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六月目录河海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指南...............................................................1河海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52011级研究生基地专业实践工作时间表......................................................6各基地学生联系人一览表...............................................................................7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通讯录...............................................................................9河海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总结报告(样表).............................1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计划及开题报告书(样表).................13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全日制工程硕士样表)..................19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1河海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指南(2011级)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河海大学关于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河海校科教〔2009〕36号)有关精神,河海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工作并获得通过,方可取得论文答辩资格。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培养环节,为了保证专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现就相关工作指导如下:一、专业实践工作要求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入研究生培养基地开展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工作。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应在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实践工作,了解国内外在本领域中的发展方向,重点培养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加强在科研动手能力方面的训练,积累应用研究的经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以完成的实习总结报告和实践所在单位评语作为考核依据,取得实践环节成绩和学分。二、专业实践工作内容全日制工程硕士在基地参加专业实践工作(简称基地研究生)的主要内容:1、实践课程学习。完成河海大学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课程学习。2、职业素养培养。通过专业实践,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规范,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3、学位论文研究。包括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三、专业实践工作方式基地研究生在基地通过顶岗实践方式,结合所学专业进行科研实践或工程实践,在相关部门的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生产实践,或在基地导师的指导下,承担或参与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科研工作,如工程规划、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产品研发、应用研究、实际问题调研等。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2四、专业实践工作管理1、基地研究生在基地参加专业实践工作的实行双导师制。在基地期间,基地导师为研究生的责任导师,研究生每周至少向基地导师汇报一次学习、科研、工作等情况;积极参加一定的学术活动,每两个月撰写一份报告,对阶段性学习、科研情况进行总结,报告须基地导师审阅并签字。2、基地单位负责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包括提供学习、工作、科学研究等设施。3、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必须每两周至少与学校导师联系一次,汇报思想、学习、科研等情况。学院加强与研究生实践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采取适当方式定期了解学生专业实践状况,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关心。五、专业实践工作纪律要求1、基地研究生应按照《2011级研究生基地专业实践工作时间表》,根据基地安排,按时到基地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必须认真阅读《河海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2、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基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制度、保密制度、请假制度、考勤制度等),不得擅自离开基地。有关请假等手续应按《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和基地相关规章制度办理。3、基地研究生应对基地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相关资料保密负有保密义务。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图纸、数据记录、底片、资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均不得携带出基地或上网等。如因各种不当行为造成泄密,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基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结束时,必须将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整理干净,按要求完成工作交接,经基地允许方可离开基地返校。5、基地研究生返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内导师和所在学院报到,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六、基地研究生论文工作1、基地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前四周内完成。开题报告会可在基地公开进行。2、基地研究生应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前四周内完成。3、基地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3论文答辩等环节,有关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基地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时基地导师要签署意见。4、基地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应在学校进行。七、专业实践工作考核1、基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结束时,研究生应撰写《河海大学研究生基地实践工作总结报告》,按时提交给基地导师,由基地单位组织考核。2、基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考核以实习总结报告和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工作表现(含劳动纪律等)、业务能力等为依据,考核通过者,取得实践环节的学分。未取得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者不能申请答辩。3、河海大学研究生基地实践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基地单位一份、研究生所在学院一份、答辩完成后归档材料存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至所在学院。八、相关文件1、河海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方案(试行)(河海校科教〔2010〕104号)2、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2010〕115号)3、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科教〔2010〕74号)4、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50号)5、河海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6、河海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审参考(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手册》或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九、其他1、校内住宿:学生赴基地实践前可以办理退宿手续,如返校需住宿,可持学生证至学生处的社区管理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住宿标准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按天或按月收取。(友情提醒:请于7月2日前办理退宿手续,否则开学初将收取一个学年的住宿费。)2、保险事宜:河海大学为每位进入基地的研究生购买人身保险。3、图书馆借书:从2012年6月25日起,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借书权限改为3本,借期为1年(从2012年6月25日-2013年6月24日)。6月25日之前借的书,借书期限仍为3个月。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4(友情提醒:请及时还清3个月借期的图书,以免超期罚款。)4、组织发展学生在基地期间,党员发展工作仍由学院负责。符合条件的基地,可以成立学生临时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对象作考察工作,将考察材料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在基地期间提出入党申请,需回校参加党课学习与考试。5、招聘信息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可以通过浏览河海大学就业网挂出的招聘信息,或通过学院网站和辅导员实时了解招聘信息(就业网:)。此外,就业指导中心将重点单独向招聘单位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招聘单位同意,也可采取网络面视的手段解决面视问题。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5特别提醒:研究生进入基地前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河海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是指研究生到学校指定研究生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单位,进行顶岗实践的实践活动。2、研究生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实践期间应遵守所在地和所在单位各项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3、研究生实践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严禁酗酒和游泳;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活动;注意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4、对于外出实践地点涉及环境恶劣、情况复杂区域时,应事先了解当地气候、地理、治安、灾害等有关情况,要有必要的防患意识和安全预案;要尊重当地民俗和民风。5、研究生在基地期间,如需离开基地,应向基地导师和实践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获批擅自离开者按违纪处理。6、研究生实践应按既定计划进行,应主动与导师保持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7、研究生实践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基地培养单位和所属学院报告。8、研究生实践期间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实践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62011级研究生基地专业实践工作时间表序号时间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备注12012年7月中旬之前前往基地报到研究生院各基地单位22012年9月底之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基地导师、基地第三学期前四周内完成32013年3月底之前完成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基地导师第四学期前四周内完成42013年4月底之前完成实践工作总结报告研究生5基地考核鉴定基地62013年5月上旬办理手续离开基地返校基地7到所在学院报到校内导师、学院82013年4月—5月论文预答辩导师地点:基地或学校92013年6月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论文答辩校内导师、学院地点:学校说明:基地考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如考核未通过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专业实践,并且基地不再提供相关费用。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7各基地学生联系人一览表序号基地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备注1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李浩159964728342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孙瑛152955132023常州佳讯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肖磊158505015274常州市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白永昌158505013765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张伟152955115216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李玲158506066237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李洪强152955271998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施超159962686559淮安水利局郭腾飞1585066709710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尹广林1515057029911黄河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樊杰1529557181512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杨正1585066594913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张志浩1585067038314江苏省电力设计院唐一铭1585066509915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刘津铭1585066993116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盛爱晶1585062080217江苏省盐城市水利局李悦1585062155618江苏中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俞艳1529553765919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凌科1585067498720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常娜1529553661921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张弛1585066279622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王红艳1515051656923上海傲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邵泉媛1585050090624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丁文圣1585050728225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陆扬1595175326026深圳市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华燕1529553373527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张璐1585066555228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胡淼1385171371129水利部水文局(水利信息中心)付言章15850660025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2011级)8序号基地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备注30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陈思宁15850664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