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8)《网络文化与伦理》大作业A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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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答题卷学号:1525540236004姓名:蒋礼鹏层次:高起专类别:网教专业:法律事务2015年12月课程名称【编号】:网络文化与伦理【0948】A卷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评卷人得分(横线以下为答题区)一、简答题。以下共4道简答题,每题20分,学生需从中任选3题进行作答。选做1.2.4题1.简述德性论。答:就是认为人们的正确的行为必须遵循适度和中道的理性原则,这是判断某一行为道德价值的最根本的标准,人们的心灵中融渗着这种理性就是具备了德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性是指灵魂方面的优秀,而不是指肉体方面的优秀.他说:“我们的生活不是依靠任何其他东西,而是靠灵魂”,所以,“德性就在灵魂中”.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是西方德性伦理的源头,他坚持了道德的理性本质,反对道德学说中的反理性倾向,主张一种与情感感受、行为相交融的理性,表现为由风俗熏陶而成的情感的中和和行为的合宜.2.网络伦理失范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网络谣言肆无忌惮。谣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常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播。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与普及出现了网络谣言,伴随手机、即时通讯工具、微博等新兴信息技术的运用,网络谣言呈激增之势。与一般谣言相比,网络谣言无须面对面传播,其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途径多、危害大等特点,容易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国家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网络谣言所具有的特点,使其不能不引起全社会高度警惕。个人隐私暴露无遗。网络为人们进行信息交流提供了无限可能。在信息的海洋中,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同在,人们在共享他人信息的同时,经常以牺牲个人信息为代价。当我们感到整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大的时候,事实上个人的私人空间却变得越来越窄。在网络世界里,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就很容易一览他人的私人信息。互联网便捷了信息的联络,但也使个人的隐私信息暴露无遗。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欺诈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在网络上通过非法编制诈骗程序、发布虚假信息、篡改数据资料等手段,非法获取信息、实物或金钱等网络违法行为。网络诈骗比其他诈骗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其诈骗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常见的有黑客诈骗、网友诈骗、网络钓鱼诈骗等多种形式。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会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网际关系疏离冷漠。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人们的交流变得更加便捷和多样,这极大地增加了人们的互动频率。如果善加利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人际关系更加亲密。但由于网络信息的简单化和网络空间的虚拟化,反而疏离冷漠了人际关系,现实社会中那种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在网络空间中异化为以网络和数字符号为中介、在超文本多媒体链接中实现人—机—人互动的冷冰冰的网际关系,具有了虚拟性、不确定性等特征。网际关系已严重危及人际关系的正常状态,使人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淡。4.试论网络文化霸权带来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科技的突飞猛进,为世界打开了一扇全新的观察视角,也对传统的思想观念、伦理秩序和工作方式进行着拷问和颠覆。在新时代的挑战前,传统伦理出现了应对的盲点,急需充实和完善。一、网络文化霸权带来的伦理问题1、独立自主与终南捷径的碰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曾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创造了伟大的奇迹,而一切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强取豪夺的做法,自古至今都遭到广大人民的唾弃。