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修改政协章程部分内容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稿和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部分内容的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频繁发生的多种自然灾害,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夺取了抗击非典斗争的重大胜利,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成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议强调,2004年是我国改革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搞好宏观调控,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会议认为,现行的政协章程是一部好章程,总体上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应当保持稳定。同时,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对政协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必要的。修改政协章程是关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件大事。在章程修改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修改政协章程部分内容的工作,将对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人民日报》(2004年02月24日第一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今天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党全国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会议强调,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要推动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制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人民日报》(2004年03月19日第一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政策措施等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9日召开会议,研究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政策措施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很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粮食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会议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支持粮食生产,高度重视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增收问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当前,要加大减免农业税的力度,并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切实减轻种粮农民的负担。要在上半年把对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基本兑现到户。在播种前把国家对重点产区农民的良种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确保种粮农民增加收入。要保证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和欺诈农民的行为,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会议就引进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改革措施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党的十六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总结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人民日报》(2004年03月30日第一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研究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研究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国民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农业生产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工业企业利润继续提高,对外贸易增势强劲,利用外资保持较高水平;财政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各项改革继续推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扩大开放、保持稳定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会议指出,在充分看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特别是一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导致信贷投放增幅过大,造成煤电油运供应趋紧。这些虽然都是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但是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有效、妥善地加以解决。会议强调,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明确重点、区别对待,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抓好中央确定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要抓紧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适度控制货币信贷增长,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坚决遏制某些行业中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上来,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人民日报》(2004年04月27日第一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认为,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我国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近几年来,全国农村广泛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之中,切实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人民日报》(2004年05月29日第一版)政治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党的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使广大党员认真遵守党的章程,牢记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要注意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主动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在党组织周围。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会议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