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关于日常教学检查制度的若干规定教学检查是学校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全面了解每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进行情况,规范教学行为,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学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一、期初教学检查(一)检查时间:每学期第3周前。(二)检查方式:各系部自查,教务部抽查,并汇总通报。(三)检查内容:1.检查教学准备情况(1)对照编制要求,审核、审批课程授课计划。(2)对照编写规范,检查教师备课情况(至少2周完整教案),由教研室全面检查、各系部抽查。检查情况应填写《南铁院苏州校区教学常规检查情况记录表(期初)》,抽查情况应填写《南铁院苏州校区教学常规抽查情况记录表(期初)》。(3)检查教学场所设施完好情况和教材、教学用品到位情况。(4)检查实习实训准备情况,包括场地、设施、器材、材料、实训(实习)计划、实训(实习)指导书、实训室课程表等。(5)确定并上报教师辅导安排,每位任课教师的辅导时间平均每周每门课不得少于30分钟。以教研室为单位,编制《教师辅导安排表》、《教师辅导登记表》。2.检查教学秩序(1)校区、系部开展教学巡视,检查教学秩序。(2)校区、系部组织到班听课,检查教学实施情况。3.检查教学档案(1)按照编制要求,检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大纲》是否适用、齐全(2)检查教师期末教学资料上交齐全情况(3)按照“校区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检查教学资料整理、移交情况4.检查上学期课程教学质量分析(1)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质量状况分析,写出分析报告。(2)系部汇总并开展系部所属课程教学质量状况分析,写出分析报告。5.检查工作安排情况(1)根据系部工作计划,编制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上交教务部。(2)根据本系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各教研室(专业负责人)工作计划。6.检查所属班级学生的报到和注册情况(四)检查要求82各系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建部门教学检查小组,拟订自查工作安排,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按以上检查内容,撰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于第3周星期五前与相关材料一起交教务部。检查中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需要学校协调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方案。教务部结合各系自查与校区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二、期中教学检查(一)检查时间:每学期第11~14周。(二)检查方式:由各系部采用听课、检查资料、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教务部根据情况对各系部进行抽查,并汇总通报。(三)检查内容:1.检查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进度、作业布置与批改、测验、辅导、实验(实训)组织、采用多媒体上课情况、听课、参加教研活动、教室日志填写等。由教研室全面检查、各系部抽查。检查情况应填写《南铁院苏州校区教学常规检查情况记录表(期中)》,抽查情况应填写《南铁院苏州校区教学常规抽查情况记录表(期中)》。2.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各系及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及教学进度,重点检查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注重更新、传授本专业(学科)新的技术和动态;教学过程中是否注意引导、启发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运用多媒体课件讲课的教学效果;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解决是否确当等。3.检查实践教学情况各系按照“实践性教学规范”,组织对实践教学是否按时进行、资料是否齐全、教师实践教学水平、学生实践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照“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对所属实训基地的各实训(实验)室开展包括教学管理、场地管理、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等在内的全面检查。4.检查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教研活动的记录、教学日常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团队建设、校企合作进展情况等内容。5.检查教学管理规范情况对照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检查教学进程管理、课务管理、考证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工作执行情况。6.检查教学档案建设对照校区“教学档案建设管理办法”,全面检查上学期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情况。7.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各系组织人员对学生上课出勤、上课纪律、专业学习、第二课堂、学风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或处理意见。8.开展教学情况调研83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四)检查要求:由教务部召集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专题会议,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系部按照要求制定出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各系部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认真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整改意见,使检查工作收到实效。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第14周星期五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教务部结合各系自查与校区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三、期末教学检查(一)检查时间:每学期最后3周。(二)检查方式:各系自查,校区期末教学检查小组根据情况对各系部进行抽查,教务部汇总并通报。(三)检查内容1.