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传统资源构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一)——从孔子的孝道思想审视我国的家庭教育现状摘要:在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的今天,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仍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和重要的实践价值。由于现今家庭教育中伦理道德教育的缺失,我们更需要挖掘传统的道德资源,从中吸取有益的地方来建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家庭教育理论。文章试图从家庭的本质,家庭教育重智轻德的的现状来说明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孝道教育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从分析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孝道”思想,从中借鉴有利的地方,从而构建一种以孝道教育为基础的新家庭教育观。关键字:家庭教育孝道孔子在现今社会,道德失守、责任意识淡漠、良心泯灭、孝道中衰、兄弟反目的现象随处可见,呼唤德行回归已是全人类共同的心声。一个人的德行的形成有赖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但最根本的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主战场,理应承担起道德教育的重任来,但是,家庭教育重德轻智的教育现象使得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出现真空状态。笔者认为解决道德教育弱化问题的根本在于家庭教育中伦理道德的教育,因此,加强家庭中伦理道德的教育成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一、家庭教育中重视孝道教育的必要性孝是人类诞生以来父母子女之间相生相养的一种自然情感,是中国社会上最基本的一项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初意识,是“众善之始”,也是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具有生命力的根源所在。但由于人们在孝的实践过程中,对孝道思想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引申,认为孝是束缚子女的巨大绳索,是与族权、神权、父权联系在一起的,认为是万恶之源。的确,传统的孝道思想是维护封建统治、维持封建伦理纲常的思想基石,他在封建社会逐渐发展为“君为臣纲、夫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夫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伦常。,成为束缚人的精神枷锁和阻碍社会前进的教条。这在某一程度上有悖于个人精神独立和人格平等的思想的,也与现代人们所向往的民主、平等思想是格格不入的。他的某些特殊含义在随社会历史的发展中,日益显示出了他的封建性、落后性。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在家庭教育中提出“孝道”教育呢?1.从家庭的本质来看我们说传统的“孝道”思想之所以有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孝”这一基本含义在任何一个阶级、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适用的。因为,家庭是社会所构成的基本要素,在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家庭在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中有着其本始性的意义。古人常常将“齐家治国”合并起来讲,在《孟子•离娄上》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朱熹在《大学章句•解释齐家治国》中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与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家教”的重要性,只有搞好家教才能“齐家”,只有听过“齐家”,才能实现“国之天下平”。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元素。林语堂先生等曾断言,家是中国文化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堡垒”。黑格尔曾明确指出:“对意识来说,最初的东西,神的东西和义务的渊源,正是家庭的统一性”家庭是一个伦理性的实体,它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同时,它也是以爱为其根本内涵的。“爱就是伦理性的统一”所以,我们说家庭就是一种以爱为本性的伦理性实体,它是以伦理关系为纽带,以“爱”为基本特征的,这种最本质的伦理关系之间自然会产生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与道德准则,同时,这一以“爱”为本性的家庭中也会潜移默化的形成一个人的道德品行。在这个伦理实体中,人类最早的、最本质的道德与德行必将产生于此,同时必定会深深的植根于此。所以说,人类的道德和德行是以人伦和伦理为基础和前提的,德行是植根于伦理的。人类最基本的德行就是这种自然赋予人的道德情感,即伦理情感。人类在进行道德品质培养的过程中,首要的就是有规范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伦理关系中最基本的,所以,“孝道”思想在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的今天,仍有其现实的基础和重要的实践价值。2.从家庭教育现状来看家庭作为这种伦理关系的实体,本应在伦理道德教育中担当起重任来。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尤其是孝道的教育。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家庭教育现状是家教并没有发挥出在培养儿童品质德行方面所应发挥的作用。家庭教育以道德教育为中心的局面逐渐被以智力为中心的教育所取代。“孝道”教育在家庭教育中逐渐弱化,传统的孝道教育已被家长视为无关紧要的地位。家长在受传统家庭教育中“光宗耀祖”、“望子成龙”的价值观念以及现代文化的双重影响下,对促进儿童才智发展,培养儿童具有多项才能,适应多元文化的要求方面做出种种努力,但却忽视了对子女人格主导方面——道德品质的培养,忽视了对儿童如何接受爱、如何回报爱的教育,没有认识到人爱的养成对于培养其全面发展的奠基作用,更没有意识到要培养子女从小具有尊敬父母、报答父母的感恩、回报之心的重要性。清代黄宗羲说:“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在对孩子的教育中,只重视智力教育,有意无意的将孩子培养成“小皇帝”,“小皇帝”打破了几千年的父子关系,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已司空见惯。父子双方自觉后不自觉、懂事或不懂事的迷失了各自角色规范、家庭责任的认识。“孝子”的“孝”,由传统的“善事父母”便成了父母对儿子的百依百顺。而这是造成孩子道德滑坡,众多“不孝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传统的孝道把父母的生育、养育、教育之恩视为人生首次的最大恩情,不忘生命来源,强调爱亲、敬亲、孝亲的重要性,但在现代社会,父母的生养之恩转变为一种与生俱来的契约关系,子女将其视为自然应该的过程,这对子代的伦理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使他们缺乏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情感,以及由此引发的回报意识淡化,道德责任感弱化。这种人类最基本的“孝道”教育的缺失,使得儿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想泛滥,将父母为妻所做一切视为理所应当的。感恩意识淡漠,习惯这被别人宠爱着,却不知怎样爱别人,怎样孝敬父母。逐渐的,我国家庭的伦理重心由往昔的以孝为本能转为以子女为本,这种转变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人最基本的、最自然的道德情感——孝道的丧失。一个不懂得孝敬父母,不具备最基本道德观的孩子,其精神世界无疑是缺陷的,人格也是不完善的,也就无法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因此,家庭教育中“孝道”教育的缺失,使我们的教育在制造了许多智力发达、少年老成的“小大人”时,却不得的花大量的精力对在校的大学生和成人进行起码的基础伦理道德教育。道德品质的下滑,责任意识的淡漠,孝道思想的中衰,这些使得教育者以及家长开始反思,认识到家庭的教育必须要将道德的教育放在首位,应对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的伦理教育。但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伦理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纵向,他是与中国的传统的伦理相联系,在横向,他与西方社会的伦理相联系。因此,我们不可能将传统的伦理道德给予彻底批判与否决,而是要批判的吸取与继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优良成分,来逐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伦理体系。基于此,人们开始倡导在家庭教育中将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一种呼唤传统德行教育思想开始回归,传统孝道的现代价值和现代意义日益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