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2011年度海安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总结海安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10年6月7日正式成立,一年来,在县司法局、总工会及人社局的共同管理与指导下,认真履行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的工作职责。各方面工作逐步走向稳定与常态,帮助职工解决了许多维权的难题、化解了大量的劳资纠纷,为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作用,下面就工作站运行一年来的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一、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安排周密。(一)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工作站建立之初,就明确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明确了责任。设立固定的法律服务窗口,由县司法局面向全县选聘20名具有办理职工维权经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团,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团成员每日轮流到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点值班,现场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确保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工作站针对来访的困难职工,制定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援助的条件、申办的程序、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等工2作制度,在工作站的显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职工群众了解、掌握。2、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选调、安排每一位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提前打印好值班表,确保每一名值班人员准时到岗。3、工作站实行接待人员责任制,每一位接待人员都能自始至终做好来访者的接待,承办好每一件援助案件,为每一位咨询者和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4、工作站还建立了考勤制度、援助案件审查等制度,重大疑难援助案件须提交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二、服务尽职尽责,工作取得实效。(一)值班人员以服务职工维权为荣,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平台。值班人员兢兢业业、按时值班,每位值班人员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看成是一种志愿行动,是一项公益活动,虽辛苦但也光荣。如今,每天来咨询求助的职工越来越多,特别是每周一和周五,值班人员忙得几乎无暇去厕所。但是值班人员仍然对每一个咨询都耐心答复,用心疏导,努力调解化解纠纷。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的案件,则是全力以赴,负责到底,及时结案。(二)各值班人员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积极为职工进行维权。1、值班人员在接待来访的过程中,注重事前沟通,及时将矛盾在萌芽状态中化解,做到能化解的矛盾不激化,能和解的纠纷不起诉、不仲裁。采用这种方式,最终使很多纠纷都化解在劳3动仲裁或诉讼之前,既及时的维护了职工的权益,又实现了劳资纠纷零上访,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对不法业主起到了震慑作用,防范了业主的用工违法行为。2、及时做好接待记录与案件总结,在总结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也为其他部门制定相关就业与用工政策提供第一手材料。通过接待咨询与案件受理,值班人员经过认真总结,发现我县近半年以来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明显上升。不少老板为牟求高额利润,故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随意解雇职工、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2)劳资纠纷不仅以拖欠工资居多,还表现在职工为争取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权利等形式上,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3)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产能落后的老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值班人员经过总结后,及时将其反馈至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据此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可以说,工作站的该项工作已经成为我县劳动争议案件发展动向的晴雨表,也是我县劳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方向的指示针。3、值班人员善于利用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纠纷、处理案件,如此使得各种纠纷案结事了,社会成效显著。工作站本身是由县司法局、县总工会与县人社局三家联合成立,先天即兼具了与三个部门进行良好沟通的条件,因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得天独厚的可以借力于上述三部门。在实际办案中,将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的力量引入,使得许多企业主在调解或4劳动仲裁时不再胡搅蛮缠,同时也杜绝了企业主在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时的缠讼、滥讼,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使得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如江苏震阳律师事务所陈赛健律师承办的海安康馨丝绸公司职工劳动争议案:海安康馨丝绸公司的生产带有季节性,所以未为大部分职工参保,并拖欠职工工资。该案涉及的职工有70余名,其中工龄最短的12年,最长达36年,部分职工已达或临近退休年龄。为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稳定职工情绪,同时兼顾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接待律师在接收咨询后,分头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总工会、县劳动仲裁委报告案情,利用周六、周日加班整理与审阅材料,并向海安县劳动劳资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中心、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之后分别与康馨丝绸公司进行联系,商讨解决方案,最终经过多方联合解决,将76名职工约180700元工资全部发放。再如海安某扎染有限公司职工朱某某因为长期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工作,患有再生性血液障碍职业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她求助于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的律师费尽周折为其向南通市申请了职业病鉴定,南通市指派海安县疾控预防中心作出鉴定,海安县鉴定结论为属于职业病。但是,某扎染公司认为该鉴定存有问题,要求重新鉴定。