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北京天地华泰采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文件天地华泰〔2012〕8号关于2012年度所属各生产运营项目部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及事故处罚标准》的通知公司所属各生产运营项目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质量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经研究决定,2012年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安全风险抵押人员范围1.生产运营项目部全体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2.职工风险抵押金标准分为管理岗和非管理岗;3.安检员除实行月风险工资制度外,执行非管理岗的风险抵押金制度。安检员月风险工资制度框架为:每月从正常工资-2-中分列出2000元作为风险工资,发生事故后,风险工资承担罚款,罚完为止;另外安检员每月有30~50个三违指标,每少抓一个三违从风险工资中扣款50元,在此基础上各项目部制定详细的安检员风险工资制度,报子公司人资部、总部人资部和安全生产部备案后实行。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抵押标准(抵押基数)风险抵押金标准(管理岗)序号职务风险抵押金标准(元)备注1经理30000.00矿井生产规模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生产运营项目部,按表中“风险抵押金标准”标示的金额执行;矿井生产规模30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运营项目部,按所示金额的80%执行。2副经理、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4000.003副总工程师16000.004调度室主任9000.005动力、生产、安检部长9000.006办公室主任5000.007办公室副主任3000.008财务部长5000.009财务会计3000.0010财务出纳3000.0011人资部长5000.0012人事管理员3000.0013主管工程师7000.0014工程师6000.0015通风队长9000.0016通风副队长5000.0017通风技术员4000.0018通风队班长3000.0019通风队副班长2500.0020综采队队长10000.0021综采队副队长7000.0022综采队技术员6000.0023综采队班长4000.0024综采队副班长3000.0025机运队队长9000.00-3-26机运队副队长5000.0027机运队技术员4000.0028机运队班长3000.0029机运队副班长2500.0030综掘队队长10000.0031综掘队副队长、技术主管7000.0032综掘队技术员6000.0033综掘队班长4000.0034综掘队副班长3000.0035维修车间主任5000.0036维修车间班长3000.0037维修车间副班长2500.00风险抵押金标准(非管理岗)岗位一线(采煤、掘进)二线(机运、通风、车队、维修车间、安检员)三线(一线、二线部门除外的所有其他部门)工作年限1年以下1~2年2年以上1年以下1~2年2年以上1年以下1~2年2年以上风险抵押金标准(元)800.01200.01500.0650.0950.01200.0500.0700.0950.0三、考核与奖罚1.入井数规定(见附表1)2.凡完不成入井次数的将按照实际考核结果执行处罚,入井次数由安检部和调度室共同考核上报经理批准后报人资执行处罚。处罚标准是:按照当月本人实际下井次数未完成比例相应扣减当月工资。凡让他人冒名顶替,每次每人各扣1500元;如发现两次,两人同时除名。3.入井考勤。入井人员签写天地华泰入井记录及抓“三违”查隐患记录卡,不得弄虚作假。除办公室、财务、人资等后勤人员外,凡抓“三违”人次或查隐患条数少于考核次数的,每-4-少一个考核指标处罚50元。入井考勤结果月底与调度室人员定位系统对照核查,入井时间为2小时以上,当月考核兑现处罚。相关管理人员入井次数、抓“三违”指标、查隐患条数考核指标见附表。4.凡因公差、培训学习、特殊情况(休假按正常考核)等,入井次数按比例由经理审批核减,并按核减后的指标进行考勤考核。5.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逐月考核,根据生产、安全、经营等实际情况,年底一次性兑现发放。6.工程质量:各区队每月工程质量标准化达一级,否则扣除相关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以生产部、机电部月考核结果为依据处罚。7.隐患落实整改:凡不按规定时间整改隐患的区队,每条扣区队相关管理人员每人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月总计扣除不超过风险抵押金的20%;但同时按照性质执行相关处理。以安检部月考核结果为依据。8.发生事故,按事故性质及相应责任与部室和相应领导挂钩。其中按事故性质把事故分类为:顶板事故、瓦斯事故、机电事故、运输事故、爆炮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其它事故等,地面事故按各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结合事故伤害程度和事故等级,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见下表)。事故处罚均由安检部汇总进行处罚。-5-9.各类事故的扣罚标准序号职务处罚标准(元)微伤或三级非人身事故轻伤或二级非人身事故重伤或一级非人身事故死亡1经理50100见“重伤事故风险抵押金处理办法”见“死亡事故风险抵押金处理办法”2主管副经理、分管经理助理或总工程师1002003主管副总501004安检部长502005安检工程师501006调度值班领导502007区队长200800区队值班200800跟班班长100300跟班队干部2008008跟班安检员50010009相关部室及人员按事故分析报告处罚10后勤负责地面事故,按事故分析报告处罚注:1.若同一人在同一事故中,出现重复罚款,按额度最高的处罚,不进行累计。2.一个季度内发生超过一次死亡事故的,相应人员的抵押金本金扣完为止。(1)微伤按事故分析报告由项目部处理。(2)轻伤罚该区队当月集体工资总额的5%,同时按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3)重伤事故风险抵押金处理办法每发生重伤事故一起,扣罚事故区队或部室所有人员风险抵押金基数的30%,挂钩部门(参照“死亡事故风险抵押金处-6-理办法”中相互挂钩的部门)所有人员风险抵押金基数的30%,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风险抵押金基数的30%,本季度应兑现的风险抵押金和风险抵押金本金扣完为止,同时按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4)死亡事故风险抵押金处理办法发生死亡事故,不论地面或井下,扣罚事故区队或部室当月集体工资总额的20%,扣除项目部本季度应兑现奖金的100%,抵押金本金处理如下:①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风险抵押金本金全部扣除;②发生死亡事故的区队或部室,风险抵押金本金全部扣除;③生产部、安检部、机电部、调度室与采煤队、掘进队、机运队(含主副井提升等作业人员)、通风队、井下车队(大车队)、维修车间等井下作业各类区队间相互挂钩:区队发生死亡事故,挂钩部室扣除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0%;部室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事故相关区队全员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0%。