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病的发生以及防治措施【摘要】本文首先分析稻瘟病的发生症状及原因,并提出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为农业中水稻稻瘟病的治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关键词】稻瘟病;发病症状及原因;防治措施0.引言稻瘟病与纹枯病、白叶枯为水稻的三大主要病害,随着我国水田栽种面积的不断扩大,以及不合理栽培措施与不利气候的影响,水稻发生稻瘟病的概率也在逐年增加,在导致粮食减产的同时,国民经济也损失严重。为促进水稻稻瘟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减少水稻质量及产量受到的危害,对稻瘟病的发生症状及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稻瘟病的发生症状水稻在生育期的任何阶段均有可能发生稻瘟病,根据发病的不同时期及部位,可分为苗瘟、叶瘟、穗颈瘟等[1]。苗瘟主要表现为种子带菌,发生时间为三叶前秧田期,无明显的病斑,在病苗的基部,出现灰霉状或黑褐色的枯死,情况严重时还可导致水稻秧苗发生成片枯死的现象。叶瘟主要发生在三叶期到穗期的秧苗叶片上。在发病初期,病斑为暗褐色的针头状斑点,在适宜条件下,病斑会不断扩大,病情严重时,还可导致叶片枯死,植株发生矮缩。根据病斑的大小、形状及色泽的不同,叶瘟可分为急性、慢性、白点与褐色这四种病斑类型。穗颈瘟指的是水稻在受害后,其穗颈变为褐色或灰褐色,发病较早的穗子在枯死后,呈现出白穗;对于发病较晚的穗子,其秕谷增加,米质也变差。穗颈瘟对水稻产量的影响是最大的。除此之外,水稻还可能发生节瘟、稻粒瘟、叶枕瘟等症状,对水稻的产量均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稻瘟病的发生原因(1)水稻种植品种过于单一。不同品种水稻的抗病性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品种的致病性也受到生理小种的影响。如果连续种植单一的水稻品种,便会对此品种的生理小种造成侵染,从而使得病菌不断繁殖和积累,当气候条件适宜时,便发生大面积的稻瘟病。(2)菌源的数量增多。倘若未对病种子进行浸种消毒处理,也未能彻底销毁病秕谷与病稻草,就会使得越冬菌源的数量增多,为下年水稻稻瘟病的发生提供条件。(3)气候条件适宜。水稻植株的抗病性与稻瘟病菌的繁殖受到光照、温度、降雨等气候条件的影响。在孕穗末期至抽穗期间,如果光照不足,多雨,夜间温度持续5至7天降至20℃以下,那么就极有可能发生穗颈瘟。(4)缺乏合理的栽培管理。稻瘟病菌生长的田间气候及水稻的抗病性与栽培管理技术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施肥与灌溉。如果偏施氮肥,那么就容易造成植株徒长,削弱其抗病能力。如果长期采用冷水漫灌或深灌,则会使得植株根系发育不良,为稻瘟病的产生提供条件[2]。3.稻瘟病的防治措施3.1做好水稻品种的选择工作不同品种的抗病性不同,稻瘟病最为经济有效的防治措施便是根据水田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高抗病性能的品种。此外,由于稻瘟病具有不同类型的生理小种,应选择当地适宜的抗病品种,在经过相关部门的观察与鉴定,证明其丰产性、适用性及抗病性后,方可开展大面积推广活动。为防止因长期单一种植导致病害产生,必须对水稻品种进行合理的布局与轮换,从而实现经济损失的降低。3.2消除病菌的侵染源病秕谷与病稻草为稻瘟病菌的越冬提供了有力条件,因此必须进行彻底的处理。在春播前,需将病稻草全部处理,并将稻草堆下的空壳与秕谷一同烧毁。同时,利用盐水将病秕谷清除,在采用施保克等杀菌药剂对种子进行消毒,有效减少种子的带菌量。3.3加强植株的栽培管理根据水田的实际地力情况进行合理施肥,配合使用氮肥、磷肥、钾肥,合理使用化肥与有机肥。为增加植株内硅元素的含量,可适当加施含硅酸的肥料。在中期追肥时,需根据天气、秧苗、田间条件等合理施肥,在施用氮肥时,切不可出现过迟、过量的情况。在水稻的生长发育后期,要增加磷肥与钾肥的施用量,促进水稻成熟及质量的提高。在灌水过程中,采用浅灌的方式,在水稻分蘖期及时排水晒田,通过增加水田土壤的通透性,将根系活力进行提高,确保植株活杆的成熟。3.4及早进行防治,确保农药选用的合理性在水稻的分蘖期,或气候条件有利于稻瘟病的产生时,应时常观察水稻的生长情况,发现出现叶瘟或病斑数量较多时,应及早展开防治工作,避免稻瘟病的大面积发生。在选用农药时,应以相关科研单位推荐的为主,在实际喷洒药物时,对全田进行防治,切不可仅在发病期间对病点喷药。此外,必须保证足够的喷液量,如果喷液量过少,那么农药的浓度就会偏大,具有较强的杀菌能力,在将稻瘟病菌消灭的同时,也会对水稻秧苗造成一定的损害,降低其抗病性,反而起不到丰产的效果。3.结语综上所述,在开展稻瘟病的防治工作过程中,应对发病的症状及原因进行深入探究,并从水稻品种的选择、病菌侵染源的消除、植株的栽培管理以及农药的选用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稻瘟病防治措施的有效进行,在降低水稻受到病害侵袭的基础上,实现产量的提高。【参考文献】[1]暴海英.水稻稻瘟病的发生与综合防治技术[J].现代农业,2012,10(05):122-124.[2]王静,李彦泉.水稻稻瘟病综合防治技术[J].吉林农业,2012,13(06):20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