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卫疾控〔2010〕78号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2011年度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现将《郑州市2010/2011年度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我市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进一步巩固我市消除脊髓灰质炎工作成果。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2-郑州市2010/2011年度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消灭脊髓灰质炎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我国于2000年10月份实现了无脊灰目标,但全球仍有部分国家存在着脊灰野病毒的流行。为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免疫力,消除免疫空白,防止脊灰野病毒输入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按照卫生部《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卫疾控发〔2003〕163号)和省卫生厅的要求,我市决定于今冬明春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如期实现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实施范围和接种对象(一)强化免疫活动范围在全市所有县(市、区)辖区内开展此项活动。(二)强化免疫对象1、本地儿童:2009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未服够5剂次的儿童。2、流动儿童:2007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以上儿童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3-何在,一律接种两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服苗间隔一个月。三、服苗时间第一轮:2010年12月5~6日集中接种,12月7~8日查漏补种。第二轮:2011年1月5~6日集中接种,1月7~8日查漏补种。四、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一)组织领导和疫苗供应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强化免疫活动,将本次活动做为近期的主要工作内容,积极争取政府及财政有关部门的支持,安排好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对本次强化活动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要特别加强对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矿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区、山区农村地区强化免疫工作的管理。3、各个乡(镇、办事处)至少保证有一名县级卫生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保证有一名乡级卫生工作人员参加服苗活动。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要分工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4、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疾控机构负责对辖区参与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强化免疫活动所需脊髓灰质炎疫苗的供给和业务技术督导。-4-(二)技术措施1、制订行动计划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制订实施计划,并对强化免疫的各项活动做出详细安排。针对流动人口和边远山区免疫服务难以覆盖的人群,制定周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切实落实。强化免疫实施前,强调预先排查,及时发现接种史少于3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并将其纳入工作计划和强化免疫督导的重要工作内容。要采用特殊的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接种方式,如投入较多的人力及安排足够数量的巡回接种组(队),并可采用“边宣传、边接种、边登记”的方式进行。在接种时,注意发现免疫空白,对未免疫或未全程免疫的流动人口要重点登记,将其纳入常规管理。2、接种方式及接种点设置本次强化免疫活动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接种点(组、队),并根据不同情况、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切实有效的接种形式。城区都市村庄、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矿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区除固定接种点外,必须在人群集中、交通便利地区设置流动接种点。农村地区不得单纯采用以乡为单位的接种门诊开展接种。特别注意那些在行政区划上难以区分的地区和边远深山区。要分工明确,认真划分地域职责范围,确保强化免疫覆盖所有适龄儿童,避免漏种。3、疫苗必须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运输和分发,确保疫苗-5-质量。儿童服苗时,医务人员必须做到“看服到口,咽下再走”。儿童家长、邻居、朋友等不得将疫苗领回家中,自行服用。4、接种登记各接种点都要按要求对接受强化免疫儿童填写登接种证和表册记录,各接种点、乡卫生院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和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以便核查。各种记录用表及报表见附件(表1、表2-1、表2-2、表3、表4)。(三)宣传动员、培训与督导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强化免疫宣传力度,利用不同形式,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如:电视、广播、标语、传单、宣传画、黑板报等。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服苗时间、地点、对象等。每个接种点都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注意对宣传资料如报纸、照片、宣传单等的存留。认真落实逐级培训,要使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了解活动的意义,掌握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疫苗接种及保存方法、副反应处理、资料登记及统计报告方法等免疫规划知识。12月4日前,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完成对所有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各级疾控机构要组成督导组对辖区基层单位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市级要组织人员对所辖的每个县(市)、区开展督导,县(市、区)对辖区内各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需开展督导活动。逐级督导率必须达到-6-100%,督导情况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县(市、区)、乡(镇)级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督导情况、接种率快速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强化服苗工作。各督导组必须负责收集全部强化免疫接种资料,督导结束后将接种率统计报表和督导工作报告一并交上一级疾控机构。五、接种率评估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各级疾控机构要对免疫活动进行现场快速评估。快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容易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较多的人群,以及矿区、边远山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薄弱的地区。评估于2011年1月12日完成。快速接种率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每县(市)调查90名儿童,重点为流动儿童。县城从市场、商场、车站等地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5~6日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农村地区随机抽2个乡(镇),每乡在卫生院近、中、远距离各抽查3个村,每村入户调查10名目标儿童。结果的判定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城区调查应在车站、城乡结合部(或都市村庄)及集贸市场等地各调查10名目标儿童。结果判定以家长回忆为主。评估中发现未服疫苗儿童,要当即补服。发现任何一处被检查乡(镇、办事处)快速评估调查服苗率未达到95%的县(市)、区需查漏补种。调查使用统一设计的调-7-查表,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调查资料应逐级上报,统一输入计算机。调查原始资料在市级、县级留存复印件。六、资料收集与报告在每轮活动结束后,各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设计的资料统计报表填写要求,从村级开始,将开展强化免疫接种资料逐级汇总上报,时间要求如下:资料汇总质量将纳入强化免疫的评比内容。对接种率低于95%的地区,除责令其立即查漏补种外,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各县(市、区)要在这次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中,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七、注意事项1、各地应以本次强化免疫活动为契机,对本次活动中发现的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外来流动儿童和本地儿童)及时进行建卡建证,完成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2、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中,对所有目标儿童应查验其麻疹疫苗免疫史,发现漏种或未全程免疫的儿童应及时给与补种。3、流动儿童强化免疫前的预先排查要仔细认真,排查摸底报告第一轮第二轮村级报至乡级12月11日前1月11日前乡级报至县级12月13日前1月13日前县级报至市级12月15日前1月15日前市级报至省级12月17日前1月17日前-8-工作要扎实认真,不但从现有资料查找,而且要深入社区、厂矿、村庄等处进行调查,不得弄虚作假、照搬原有资料,对于接种史不详的儿童,应按未服苗对待。4、第二轮服苗时儿童的“服苗史”指在第二轮服苗前的服苗情况,故包括该儿童第一轮服苗中的服苗情况。5、强化免疫活动中,接种点未用完的疫苗,要按规定予以回收并专门保存,确保在下次常规免疫运转中优先使用。未按要求存放的疫苗,要坚决废弃。附件:表1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活动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表2-1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表2-2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表3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表4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9-附件:表1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活动形式:强化免疫/查漏补种登记员:接种员:登记时间:年月日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出生年月是否常住人口免疫史服苗日期第一轮第二轮1.“免疫史”: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在对应的位置填写免疫次数,无免疫者填“0”,不知道是否免疫的填“不详”;2.“家长姓名”及“儿童姓名”:采取自愿原则,如儿童监护人不愿提供可不填;3.“是否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填1,流动人口填2;4.“活动形式”指“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在相应位置上打“√”10表2-1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第轮活动形式单位名称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合计合计1.如果接种对象中包括4岁及以上儿童,则将相应统计数填入“4-岁”一栏;2.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3.活动形式指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两者应分开统计。查漏补种地区“应种儿童数”项不填。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11表2-2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第轮活动形式单位名称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合计合计1.如果接种对象中包括4岁及以上儿童,则将相应统计数填入“4-岁”一栏;2.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3.活动形式指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两者应分开统计。查漏补种地区“应种儿童数”项不填。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12表3:河南省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被调查单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查地点类型:1.农村2.城区3.集贸市场(市场名称)4.其它(请注明)编号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居住形式本轮强化免疫是否接种?第一轮强化免疫是否接种?本次强化免疫前是否有免疫史是否上卡未接种原因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居住形式:A:常住人口B: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C: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未服苗原因:1.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