④办公室、人资部、财务部等后勤服务相关部门间相互挂钩:某一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扣除挂钩部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0%。(5)扣除风险抵押金本金的人员,要重新按风险抵押金基数于一个月内补足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从工资中予以扣除,并由财务划拨到风险抵押金专有帐户。(6)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和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伤-7-亡事故的事故分析报告在事故发生后60小时内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若对事故谎报、隐瞒不报,不论任何原因,一经查实,实行事故升级处罚办法(如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理,重伤事故按死亡事故处理等),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7)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报子公司人资部和总部人资部备案后执行。四、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1.各生产运营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属员工工作年限的确定,财务部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2.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按4倍金额列入年度工作工资预算之中,包括各项目部风险抵押金收缴完后,统一交所属子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子公司财务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需要支出作为工伤抚恤金时,需按公司财务审批制度进行,具体为: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财务列支。3.新增员工办理入矿手续的同时缴纳风险抵押金,工作年限按季度计算。4.安全风险抵押金中途不予退还(离职员工可携带完整手续到所属子公司财务办理退还抵押金本金)。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兑现风险抵押金兑现标准以风险抵押金本金为基数。-8-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金额为税后金额。安全风险奖励实行年底考核、年底一次性兑现。兑现根据实际质量、安全情况最高按基数4倍返还,由经理办公会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发放的具体事宜;风险抵押金本金继续抵押,并按工作年限和岗位调整抵押金基数,实行多退少补。凡因工作变动,以实际考核情况按比例进行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1.发生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谎报、隐瞒不报的项目部,不兑现该项目部该季度的风险抵押金;2.全年连续旷工3天以上,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平均月出勤低于21.5天(婚丧假及项目部安排的放假,视为出勤天数)的职工,不兑现其该年度的风险抵押金;3.凡因违法、违章、违规等原因被所属项目部解除劳动合同或自行辞职的人员只退还其风险抵押金本金,不再兑现其该年度的风险抵押金。六、本制度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的天地华泰【2011】36号文件同时废止。以上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部。附件:1.管理人员入井次数、“三违”指标、查隐患条数考核指标表2.非人身事故等级界定标准-9-3.公司对事故处罚的规定4.公司对煤矿安全互保的规定5.“三违”及隐患界定标准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10-附件1管理人员入井次数、“三违”指标、查隐患条数考核指标表职务入井次数抓“三违”指标查隐患条数备注共计早班中班夜班经理10622210副经理、经理助理、总工程师12732212后勤副经理、分管后勤经理助理660012副总工程师12732212科室主管、工程师14743314科室工程师以下人员15843315区队长14743314副队长、技术员15843315办公室440000人资440000财务440000调度员10622210-11-附件2非人身事故等级界定标准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人身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8h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含50t);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因水灾使矿井停止生产;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m(含10m)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5m(含5m)以上;9.巷道冒顶10m(含10m)以上。二、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人身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h以上,但不足8h或采区停工8h以上,但不足3昼夜;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10t);4.因水灾使采区停产;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7.掘进工作面冒顶超过3m(含3m);8.巷道冒顶长超过5m(含5m)。-12-三、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非人身事故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min至2h或使采区停工2-8h;2.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瓦斯浓度超过2%;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4.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5.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7.掘进工作面冒顶3m以下;8.巷道冒顶长5m以下。-13-附件3公司对事故处罚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违反事故汇报规定的处罚1.对影响时间超过2小时的生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必须上报安全生产部,否则处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分管调度的负责人每人500元/次。由于谎报瞒报事故致事故扩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事故分析另行处罚。2.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单位最高管理者、安检员未立即向矿调度室、安检部汇报的,对其罚款200元。3.矿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