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安徽恒通建设集团柴集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柴集镇该房屋为:楼房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产权为:房东。甲方对该房屋不得享有转租权。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住宿及办公。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第五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二)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或退租,应提前月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要求,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退租。第六条租金(一)租金标准:1000元/月,租金总计:元(大写:)。若租赁房屋到期后,若乙方继续承租超过三个月,租赁单价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二)租金支付时间:三个月支付一次。(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开具现金,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等额的房租租赁收据。(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七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一)乙方承担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天然气,乙方自己承担支付。(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三)乙方在使用期间造成室内所有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赔偿(包括:空调、太阳能、洗衣机、餐桌、沙发、床、门窗、窗帘、橱柜、电视、)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转租(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2页共3页(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已交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订立地点:柴集合同订立时间: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