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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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工商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及软环境建设工作,为全面履行工商职能提供有力保证,根据鞍工商党组发【2011】23号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不断改进队伍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局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三深入两服务”促振兴这一主线和“四大体系”建设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更好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鞍山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二、工作任务(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把立足工商职能,严厉整治危害国计民生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农资市场,重点高危行业等监管力度,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欺骗消费者、坑农害农和非法传销等违规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切实发挥政务督察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得到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良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深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党纪条规、廉政文化教育。一是相对集中教育。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每年4次集中教育和主要领导做廉政报告制度。二是组织巡回教育。各单位要利用驻地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正反典型教育。三是结合培训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2、要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以在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内部管理权过程中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制约力度。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单位财务审计等制度规定。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政务、局务(所务)公开力度,各单位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征求意见活动。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要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注重在接受评议、强化整改上下工夫。主动开展向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和政府纠风部门征求意见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积极开展网上监督。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结合企业登记、信用监管、执法办案、绩效考核和人事管理等业务系统的有效运用,加大电子监察力度。3、要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政准则》“8个严禁”和“52个不准”,做廉洁自律模范。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做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三)进一步加强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1、落实优惠政策,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全市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创建最优政务环境为重点,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的具体便企利民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制度,对项目派遣监察专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构建项目引进、落地、开工的“绿色通道”。积极参与“行风热线”、“关注软环境”、“民声在线”等专题栏目,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地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依法推进软环境建设。2、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要重点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检查:一是继续开展各级工商机关所属社会团体有关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解决会费收取、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加强年检验照期间执行纪律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重点强化执法办案执行纪律情况的专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查办案件以及举报经济违法行为奖励等工作事项进行检查,特别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要重点核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全面开展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纠正违反省局“六条禁令”、“庸、懒、散”和市纪委效能建设“五项禁令”等不良的行为和风气,提高窗口单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认真解决推诿扯皮、生冷硬顶、吃拿卡要以及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刁难欺诈服务对象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四)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利用行政权力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坚持定期例会分析案件制度,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要认真做好《民心网》诉求办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有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严格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五)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研究确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明确领导干部对所属单位或业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做好具体任务责任分解。二是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落实。党务会、办公会、业务会都要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载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六)继续探索完善防范措施,着力健全具有工商机关特色的惩防体系一是继续深化“双风险”防范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二是积极推进责任追究各项制度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市场主体登记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三是积极完成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各项工作。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机构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并落实。(二)强化学习教育建立学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以权力观、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教育和剖析典型案例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为鞍山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三)完善规范制度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按照效能、便民的原则,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手段,以公开、公示和民主监督为载体,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四)加强监督检查在继续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纪检监察专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继续深化基层工商所“双述”工作。经常组织对本级和所属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督查指导。要不断丰富监督内容,完善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工作问责或通报批评。对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典型违纪案件,要公开处理,通报全系统。(五)落实考评奖惩采取日常检查、半年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情况,评出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被评为不达标的单位,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其它各项综合评比资格。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任副组长:张健,宋振和、龙阳、庞然成员:各科室、工商所负责人;局人事科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实施。(二)责任分工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各级“一把手”负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及软环境建设全面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负总责;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及软环境建设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及软环境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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