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控制程序1.目的对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员工包括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人员进行控制,保证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害、体系有效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控制3.程序概要3.1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对公司内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公司产品以及工艺流程比较熟悉,且有一定的协调能力。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经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3.2教育与培训对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的各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知识产权知识、工作技能和经验,为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提供保证。3.2.1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经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3.2.2知识产权部负责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组织计划、实施年度知识产权培训;根据体系运行情况组织临时知识产权培训。使其了解工作与实现知识产权目标的关系。对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主要业务骨干的培训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实施。利用各种形式在全体员工、新入职员工中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3.3入职与离职3.3.1知识产权部负责新入职员工的知识产权背景的调查,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符合录用条件并经培训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与其签署保密合同,明确其保密责任和义务。对于重要岗位必要时签署专门知识产权声明文件。3.3.2员工离职或退休,由知识产权部和员工原所在部门与之进行知识产权恳谈,提醒其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对涉及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与其签署保密合同,明确其保密责任和义务。并交回属于公司的可能造成公司秘密外泄的各种实物和资料。对于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与其签署保密合同的同时,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属、其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以及保密责任和期限。3.4奖惩公司实行知识产权奖惩制度。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和精神奖励,员工造成知识产权损失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4.1奖励知识产权奖励类别包括创新成果奖、技术改进奖、技术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奖、设计方案奖、计算机程序奖、科研论文奖、成果转化奖、知识产权信息奖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成就奖。可以采用公司评比、部门推选和个人申请等方式确定。一般每年颁发一次。知识产权部负责组织确定奖励名单,并落实奖励的发放。细则见“知识产权奖惩制度”3.4.2惩处对在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严重浪费、剽窃他人成果、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的员工,由知识产权部建议,综合管理部视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和罚款等惩罚。4.相关文件4.1《培训申请表》4.2《培训工作计划》4.3《培训实施情况记录》4.4《入职员工知识产权背景调查》4.5《员工离职(退休)资料交割清单》4.6《知识产权奖励台账》4.7《知识产权奖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