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知识(一)团结就是力量1.团结对个人和集体的作用(价值):团结是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合作是每个人必备的能力;团结是为实现集体的目标奠定基础,团结可以增强集体荣誉感,提高集体凝聚力,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促进集体目标的实现。2.创造良好的班集体要依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可以为集体的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集体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3.集体的荣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集体中应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集体中的每个成员都要主动承担应尽的义务,为营造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做出努力。(二)师生之间的交往1.教师工作的特点: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他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育人),帮助我们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教书)。老师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老师是我们的良师,也是我们最真挚的朋友。2.师生之间产生隔阂的原因:由于师生角色的差异、地位的不同、看问题的立场和视角的分歧、师生间有时不可避免地产生误会或者会受到教师的批评等,师生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隔阂,这些隔阂的存在会妨碍师生之间的交往。3.主动与老师沟通的方法①从老师的角度看问题,设身处地地为老师着想。(换位思考)②正确对待老师的表扬和批评。③原谅老师的错误。用恰当的方式指出老师的错误是对老师的尊重。④礼貌待师。⑤注意场合。⑥勿失分寸。4.向老师提意见应注意的几点:①把握时机。与老师交流、向老师提意见或建议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②语气平和。要注意用商量的口吻,用交换意见的语气进行。③坦诚相待。在提意见或交流时,应该客观地表示自己的态度,但说话也要有分寸,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④注意方式。当面不好说或者无法说清的问题或建议,可以以书面或QQ等形式反映自己的意见。5.正确对待老师的表扬与批评:①老师的表扬是肯定,是鼓励,是期待,老师的批评是爱护,鞭策,也是期待。表扬和批评带来的成功和挫折的体验都是人生的财富。②当我们觉得被误解时,我们可以向老师做出解释,但解释一定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并且是为了更好地沟通,而不是想逃避自己的责任。当老师批评错的时候,要原谅老师的错误,尊重老师,不伤害老师,用恰当的方式指出老师的错误。③受到表扬要再接再厉,受到批评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和谐的共同生活需要相互宽容和尊重1.为什么和谐的生活需要尊重?①相互尊重是与人交往的基础。②相互尊重是和谐相处的前提。③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④尊重他人才能与别人愉快合作。⑤尊重他人才能增强团队的凝聚力。2.为什么和谐的生活需要宽容?①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人应有的品质。②宽容是沟通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③宽容有利于化解摩擦与冲突。④宽容有利于和谐相处。3.我们应如何看待世界不同的文化和习俗?随着公共生活空间的扩大,作为“地球村”的村民要与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的人打交道。面对他国和地区不同的文化和习俗,我们应采取客观、平等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尊重、珍惜和保护各国及民族的文化习俗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交往,更体现了一种全球意识、开放的胸怀和崇高的精神。(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1.对责任的理解:责任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事情或者不应该做某些事情。承担责任总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人们只有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是道德和法2律的要求,也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内心需要。2.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这种承诺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来自对他人的承诺、分配的任务、上级的任命、职业的要求、法律规定、传统习俗、公民身份、道德原则等。3.承担责任的回报与代价:回报:承担责任,往往伴随着获得回报的权利,这种回报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更重要的是无形的财富,如良好的自我感觉,他人的赞许、获得新的知识或技能等。代价:承担责任,也会感到它沉甸甸的分量,也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它不仅仅意味着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而且还意味着可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责备,甚至受到处罚。4.承担责任有什么意义(影响)?①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因为承担责任能促进自己的成长和发展;②承担责任就会承担压力,而压力会产生动力,激励自己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克服种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③承担责任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得到别人的帮助和支持;④承担责任才能获得自尊和自信,在履行责任中增长才干,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赞誉。5.怎样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①信守承诺,勇担过错。许下诺言,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做错事,勇于承认,并承担错误所造成的后果,是负责任的表现。②自觉承担责任:在社区,使用礼貌用语,做到礼貌待人,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在家里,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与家人和睦相处;遇事主动与父母沟通;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在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认真学习,多读健康有益的书籍等。③维护国家的尊严。当国家的尊严受到侵犯时,应挺身而出,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④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既承担着社会责任,又在帮助他人,自身的价值在奉献中得以提升。(五)诚信做人1.对人守信、对事负责。①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信的基本要求。恪守信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即表现为一种积极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做事是个人得以立足、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②承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要轻易许下诺言,一旦有所承诺,就努力兑现。③我们所做的事,不论大小,都要认真面对,诚信做人就体现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之中。2.生活中诚信的复杂性。①对人诚实与尊重他人隐私,往往相互关联且常常发生冲突。一方面我们应当恪守诚实的品德,另一方面,尊重隐私又是待人坦诚的前提,是维持良好关系、有效沟通的基础,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我们要结合具体情境,坚持原则,权衡利弊,按实际情况妥善处理。②诚实与说谎是水火不容的,然而我们生活的环境是复杂的,在特定的交往环境中,为了维护对方利益的需要,有时需要我们隐瞒事情的某些真相,说些“善意的谎言”,这并不违背诚实的道德。③诚信的核心是善。只要我们正确理解诚信原则、与人为善,出于公心、永不自欺,我们就能拥有诚信的智慧,做一个诚信的人。法律知识1.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①家庭保护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家庭保护不仅是未成年人的需要,也是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所要承担的义务。其基本内容有:对未成年人的监护3和抚养,不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歧视女性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等。②学校保护学校为我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尊重和关爱我们,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智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③社会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作用。为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对违反规定者,有关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并受到法律的制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还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智力成果和荣誉权等。④司法保护司法部门在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在处罚上与成年人比是有区别的。司法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2.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①及时报警当不法侵害发生在你身上或周围时,要尽快打110报警,求助于警察打击犯罪分子,保护自己。②学会请律师③寻求法律援助④勇于和善于与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遇事不胆怯,以免让坏人为所欲为,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3.权利与义务(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①什么是受教育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②义务教育的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③依法维护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者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用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予以维护。非诉讼方式:可以向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情况,或者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新闻媒体求助;诉讼方式:即直接想人民法院起诉。④作为学生,应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一是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二是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三是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2)我们要忠实履行义务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只有正确的行使权利,忠实的履行义务,才是一个举要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4)法律保护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③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否则将依4法受到相应的制裁。④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人与人之间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5)未成年人面对歹徒行凶,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时,采用的正确方法:①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面对歹徒,既要勇敢,又要机智。②可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巧妙而及时脱身。③记住歹徒特征,事后及时报警等(6)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即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①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即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名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到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一是侮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行为;二是诽谤行为:如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否则,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②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有监护人代理和同意。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凡是擅自用肖像作广告、杂志封面、印挂历,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肖像,或用肖像对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均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讨还公道。③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