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高雄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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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2年春高雄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结合我市教师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为组织实施好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及要求,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转变教师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实现教师终身学习。2、基本原则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能力测评为基础,按需施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教师的信息化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化科学、持续发展。明确市、县、校各级职责。按照“市级培训抓骨干,县级培训保全员,学校研训重应用”的体系分级推进。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调研、研制实施计划、组织学员开展培训和测评,建立以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网络研修社区,并监管和指导能力测评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校本研修规划和管理,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动应用。省、市两级骨干教师、先行培训,经培训的优秀骨干教师要在全员培训、校本研修中发挥培训者或辅导员作用。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两标准一指南”(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合理安排学时分配,积极探索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切实使教师能够快速将培训理论转化为教学实践,将能力转化为效力,提高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比重。二、总体目标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分层分类、逐步推进“提升工程”的实施,确保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在2017年底前参加不少于100学时的“能力提升工程”专题培训,其中依托“国培计划”完成50学时的全员培训,依托“市培”、“县培”、“校本”等开展50学时的持续性全员培训。通过培训,建立开放式、多层次的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体系,促进一线教师将信息技术有效融于课堂,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三、主要任务在省教育厅的统筹指导下,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从2014年起,按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年度、分层次组织开展全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根据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现状,2014年率先在教育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禹州市、魏都区两个地方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依托省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禹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许昌市教师进修学校(魏都区),开展区域内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持续性全员培训,本年度10月开始组织中小学教师分批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四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相关要求如下:1、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按照“市级培训抓骨干,县(区)级培训保全员,学校研训重应用”的体系分级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分工协作,分级建立培训者队伍,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将市、县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纳入市培计划,依托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开展市级、县级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依托现有的五所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2骨干引领,全员跟进。市、县两级骨干教师、教师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者先行培训,在培训中及时发现遴选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较强的优秀骨干教师,把他们作为种子教师,作为培训者或辅导者,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3、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充分结合我市教育教学特别是教师信息技术实际应用能力,遵循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律和教师需求设计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4、应用为本,学以致用。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为导向,以通过信息技术能力的提升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运用所学信息技术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提高教学水平的能力。针对不同学科(领域)应用信息技术的特点,确定培训课程内容,运用典型案例,帮助教师合理使用信息技术,解决学科教学重难点问题。5、强化协同,加强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县(区)教育部门管理者和培训者,特别是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提升其组织管理和培训指导能力,切实加强培训者队伍的建设。四、培训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的人员。五、培训内容参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根据本地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选择50学时素养类、综合类、专题类课程主题进行学习。方案一:根据参训教师的诊断性测评结果,分等级制定培训专题课程。参训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测评结果所属等级,选择参加相应等级的专题课程进行学习;方案二: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领域)的应用信息技术的特点,确定培训课程,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分学段、学科开展专题培训。六、培训形式1、分散自学教师通过自学,基本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培训的内容。2、集中培训根据课程内容及参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采取集中讲授、操作练习,小组讨论,互相交流等方式,确保培训实效,切实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七、能力测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本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动态分析机制,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针对教师个人、中小学校、区县不同主体的测评数据库,并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八、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应用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教师积极参加能力培训和应用实践的激励机制;通过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示范校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九、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提升工程”列入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整体规划,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和教师教育绩效考核体系;参照省教育厅做法,成立由师资、人事、财务、基础教育、电教、教研等部门参加的市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协调,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在“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2、经费保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政策从2012年新增生均经费60元中切块安排专项经费,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方面的硬件建设。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5%中安排专项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3、制度保障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教师资格再认定、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挂钩。同时,将各地开展“提升工程”的情况纳入教师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实施提升工程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培训制度,确保“提升工程”有效实施。十、组织与管理许昌市教育局负责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主要职责是:规划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开展、进度;制定本市年度实施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督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进度;抽查培训情况。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区培训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主要职责是:高度重视全员培训工作,把“提升工程”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将“提升工程”列入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整体规划,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和教师教育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支持工作;督查教师按时参加培训。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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