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蕲春县教育局蕲春县教育局二0一五年度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办人民满意教育,打造教育强县”必须以学生的安全作保障。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责任书。一、责任对象县属学校、中心学校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校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它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以及各科任教师、职工,既要负责好所担负的本职工作,又要负责所属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二、责任目标及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17号),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会议,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2、切实把学校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组织领导体制。要把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在本系统内,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干部任免、校长绩效工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3、综合治理安全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待遇落实,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职责具体。特别要加强门卫建设。千人以下学校配备2人担任门卫工作,每增加500名学生增加门卫工作人员1人。建立门卫室,保卫工作人员24小时着装上岗。配置安防警具(警棍、钢钗、辣椒水)等基本警械器具,加大对不法分子和精神病患者的防范与控制力度。严格值班值勤,严格出入登记,严把学校出入关。4、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真正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督查、有总结、有奖惩。确保做到“九个不发生”,即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聚集练功滋事,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食品中毒事故,不发生严重的网络舆情群体事件,不发生干部职工重大违纪违法事件,不发生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5、制定教职工安全培训计划,通过各种培训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救护技能,用以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和紧急避险。要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开足课时,真正做到安全教育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有演练,做到每周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要强化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每学年(“5·12”和“11·9”)开展两次安全疏散逃生演练,注重疏散逃生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开学初、放假前,有目的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6、落实学校内保机构,组建护校队、巡逻队、护路队等“三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7、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以上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寻求对策,部署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落实贴签、公示、消号、备案制度;每季度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检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跟踪督办,直到隐患全部消除。凡整改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要求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8、加强校舍安全及重要设施的维护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经常对校舍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彻底解决好学校危房问题。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校舍,进行校园配套设施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建设标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真正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确保建设质量。9、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维护与管理。要配齐配足消防设施,要对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门管理,对老化电路及时整改,积极预防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师生消防知识教育,让师生真正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即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0、加强防雷设施的配备与管理。学校教学楼、宿舍、远程教育室等重要部位都要安装防雷设施,且定期检测。新建、改造、拆建房屋必须按法律法规进行“三同时”建设,确保使用安全。11、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工作责任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一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食品来源、水源、食堂、宿舍及厕所等卫生管理。要按照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控措施,消除传染病发生的传播隐患。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并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继续加强预防甲型H1N1流感病毒和手足口病,严格晨检和午检制度,并制订应急预案。12、校办工厂企业、营业网点、出租门店,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厂规店约,后勤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锅炉工、电工必须持有锅炉培训合格证和特种行业准可证上岗,并作好锅炉安全运行记录。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13、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六条措施。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消防安全副校长、消防辅导员、交通安全副校长、交警辅导员的作用,为学校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三个副校长、辅导员相关信息必须在校门口挂牌告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14、对各种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苗头,要予以及时防范和化解,对己发生的群体事件,要在基层就地解决;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杜绝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等现象的发生。15、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要加强体育课、实验课和学生集会的安全管理。校内的各种活动设施和场所,特别是体育设施、实习基地和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设施和场地的安全状况,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开展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请示局长批准同意。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其他危险性活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用作危险品生产和存放,严禁中小学生接触有毒有害教具学具。严禁学生到陌生水域玩水游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集体外出审批制度、重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中小学非正常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制度,以及安全工作预案等制度。杜绝安全事故迟报、漏报、瞒报现象。16、加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继续加大全县中小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寄宿制以上的学校都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经公安局相关部门验收方可使用,为安全工作筑起一道技防防线。17、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校门口有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要安装减速带。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做好运送师生交通工具的检查检测工作,落实教师护送学生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列》和《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蕲春县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蕲政办法[2012]13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工作,禁止学校租用和学生乘座无证无牌无照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或其它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交通安全。18、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措施,上下联动,警校共建安全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紧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力度整治校园周边200m内网吧、游戏室、录相厅、歌舞厅、小摊小贩摊点、彩票投注站点等。19、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安全检查日志,隐患排查台账,家校联系卡等。各班要有点名册,节节点名、夜夜查寝,无论是正课还是晚自习都要有任课教师签名和班主任查巡记载,学生就寝要有查寝记录,学生离校或请假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要及时追查原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切实做到无缝对接管理。做到安全工作档案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验收,实现安全工作档案规范化。20、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责任状所规定的责任目标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认真地进行责任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同时,要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反馈信息。三、奖惩措施县教育局对上述各项责任目标及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季度考评,半年考核,年末总评结账,对全县中小学前十五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单位,校长提拔晋级、学校年终考核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纪律追究,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教育局第一责任人签字: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