但是,网络风行天下后,许多原本复杂的事物一夜简化,在享受现代科技给人们带来的红利时,不少人渐渐忘却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开始走终南捷径,希图一蹴而就,轻松完成任务。流行于当代的网购是一个实例,由于网络的便捷性,许多人改变了购物方式,利用鼠标在互联网上轻轻一点,中意的商品就有人送到手中,甚至网络还会利用其检索和统计的便利,将网民喜欢的类似物品和人群介绍给消费者。这样,不仅效率大大提高,消费的视野也进一步拓宽。传统的独立自主思考和辛苦的寻觅,在此变为网络游弋的快感。如果说网购是商业生产力的解放,是值得欣慰的社会进步,那么以对知识产权的侵害为手段的网络下载和复制,则是一种为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终南捷径”。在开放的网络,未经作者授权借用与复制一些的科技程序和人文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专利,往往不易被发现,因而这种现象普遍存在。比如从网上免费下载音乐和应用软件,利用复制和剪贴等手段,“编辑”他人的创意或文字成果,变成自己的论文或设计。表面看,生产效-2-率一下大幅度提高,实质上是做违背学术伦理的偷盗事情。至于未经授权上传和下载各种乐曲、影视、图片、文字资料、应用程序和游戏软件等等,在网络世界似乎天经地义。中国人普遍喜欢使用免费的软件,以至于美国微软公司要对这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做出某种反击时,还有人振振有词地抨击美国人,这种淡薄甚至是无知而霸道的知识产权观念不仅对公民基本伦理形成冲击,而且在实际的科技活动中,严重地阻碍了中国原创性的科技进步。试想,能花个几元钱就搞定的软件,谁会花上几年几十年并投入巨资去研制呢?而科技创新的停滞,从长远来看,必定妨碍中华民族的发展,影响中国在世界领域的科技竞争能力。这些,就不仅仅是网络伦理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国家民族的长治久安了。2、严守传统与享受刺激的纠结网络文化的产生,跨文化的交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统的伦理道德。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相对主义就认为,不同社群不同个体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观点是相对的,它们是各种各样的,而不是绝对统一的。由于不同社群不同个体所作所为乃至其一切信仰所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千差万别的,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不存在客观的是非标准。道德相对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对传统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与挑战。网络文化的强势影响,转型时期多元化的社会思潮的冲击以及人性中本能的追求快乐原则,很容易使人们走入只求新鲜刺激而忽视道德准则的迷途。比如,网络的开放性强调自由的沟通,网络的虚拟性使人没有了把关人的顾忌,这就助长了道德相对主义鼓励的追求“真实”与张扬“个性”。艳照门、芙蓉姐姐、炫富女、罗玉凤等事例可谓“真实”与“个性”的网络典型,而这些网络热点不仅会成为人们的谈资和笑料,也容易对人们的道德伦理观产生消极的影响,对人们的思想品格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起到消极的示例作用。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他们还不可避免地存有部分叛逆心理。他们并不完全认可现行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这反映了他们可贵的思考和创新素质,但如果引导失当,也可能导致学生误入歧途。笔者2011年曾在江西部分高校做了一个调查。从调查数据来看:不少大学生对于网络的违法行为、不道德现象所持的态度是非不清,说明他们的道德法律意识的边界模糊。笔者的调查数据显示,有22.1%的学生对网络“黑客或病毒制作者”给予“佩服,牛人”的赞誉;有21.6%学生甚至“对网络犯罪(如欺诈等)所持的态度”是“无所谓,网上都是匿名的,可不负责任”。这些数据说明了部分大学生网络伦理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是社会的后备人才,如果连这种“准精英”式的人物都有这种模糊的是非认识,那么,社会上其他人的网络困惑情况肯定更加令人不容乐观。3、追求正义与讲究平衡的矛盾理性,是正常社会机器运转之所必需。客观公正,是理性的外在修养和表现形式。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也许我们不必拘泥于现实生活的温良恭谦让,可以舒展精神,可以大胆创新,可以放言宏论,甚至可以在网络冲浪时放纵一下情绪。而所有这些,都应有一个度。网络的过度放纵,实际是踩在道德、伦理甚而法律的危险的高压线上。比如,某些网络好汉的“笑傲江湖”,充斥着非理性的责骂,过度地披露他人隐私。这些对发帖人或许充溢着发泄的痛快淋漓,对接受者却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2011年春晚,傅琰东表演《年年有鱼》魔术后10分钟,就有人在网上自称破解了这个魔术,无论是将磁铁缝在金鱼肚子里,还是给金鱼喂了钢珠,或者用电击金鱼等版本,都将矛头对准了魔术师,结果魔术师面临着网络铺天盖地的“讨伐”。