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交警基层主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林波南文娟公安交警部门作为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也是中国公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全面提升公安交警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不仅是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的迫切要求,也是严峻的社会治安局势对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公安交警应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一)必须具有政治敏锐力与鉴别能力。政治敏锐力要求人民警察要坚定党性观念,对新情况、新问题,能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分析研判其内涵和外延,科学预测发展态势并采取相应的对策。第一,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大事面前不糊涂,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前瞻性,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不犹豫,不含糊,用理想信念凝聚警心,铸牢忠诚的警魂,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为党为人民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第二,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用“见微知著”的政治头脑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局部社会动荡的重要信息,必须具有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善于发现收集、分析研判、及时化解处置。(二)必须具有学习思考能力与实践能力。公安交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习惯,融入生活,融入工作,沉下心来,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了解新科技,研究新问题,迎接新挑战。学习是开拓创新的源泉,只有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创新,才能提升自身的战斗力。第一,勤于思考。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面对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知识,面对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和文化的多元性,需要公安交警以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的理念武装头脑,多读书、多阅报、多上网、多思考,不断拓宽知识面,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要勤思明辨,去粗求精,去伪存真,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用新观念、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为自己思想和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第二,善于实践。实践是检验学习成果的唯一途径。学习既要背记理论知识,也要善于实践,立足岗位和公安工作实际,以科学的基本观点、方法论、系统论和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公安交警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多深入基层、深入实战磨砺自己,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增强学习成果转化为战斗力的能力,增强驾驭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提高预见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水平,做一个新型的“百事通”公安交警,在实践中造就复合型、专业型的人才队伍。(三)必须具有政策运用能力与谋略能力。首先,掌握政策。在执法行动中,公安交警应认真学习政策、研究政策,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而不能满足于一知半解。坚持把掌握政策和运用政策结合起来,努力找到政策与实际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政策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交警执法工作沿着科学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其次,谋略大局。无论是处在哪个岗位上,都不能把眼界仅仅局限于自已所从事的具体事务上,而必须眼中看到全局,心中有没有大局、善不善于把握大局,是衡量公安行政主官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善于把本职工作与整个交警工作贯通起来,把执法工作与党的其他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做到在大局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更好地发挥公安交警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四)必须具有社会亲和力和创新能力。首先,树立形象。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特别是公安交警时刻都在与群众打交道,以人为本,尊重群众,尊重人格,是公安交警应具备的基本公众形象。当群众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公安交警必须具有同情之心,尽一切责任为群众主持公道,惩治不法行为,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当群众有困难时,公安交警必须具有悲悯之心,尽一切责任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当群众对法律政策不理解而上访时,公安交警必须具有理解之心,尽一切责任宣传、引导好群众,为群众排疑解惑;当群众有过错甚至有轻微违法行为时,公安交警必须具有宽容之心,尽一切责任教育群众,使群众能认识过错,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其次,管理创新。随着社会变化日新月异,新的事物层出不穷,要做好各项工作,就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于交警部门和行政主官来说,这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就是要不断培养创新意识,勇于冲破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的束缚,主动研究新事物、接受新观念、形成新思维,跟上形势的发展,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崇尚科学的态度,不断完善交警工作的手段创新,就是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新鲜经验,将其提炼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通过理论创新,不断推动工作创新。(五)必须具有特殊战斗能力和执行能力。执行力体现了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凝聚力、战斗力,体现了一个领导的指挥能力、驾驭能力和协调能力,体现了一个公安交警的综合素质和处事水平。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工作成效,影响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公安机关是一个特殊部门,公安交警也是一个特殊群体,除了具有特殊性质和职能,还突出表现在对执行力的特殊要求上。第一,执行力要有良好的氛围。当前开展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就是培育执行力的一个很重要的载体。公安机关必须建设一个讲政治、顾大局、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警令畅通、高素质的有执行力的公安交警队伍,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激活公安交警增强执行力、成就事业感的积极性,使公安交警都能在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争先进位,创造业绩。第二,执行力的实施要有强有力的机制作支撑。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推进执行力实施的机制和制度,包括激励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等等。要经常分析和解决在执行力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提升执行力效能不断地增强新的动力,使公安交警在执行工作中实干、巧干、主动干,使公安交警在执行中更富有激情,更富有充实感和成就感。第三,执行力的实效是衡量执行力的关键。执行力要求的不仅是“能干事”、“会干事”,更突出的是要能“干成事”,而且“不出事”。公安交警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社会稳定和谐为责,这是公安机关的政治使命,公安交警工作的价值取向。(六)必须具有坚定的自律能力和拒腐能力。自律力就是要求人民警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外界的不良导向、不良情绪、不良诱惑所影响和腐蚀,体现人民警察自警、自醒、自律、自强的本色。公安交警接触阴暗面机会多,受不良诱惑的机会也多,加上亲朋好友、人情世故的情结深厚,对公安交警的执法、管理冲击大,影响大。自律力和拒腐能力对公安交警来说显得极其重要,如果没有坚定的自律力和拒腐能力,就很容易徇私枉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就会导致法律上的公平正义失衡,执法公信力缺失;就会因私情、私利膨胀滋生腐败,毁灭前途和人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警清廉”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自己也就会走向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七)必须具有综合识人能力和用人能力。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善于用人,是行政主官应具备的基本功。提高识人用人能力,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客观、辨证地评价干部。全面考察干部的德与才,注重从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等方面综合评价和衡量干部,既防止失察失误、以偏概全,又防止吹毛求疵、求全责备。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干部的潜力,用全面的眼光看干部的长处。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选拨使用干部应出以公心,关健是要看干部在自已岗位上干了什么事、取得了哪些成绩,而不能搞近亲远离。绝不能让那些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者受到埋没,更不能让那些追名逐利、哗众取宠、投机取巧者有机可乘。三是善于用人之长。破除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看干部重在看本质、看主流,真正把握每个干部的特点和长处,着眼于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职责要求,把最适合的干部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做到因岗选人、人事相宜、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八)必须具有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的健康素质是新形势下公安交警职业活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安交警诸项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的公安交警,应懂得身体素质的构成,重视身体素质的锻炼与培养。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维护交通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的心理素质也应不断的提高。要积极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灵敏的思维能力、良好的记忆能力、丰富开阔的想像力、集中的注意力、坚强的意志能力,并重视心理素质的训练,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新要求。(作者南林波系湖北省浠水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科长;南文娟系浠水县交通警察大队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