而且,在鉴定中要求朱某某提供鉴定物,因为朱某某无法提供当时在车间里的鉴定物,导致鉴定一直没有最终结论,但是朱某某的病情却一直在恶化,又没有经济来源进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律师出于为朱某某抓紧时间治病的考虑,及时与县总工会联系,请5总工会出面进行调解,经过艰难的调解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受援职工朱某某为答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亲手送上了感谢的锦旗。三、社会充分肯定,媒体高度关注。截止到目前,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值班人员共接待来访困难职工2500多人次,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7件,胜诉率100%,为困难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19万元,受到了广大困难职工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正是工作站的事前化解劳动纠纷,使得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减少,直接节约了大量的司法成本;也正是工作站接待并承办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使得我县实现了劳动争议纠纷的零上访。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就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年来,省、市县多位领导曾来工作站进行过视察调研,多家省、市级媒体对工作站的工作方法与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曾予以深度报道。今年初,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亲临工作站,实地进行了察看调研,勉励大家,要多为工人以及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多做好事,多办实事,为构建和谐海安贡献律师的智慧和力量。《江苏工人报》南通记者站站长王君东专程前来海安,对工作站的做法进行了专访,以“这里是为工人说话办事的地方!”为题作了专访报道。《人民日报》社也特派记者前来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了采访与调研。四、思路继续创新,作用充分发挥。工作站一年来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的成效,关键在于创新。6无论是工作的思路还是工作的方法,甚或工作的制度,都必须建立一套富有创新的机制,有创新才会有出路。职工的权益有时必须及时予以维护,迟到的公正对职工来说有时就是非公正。为此,建立起一套创新机制,使得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能够建立在短、平、快的平台之上,是当前以及今后工作站发展的主攻方向。下一阶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并争取建立一套相对稳定的运转机制:一是对值班人员加强培训,包括服务形象与服务态度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个别值班人员在接待来访职工时不注重自身形象,服务态度不好,给职工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从一定程度上给工作站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也有个别值班人员在接待来访或接收法律援助案件时,对自己不熟悉的法律规定,不及时在查阅相关材料后给当事人准确的答复,而是张口即来而无论解答的是否合法,这是对当事人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也违背了当初设立职工法律维权工作站的初衷。为此,必须严格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并制定相关制度对值班人员的服务礼仪和服务态度进行规定;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对不合格的工作站值班人员及时予以解聘。二是创新工作管理,改善工作环境。因工作站是临时筹划,当时并未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所以办公空间略显局促,在接待过程中直接影响了办公的效率,尤其是在来访人数较多时,两个值班人员同时接待来访者,该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为此,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与工作性质相适应的专门办公场所,通过改善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另外,针对部分值班人员仍存在案结不及时7归档的问题,必须组织专人对值班人员所承办案件进行跟踪,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归档,归档之后对卷宗进行质量检查,并由专人负责将工作站所承办的所有案件分类(按照工会案件与援助案件)进行报结。三是经常组织与劳动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委及法院的对接,互通有无。工作站作为我县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窗口,每天将处理很多劳动纠纷,为了能将纠纷及时的化解,从立案到办案再到结案,必须保持程序上的顺畅,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事先想好。为此,应当与劳动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委及法院(尤其是劳动调解中心与劳动仲裁委)进行有效对接,了解上述部门的立案条件、立案所需证据材料、办案的依据等等。在充分了解了之后,将会给工作站的值班人员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不会为了一个案件在立案上反复折腾,也不会在办案过程中再为证据而奔波,白白耽误了职工的维权时机。四是走进企业,获取多样反馈信息,多方面提高工作站的服务水平。工作站虽是为职工维权而设,但是职工所带来的许多问题其根源还在于其工作的企业。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不仅能够及时解决作为个案的职工维权问题,还能从长远来切实完善整个企业的用工问题。同时,通过与企业的沟通,也能够了解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工作站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提供多样的解决方案,而不必仅仅通过诉讼或劳动仲裁,从而最大限度的在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有效地缓解了劳资矛盾,不会导致维护了权益却激化了矛盾。另外,通过在结案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反馈,可以了解承办工作人员的办案情况,对今后8工作中的查缺补漏无疑也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五是值班人员之间多多进行办案心得交流,集众人之合力求办案之速效。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的办案特点与办案方法,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始终坚持的原则之一。在工作站中接待与办理的案件较多,有一些案件还比较棘手,如果每个律师在接到案件之后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去研究去思考,那么将会既浪费很多时间又不一定将案件办好。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大都是成批成类出现的,各个律师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各种类型的案件,如果每个律师在处理自己未曾碰到的案件类型时能够及时与其他律师进行交流,从中学取经验,将会既节约了时间,又能取得良好效果。为此,今后工作站将会建立定期进行业务经验交流的常规制度。海安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