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课程教学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课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检查教师下半学期备课情况、教学进度、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室日志填写等。由教研室全面检查、各系部抽查。检查情况应填写《南铁院苏州校区教学常规检查情况记录表(期末)》,抽查情况应填写《南铁院苏州校区教学常规抽查情况记录表(期末)》。2.检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情况(1)专业建设情况,包括专业群建设情况(含新专业开发和调研);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情况;专业顾问委员会工作情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与落实;专业主任工作情况。(2)课程建设情况,包括课程开发、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实施改革、课程管理情况、课程资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校本教材开发等。(3)教学改革情况: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3.检查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情况(1)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情况,包括建设方案、设施设备购置、使用和管理(设施设备检查报修记录、管理台账、材料管理、设备完好率、管理制度、环境建设)等。(2)实训(实验)项目开发,包括实训(实验)计划制定、实训(实验)指导书编制、实训(实验)报告等。(3)实训(实验)组织管理:包括各班实践环节的教学实施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成绩考核及评定情况、实验实习开出率、考证通过率等。(4)顶岗实习管理:包括实习计划与安排、实习管理与考核、实习工作总结。4.检查考试考核组织与管理情况(1)各课程考核大纲制定和落实情况。84(2)平时考核情况:包括课程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学生考勤、阶段考核等。(3)考查课程的考试(考核)与学生成绩评定等情况。(4)考务工作组织和落实情况:包括试卷命题及制作情况、考试组织情况(含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作弊及处理情况;试卷批阅情况,成绩登录及成绩分析情况,试卷归档情况等。(5)考试方式改革实施情况。(6)成绩组成与报送抽查情况。5.检查日常教学管理情况(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教学工作总结。(2)教师教学考勤管理:包括出勤、调停课、迟到、早退情况;(3)教学质量管理:包括日常教学检查记录、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包括评教评学情况)及结果、教学质量分析和改进措施等。(4)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情况:包括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用品的准备情况、教材征订情况、实习安排等情况等。(5)教研室管理:包括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听课情况、教师手册完成情况、任课教师学期教案(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小结、教研室资料整理和归档情况等。(6)学生学籍管理情况:包括班级学生名单、学籍处理文件、学籍变动记载等。(7)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包括教师基本信息、学期任课课程(含学分、学时)、教学检查情况记载、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含评教情况)、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任务、教科研工作与成果、教学竞赛、获奖和荣誉登记等。6.检查校企合作情况(1)校企合作基本情况:包括工作计划总结、合作企业基本情况、数量和内容(协议书)、合作情况自我评价等。(2)校企合作作用表现:包括合作项目进展、双向交流情况、合作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实训基地)、深度合作成效(订单培养、企业冠名、共同研发、引企入校、引校入企、人员互派)等。7.检查师资队伍建设情况(1)专任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师资状况分析、建设计划和措施、进修和培训组织、双师素质培养、企业实践活动、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竞赛活动等。(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数量与质量、聘用和管理等。(3)教研与科研情况:包括课题、项目、论文、教材等情况。8.检查教学档案资料收集情况按教学档案资料目录检查。(1)教师教学业务资料:包括教师教案、实践性教学记录本、教师手册、听课记录本等。(2)考试考核资料:包括课程考试方式报表和统计表、各课程形成性考核资料、考务管理资料(期末考试实施方案、双向细目表、命题质量审核表、考场情况记录表、试卷、试卷分析表、成绩85记录表)等。(3)教学管理资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考试(考核)大纲、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教学任务书、校历、进程表、课表、教室日志、停调代课审批单、辅导签到表、教师业务档案、外聘教师教学考核记录本、教研室工作手册、教学检查记录等。(4)学生学习资料:包括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日记、作业样本等。(5)其他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工作会议记录、系部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其他教学有关文件。(四)检查要求由校区分管领导召集专题会议,布置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各系部应组建本单位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小组,根据工作布置制定自查具体安排,做好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系领导及教研室主任要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整改意见,使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在学期结束前将《期末教学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区领导为组长、教务部部长为副组长的校区期末教学检查小组,进行校区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检查工作。教务部结合各系自查与校区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