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委员会主任:王华副主任:李晓东张学祥委员:梁吉杨长俊王振山刘明星韩宏亮马铁平杨忠义吴占强解玉璋王少文张庆春徐亚江孟凡华石银斌刘金山马尚宏王军业张学龙任炳华张世鹏张学斌刘利华王乐徐文海侯福明马兆军杨伟何亮曲凡山邵辉张振江寇斌郭平利师占荣姚长治杨玉新吴建军张建平编辑:宋利华徐仲景—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汝箕沟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汝箕沟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在矿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九位一体齐抓共管”等原则,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条本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本矿各单位、各部门。第四条本责任制引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自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自20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6号,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93号,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十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21号令,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矿领导及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3.健全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4.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实施安技措项目。5.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办法。7.发生事故时,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报告。8.按照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9.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党委书记是矿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思想教育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落实。3.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4.负责审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5.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6.建设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文化。7.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8.组织全矿消防、卫生、交通、火工品等专项检查,防止发生火灾或交通事故,防止或减轻职业病危害。9.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零点小分队”、青监岗、群监网和家协会等群众性安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令、条例、决定,并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3.负责组织矿宣传部门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4.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协助书记处理安全思想教育中存在的各类问题。5.负责监督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督查、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纪行为。6.参与调查处理党员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7.领导团委充分发挥青年岗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监督作用,为安全生产服务。8.负责编制爆破材料及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火工品及爆破器材的使用与管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矿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者,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及“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2.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对矿各板块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技术分析和评估,并负责组织制定全矿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审批全矿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3.负责审批工程设计、技术改造项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负责组织解决各类重点安全技术问题,督促、检查“三大规程”和—4—其它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4.负责制定和审批矿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规划,审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5.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要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追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历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7.指导并组织实施生产矿井技改及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技改工程,完善并简化、优化生产系统。8.积极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对自然灾害预防,预报、监测手段,组织好每年一次的矿井反风演习,不断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矿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者,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条例、决定,结合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3.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负责矿井重大延深技术改造、采掘工艺改革、方案论证和审定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三不生产”的原则。4.组织重点工程的专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好专人跟班把关。对重大安全隐患亲临现场指挥处理。5.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整改处理。6.参加矿井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7.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平衡、协调、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宜。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矿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者,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全面—5—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令、条例、决定,结合全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重点工程的专题会议,制定措施,安排专人跟班把关,监督检查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维修保养,对机电运输重大安全隐患亲临现场指挥处理。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处理机电运输出现的各类不安全因素,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5.参加并组织全矿的机电运输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整改处理。6.负责对机电运输事故造成的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追查。7.对全矿的“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充分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2.依法组织员工群众安全生产,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安全行为,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3.搞好班组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发挥员工家属协管会的作用。4.参与矿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5.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6.加强对劳动模范、安全先进工作者的培养、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安全生产的带头人。7.开展安康杯和群众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好群众安全网员的组织管理工作。8.负责推广全矿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并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员工的后顾之忧,推动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财务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资金投入工作负具体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令。—6—3.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对预算内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保证经批准纳入预算的安全技术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4.执行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和使用。5.审核各类安全费用,定期研究涉及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6.把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找出在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措施。7.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技措经费及安全奖励基金,做到专款专用。8.监督有关部门合理使用、审定安技措经费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机电、机械化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工作负具体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条例等。3.负责机电运输的设计、规程、措施制度的审批,并认真组织实施。4.加强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的检修质量,保证安全生产。5.定期对主要机房、峒室、机电设备运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有关单位进行处理。6.参加机电运输方面的事故追查,从技术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经营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条例。2.负责矿井基建工程的设计、措施、规程制度的审批,以及矿井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基建工程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5.对施工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威胁到职工人身安全时,有权停业生产并及时处理,—7—并向上级汇报。通风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指令等,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3.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设计、措施、规程、制度的审批及矿井灾害与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一通三防”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好每年一次的矿井反风演习。5.积极推广“一通三防”新工艺、新技术、新经验,不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能力。6.参加本专业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从技术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防突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防突、瓦斯抽放”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指令等,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防突、瓦斯抽放”安全技术工作。3.负责矿井“防突、瓦斯抽放”的设计、措施、规程、制度的审批及矿井灾害与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防突、瓦斯抽放”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好每年一次的矿井反风演习。5.积极推广“防突、瓦斯抽放”新工艺、新技术、新经验,不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能力。6.参加本专业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从技术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采煤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具体责任。2.负责采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