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问答题1、《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答:(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2)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3)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客观要求。(4)建设法制政府的客观必然。(5)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的需要。2、《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答: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3、《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目的?答:(1)、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3)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4、《行政许可法》立法的重要意义?答:(1)《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有利于推进和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2)《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将有力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3)制定《行政许可法》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与国际规则相协调。(4)依照《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益将得到全面保障。(5)《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强化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有利于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5、什么是行政许可?答: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称为行政许可。6、什么是行政许可的四个特征?答:(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3)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7、《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一章第3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8、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七项原则是什么?答: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以下七项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9、什么是“合法原则”?答:合法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10、何为行政许可的“公开原则”?答:(1)设定行政许可的过程应当是开放的;(2)凡是行政许可的规定都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3)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都应当是具体、明确和公开的。(4)行政许可的实施期限是公开的;(5)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除外)。11、何为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原则?答: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要合法,并且还要合乎常理。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禁止搞身份上的不平等。12、“便民原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答:(1)行政许可依法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机关应当确立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2)应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在办公场所公示。(3)应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的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对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尽量当场受理,不得拖延。5、应当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完有关事项。13、“救济原则”体现在哪三个方面?答:(1)陈述权和申辨权;(2)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请求赔偿权。14、什么是“信赖保护”原则?答: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后,不得擅自改变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即使是因为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等原因。如果由于公共利益的原因,确需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也要依法进行,尽可能提前告知老百姓,并对老百姓因此爱到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15、什么是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答:行政许可法第1章第9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16、行政许可的监督包括哪两个方面?答:一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二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监督。17、什么是行政许可的设定?答: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和实际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自行创制行政许可的行为。18、设定行政许可的三项原则是什么?答:(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3)设定行政许可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19、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分为哪几类?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以下五项:(1)安全事项;(2)特许事项;(3)认可事项;(4)核准事项;(5)登记事项。20、法定可设事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答:(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21、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对哪些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答:地方性法规和省级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22、哪些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及省级政府规章具有行政许可设定权。23、临时性许可的实施期限,临时性许可期满后如何处理?答:临时性许可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对实施行政许可是否有规定权?答: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及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25、为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能否增设行政许可或增设条件?答:不行。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26、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的内容?答: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27、请简述设定行政许可的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制度?答:起草法律、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行政许可的理由。28、请简述行政许可评价制度?答:(1)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给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或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29、请简述授权停止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答:《行政许可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认为其在本区域内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达到设定行政许可的管理目的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30、行政许可的法定实施主体有哪些?答: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和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31、行政机关能否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答: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但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许可。32、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承担的义务。答: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33、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答: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4、受委托机关在什么范围内以谁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机关能否再委托?答: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许可。35、什么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答: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36、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时,依法应当如何办理?答: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37、行政许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实施时,可以怎样处理?答:行政许可由地方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38、《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过程中涉及的检验、检测、检疫的实施主体如何规定的?答: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39、承担检验、检测、检疫的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什么责任?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0、《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纪律要求?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41、《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的纪律要求?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4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向谁提出?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43、申请人能否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答: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44、行政许可公示的内容。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应履行的义务?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机关应对公示的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45、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时的法定义务有哪些?答:申请人应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46、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能否提出附加要求?答: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47、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48、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49、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允许当事人当场更正。50、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1、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应当受理该行政许可申请。52、行政机关受理或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什么凭证?答: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53、《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提高效率,方便申请人有何要求?答: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54、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55、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应指派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答: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56、需要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应当如何办理?上级行政机关能否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