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类防腐蚀工程检验批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2-B-67-3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编号: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建筑防腐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3.2.6通过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验收文件检查验收文件《建筑防腐蚀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1.0.6建筑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当需要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施工图纸及变更单图纸名称及编号:设计变更编号:1.0.3用于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1.0.4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2、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3、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材料要求合格证编号:复检报告编号:鉴定文件编号:1.0.5需要现场配制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其配合比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配合比配合比试验报告编号:3.1.1基层必须坚固、密实;强度必须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地下水渗漏、不均匀沉陷。不得有起砂、脱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施工条件准备检查记录及工序交接文件:3.1.3基层必须干燥,在深度为20mm的厚度层内,含水率不应大于6%;当采用湿固化型材料时,含水率可不受上述限制,但表面不得有渗水、浮水及积水;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要求施工措施编号:检查记录编号:3.1.4基层坡度必须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坡长的±0.2%,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30mm。移交条件移交检查记录:3.1.8基层表面必须洁净.施工前,基层表面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手工或动力工具打磨时,表面应无水泥渣及疏松的附着物。2、当采用喷砂或抛丸时,应使基层表面形成均匀粗糙面。3、当采用研磨机械打磨时,表面应清洁、平整。当正式施工时,必须用干净的软毛刷、压缩空气或工业吸尘器,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基层处理基层处理情况描述:检查记录编号:3.1.13经过养护的找平层表面严禁出现开裂、起砂、脱层、蜂窝麻面等缺陷。观察检查描述检查结论:4.2.3块材的结合层及灰缝应饱满密实,粘结牢固,不得有疏松、裂缝和起鼓现象。灰缝的表面应平整,结合层和灰缝的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7.6节第7.6.4条表7.6.4的规定。表7.6.4块材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mm材料种类结合层厚度灰缝宽度挤缝法灌刮浆铺砌法、分挤缝法、刮浆铺砌法、灌缝法测量、记录检查记录编号或检验批验收记录编号:缝法段浇灌法分段浇灌法耐酸砖、耐酸耐温砖3~55~73~56~8天然石材------8~12注:当天然石材的结合层采用沥青砂浆时,其夺厚度应为10~15mm,沥青用量可达25%项目部质检员: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