而傅琰东则坚称金鱼一直活着,既没胖也没瘦,魔术揭秘没有一个对。i如此神速的揭秘和众多的指责,对魔术师肯定形成极大的心理压力。2013年春晚,刘谦一句“找力宏”的调侃又引起舆论大哗,网民在解密刘谦魔术的同时,又大曝各种内幕,眼花缭乱,莫衷一是,其中不乏“正义之士”。其实,娱乐就是娱乐,没必要纠缠太多的“正义”,这里,“正义的探究”似乎演变成了“网络的狂欢”。二、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对策1、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强网民人文素养。网络是科技的产物,但科技也是包含着人文选择的因素,而且科技发展越快,人文价值的选择性也就越强。因此,时代与科技呼唤着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更新知识,他们在新的历史变革中应有新的思维、新的视野、新的变革,主动地适应科技进步,娴熟地将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在研究传统的同时,注重将人文精神与科技精神结合,适时适当引导网络文化。比如,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匿名性、开放性、自由性和去权威化等特点,使网络发言随意,网络下载自由,网络刺激常见。一些人游离在网络道德真空或伦理无作为的空间,以自我的主观判断来对待社会生活和事件,缺乏崇高的理想,急功近利,标新立异,甚至不择手段一鸣惊人,完全漠视他人在遭受攻击和伤害时的痛苦,这些都成为网络世界的道德荒地,而恪守儒家的先人后己,成人之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兴天下之公利”等思想行为准则,无疑有助于克服协调网民的行为,促使网络风气的好转。人文学者要大力倡导这些传统的精华。现在,网络暴力、话语霸权等专制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东西盛行,从道德根源看,还是某些网民的公益意识缺失。一个没有正确的思想文化传统的灵魂,一个身心不受任何束缚的个体,要在网络的自由空间自律,在虚拟的世界“慎独”,简直就是天方夜谭。2、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网络纯净网络世界的法制是现实社会法制的一部分。对于网络,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还需完善,从1994年开始,我国已制定了多个有关网络的法律文件,如1994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等。但网络法律深入人心不够,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一些行为违法,而且法律的涵盖也有限,有些领域和范围还未包括进去,造成无法可依的情况,一些违背网络伦理的用户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也将逐步健全,网络执法力度将大大强化,这将推动网络伦理的有序前进,促进的网络社会的守法与纯净。进行网络伦理建设,还必须加强网络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学者认为,建立和健全网络行为监督机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具体操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大网络信息发布主体的资格审批与监督;二是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与管理;三是设置分级分类管理,增强对因特网的监控;四是提高防火墙技术和网络文化安全管理,加大内部网络信息保密;五是设置多形式多层次的网络信息消费投诉处理中心、网络巡视管理员、网络事故处理中心、网络急救中心等机构,确保网络资源传递通畅;六是深入剖析网络舆论环境的复杂性,增大舆论监督力度。3、研制先进技术,保障网络安全先进的科技是保证网络安全,防范网络犯罪的重-3-要手段。网络犯罪的“黑客”,远程控制他人的电脑,把他人的电脑变为“肉鸡”。这些被种植了木马的计算机,可以被黑客随意操纵、利用。当计算机的一切都赤裸裸地呈现在黑客面前,黑客能随心所欲地操纵他人的计算机干坏事时,网络世界多么可怕!所以,有必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的专门机构,加大网络安全方面的技术研发与网络升级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技术的应用水平,有效预防利用网络的高科技犯罪活动。而从技术层面看,一项再完美的技术,也有破解的方法,因而靠技术防范犯罪,维护网络伦理,仍是任重而道远。4、开展多种人文活动进行网络伦理教育网络传播与大众传播联系紧密,主流媒体在传播伦理方面的作为对网络传播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主流媒体应多展开人文活动,带动网络伦理的健全。此外,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伦理教育已经成为一些西方国家高校的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就对学生开设了“伦理学和Internet”课程,师生在网上就相关问题进行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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