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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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章之一,2010年教材将原有的所得税法律制度内容去掉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改为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最近三年考试中,个人所得税所占的分值如下表所示。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2008——2010年)题型201020092008单选题4题4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4题8分--判断题1题1分--计算分析题-1题5分1题5分综合题---不定项选择题---合计9题13分3题7分3题7分估计2011年考试中个人所得税所占分值应该能够达到15分左右。本章存在较大的出不定项选择题的可能性。本章框架: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了解)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掌握)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掌握)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税率(熟悉)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掌握)第六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熟悉)第八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熟悉)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注意: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3.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知识点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居住时间纳税人性质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境内支付境外支付90日(或183日)以内非居民√免税××90日(或183日)~1年非居民√√××1~5年居民√√√免税5年以上居民√√√√(√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注意: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例题·单选题】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A.外籍个人甲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31日离境D.外籍个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至12月31日「正确答案」C「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才可以认定为居民纳税人。知识点三、个人所得税税目11个应税项目应税项目注意事项工资薪金所得(1)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项目;(2)内部退养所得;(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4)劳动分红;(5)出租车驾驶员;(6)免受差旅费、旅游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租车驾驶员对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承包经营(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2)对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劳务报酬所得(1)董事费收入;(2)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分;(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收入;(4)免收差旅费、旅游费;(5)个人兼职稿酬所得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3)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财产租赁所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优惠价格销售商店财产转让所得(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3)个人出售住房偶然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例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A.财产转让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偶然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正确答案」A「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单选题】(2007年)某画家2006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正确答案」C「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适用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应税项目税率注意事项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稿酬所得比例税率,税率为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劳务报酬所得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由于有加成征税规定,实际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5)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1·单选题】(2008年)王某于2007年9月30日存入某商业银行一笔人民币款项,同年12月30日王某将该笔存款取出,应得利息收入100元,银行在支付王某利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A.5B.10C.15D.20「正确答案」A「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100×5%=5(元)。【例题2·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A.股息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承租经营所得D.偶然所得「正确答案」ABD「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所得税税率。C选项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知识点五: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应税项目扣除方法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定额扣除2008年3月1日起,扣除额为2000元/月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会计核算办法扣除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定额扣除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2000元/月)收入总额=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定额和比例相结合扣除办法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除20%财产转让所得会计核算办法扣除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题1·多选题】(2007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A.劳务报酬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C、D选项适用会计核算办法扣除。知识点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过程:(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5)计算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6)如有税收优惠,注意减免税额。应税项目税率纳税期限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月每月收入-2000或4800元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承包经营5级超额累进税率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2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名义上为比例税率,实际上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次(1)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次同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1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比例税率次同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财产租赁所得20%比例税率次(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应纳税所得额×20%财产转让所得20%比例税率次(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应纳税所得额×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比例税率次每次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20%偶然所得其他所得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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