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财字005恒大地产集团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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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地司财字[2011]第005号签发人:许家印恒大地产集团差旅费用管理规定集团各中心、部(室)、属下各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差旅费用的控制,保证出差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系统各个单位。第二章出差界定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到距离办公所在地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城市办理公务为出差。第四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到距离办公所在地100公里以内城市办理公务当天不能来回的视为出差。第五条员工到距离办公所在地100公里以内办理公务当天来回的为外勤。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的项目及标准第六条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项目分为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三部分。第七条差旅费报销标准:1、交通费报销标准:集团总裁助理以上领导及地区公司负责人据实报帐;集团中心、部(室)总经理(含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地区公司其他领导、下属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出差交通费标准火车为硬卧、高铁为二等车厢、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文件轮船为二等舱、飞机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据实报帐;其他中层干部及普通员工出差交通费标准火车为硬卧、高铁为二等车厢、轮船为二等舱、乘坐飞机需报集团主管领导或公司负责人审批,其他交通工具据实报帐。2、住宿费报销标准:集团董事局领导据实报帐;集团总裁助理以上领导及地区公司负责人一般地区800元/天,特殊地区1200元/天;集团中心、部(室)总经理(含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地区公司其他领导、下属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出差住宿费一般地区500元/天,特殊地区800元/天;其他中层干部及普通员工出差住宿费一般地区300元/天,特殊地区500元/天。3、伙食费报销标准:集团董事局领导据实报帐;集团总裁助理以上领导及地区公司负责人100元/天;其他人员80元/天。差旅费报销标准详细见附表一。第八条足球俱乐部、排球俱乐部教练组成员、队员差旅费标准按《广东恒大排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办法》及《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执行,其他人员按本办法执行。第九条员工外勤办理公务只报销来回公共交通费及误餐费,公共交通费据实报销,误餐费标准为15元/天。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流程第十条各部门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员工出差单》,并依权责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报销差旅费时需附《员工出差单》原件。第十一条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在差旅费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部分费用自理。第十二条特殊情况确需超过差旅费标准的,另行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地区公司或下属公司另行报各公司负责人批准。第十三条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真实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原则上不含出租的士票。第十四条员工因公出差报销伙食费,如果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的,伙食费按每人每天50元补助,同一次出差不能采用两种报销标准。第十五条如在出差期间经公司领导批准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报销当天的出差伙食费。第十六条差旅费报销天数以实际住勤天数为准,若多人出差同一地点由其中一人统一办理报销手续的,需列出差明细表加以说明,并要填证明人。第十七条员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亲的,须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地区公司或下属公司人员须公司负责人批准,绕道费用全额自理。第十八条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出差的费用由集团董事局领导审批。第十九条因公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回来十五日内到财务报销。若有借款且逾期不报销者,扣发其当月工资。第二十条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报销差旅费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并提请监察室查处,一经查实将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中心。附表一:差旅费报销标准表;附表二:员工出差单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差旅费管理规定抄报:许主席、公司领导恒大地产集团财务中心2011年3月1日印发(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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