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前辅导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各章节所占分值的大致比例分析预测该课题型:单项选择题,70个,每题1分,共计70分;多项选择题,15个,每题2分,共计30分。以上合计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2个半小时。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概述5-8分第一节法的特征和分类2-3分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1-2分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3分第二章安全生产法15-20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4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10-12分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分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分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4分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10-15分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5分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4分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3分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3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5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30-35分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3分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3分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3分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3分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3分第六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3分第七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3分第八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3分第九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2分第十节工伤保险条例2-3分第十一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5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6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8-13分第一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2分第二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3分第三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3分第四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3分第五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1-2分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2-3分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概述1-2分第二节安全生产标准体系1-2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7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8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提示:了解法的特征和分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9一、法的定义广义法的定义为:法是行为规范体系。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0二、法律规范规范: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的关系:既区别又联系,技术规范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的具体内容。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法律规范的构成:三要素学说:假定、处理和制裁。二要素学说: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1三、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的规范性:一般性和概括性;以法律规则为主,逻辑结构包括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制定、认可、解释是法律创制的三种主要方式;法律的国家性;法律的普遍性。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律的利导性;4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的程序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2四、法的本质法的意志性与规范性:法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结合;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3五、法的效力1、法的对象效力:实行的原则大体上四种: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综合或折衷原则:即以上三种原则的结合而以属地原则为基础的综合性原则。我国采用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结合原则。2、法的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3、法的时间效力。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4六、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类。2、法律责任的类型: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5七、法的分类1、法的一般分类: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可适用的法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不成文法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6根本法和普通法:只适用于成文法国家。一般法和特别法: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是相对而言,具有相对性。国内法和国际法: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2、法的特殊分类:1、公法和私法;2、普通法和衡平法;3、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7八、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1、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8(二)社会主义法治1、法治的概念:法律的统治,THERULEofLAW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法律崇拜信仰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管理国家的一种方式;静态的法和动态的法的运行及管理国家的一种理念、思想的综合;法的统治是法治精神的核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192、法制与法治的关系和区别:法制的概念:THERULEbyLAW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行机制系统。法制体系:指法制运行机制和运行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或法制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成的一格呈纵向的法制运行体系;其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0法治和法制的区别法治:一个法制体系满足了法治的精神要件、实体要件、形式要件。法制:仅指法治的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不包含精神要件。实体要件:各种法律规范形式要件:法治的五大运行机制精神要件:全民法律崇拜信仰的建立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1(三)社会主义法的适用三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2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提示: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3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意识淡薄;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立法滞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监管体制不健全;缺乏执法手段。必要性:依法行政的需要;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需要;健全健全法律体系的需要。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4二、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1、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2、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4、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5、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6、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7、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8、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5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国己经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制订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纳人法制轨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6(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逐步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也都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的职能,要履行综合安全监管和执法职能,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必须有法可依。因此,要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的、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便依法监管。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7(三)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在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指要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主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依法保护人的生命权,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经济权利。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比较低,安全生产法制尚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缺乏法律保护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应有的权利受到损害。这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不相容,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不相容。要真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必须通过相应立法加以确认。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8(四)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生产事故多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等等是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加以规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29(五)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之一,是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各类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犯罪。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法律责任加以约束,是当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所以,必须制定明确、具体、严厉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的综合功能,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30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于人民,所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不循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章31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