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区域施工安全管理1、供电设备房送电后有专人24小时值守,各个站的门禁口,进入轨行区左右线的门禁口挂设送电通告牌,每个站的轨行区左右线的隧道口挂设有电提示牌,区间每一百米挂设有电提示牌和成品保护牌。对带电管辖区域张贴的安全告知、送电通告及安全警示牌,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定。2、各施工单位进入供电设备房或轨行区带电区内施工,必须24小时前到电力调度室办理工作票,并严格执行“请、消令”制度。需要停电作业的必须向电力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停电后由我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进入关键设备房、设备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站台板下电缆夹层,在关键设备房内《出入登记本》详细登记,并由供电单位人员陪同,方可入内进行施工。3、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供电设备房必须佩戴平安卡、工作牌,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场作业。4、各施工单位未经我部许可不得在带电区域(变电所、变电所电缆夹层、强电电缆井、站台板下电缆夹层、靠近轨行区环网电缆1米范围内)施工。5、施工单位进入变电所带电管理辖区,必须听从我部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工作监护人的指挥。施工人员严禁触碰和操作供电设备,高处作业时严禁踩踏供电设备,防止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6、施工单位进出变电所带电管辖区域内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施工单位施工机具、材料不得在变电所带电区设备房内存放。7、各施工单位进入带电管理辖区施工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均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配置。8、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带电区内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令,严禁私自动火作业,并自行配备灭火器和现场监护人员。供电设备房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火作业。9、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带电区内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对焊渣、火花采取防护措施,并现场监护人员。可以利用防火布覆盖不少于两层进行火花防护。10、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施工时不得踩踏带电电缆,不得有砸、压、磨损等直接接触电缆的行为。在电缆线路附近施工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任何机械或工具伤害电缆,造成高压电缆漏电,导致恶性触电事故发生。11、进入轨行区带电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请、消令”制度,要求各施工单位的所属监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堆放在环网电缆侧,工完后,旁站人员要进行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查,加强对环网电缆的保护。12、各单位施工单位在植物园轨排井、高黄封井、苏元轨排井处进行吊装、搭设支架拆除支架、其他工序作业施工时,要加强对已带电环网电缆的保护,并要求各单位的所属监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旁站。13、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应认真保护各带电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供电单位、监理单位。对因破坏供电设施、盗窃电缆器材造成触电伤亡的,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