规定的还款帐户中,否则银行电脑系统自动做逾期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毕业后在西北五省工作的学生:在银行电脑自动扣款日(每季度30日)前,在中国银行任意一家网点将资金存入还款协议规定的存款帐户中即可[跨省存款收取0.5%(1-50元)的手续费,本省内按0.3%(2-40元)收取手续费,本市内免费]。(使用长城CHINAREN卡可免收手续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