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保密)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1、物权法2、建筑法3、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劳动合同法7、合同法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建造师管理体制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部门(本专业)、省建设厅和同级各专业部门(本省、本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原则:“分级别,分专业”。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2、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支撑,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3、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减去已用时间)。4、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盖章。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共1种,须重点掌握):(1)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2)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4)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5、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违法行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6、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税法属于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行政规章。7、法律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低于法律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裁决方法是:(1)同一机关制定2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使用地方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8、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种平等表现在: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受保护;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我国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六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注意:没有罢工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9、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如联合体承包),四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两内容(权利和义务)。自然人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人应具备的4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地承担责任(最重要的条件)。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10、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1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结婚和房屋买卖均属于要式法律行为。遗嘱人未按法定方式设立遗嘱(或采用书面形式、或采用录音形式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等),遗嘱不能有效成立。又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房屋买卖必须经过产权转移登记。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以及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都属于要式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注意:尽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民事行为,但是《合同法》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而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3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体条件);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主观条件);行为内容合法(内容条件);行为形式合法(形式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12、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三方当事人:(1)被代理人;(2)代理人;(3)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如:工程监理合同;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理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不需指定过程);指定代理是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需要指定过程);指定代理本质上属于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关键区别是依据不同。13、关于代理的责任划分掌握一个基本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为辅。委托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表见代理是由法律效力的。(P170)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转托代理(复代理、二次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否则代理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的除外。14、被代理人死亡引起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但不能引起委托代理终止,而代理人死亡既引起委托代理终止,也引起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①代理届满或事务完成;②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注意:这里没有被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取消指定;⑤监护关系消灭;15、财产权体系包括:(1)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制度;(2)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3)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债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发生的根据是指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债发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其中,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4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因侵权而产生的债,又称为“致人损害之债”。如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与被害人之间也形成侵权行为之债的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如施工单位计算错误多给张某三天工钱。注意:没有赔偿义务)。要注意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基本含义。此外,债发生的其他根据包括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债的消灭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事实有: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与合同的终止6种方法比较,P191有五种是相同的,即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权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16、知识产权具有四个特征: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作品;专利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注册商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日起算)。17、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胜诉权消灭而实体权不消灭。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工程中拖欠工程款行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例如,甲向乙供应商租赁10吨钢管,租金未付;(延付租金的,1年)丙分包商堆放在甲料场中的材料因失火而损毁(寄存财务受损,1年)丁工人在甲工地上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若受伤则按身体伤害,1年)甲在丙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由于出纳疏忽,多支付了8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8、法律救济方法。所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长的诉讼时效是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适用于被侵害之日起一直不知道权利被侵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年(涉外);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申请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1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客观原因,继续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