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有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10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3年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和总公司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进行演练。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3、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防火规范。4、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6、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2-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8、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9、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10、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13、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同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14、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1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3-检查有无泄漏。16、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并在新建工程开工前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绘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图纸(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17、作业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18、作业电工必须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电气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填写“施工现场临电验收单”。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按规定定期(电工每日、工地每周、分公司每月)对临时用电设施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填写“电工巡查维修记录”。20、临时电工要昼夜值班(填写“电工巡查维修记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21、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常进行绝缘、接地、接零保护的摇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运行。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接地线连在一起。接地线如因某种原因-4-需要拆除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22、在雨季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所有的供配电电气设施,动力及照明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23、在施工程的安全员及作业电工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及演练。24、临电工程施工前,要由项目部电气负责人向临电操作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并履行签字手续。25、处罚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造成任何损失),施工现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1)施工现场内吸烟的;(2)宿舍内、在施工程内使用电热器具取暖或做饭的;(3)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未开具用火证的;(4)电气焊、防水作业时现场未配备灭火器具的;(5)未按规定场地调配油漆涂料的;(6)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的;(7)非电工操作与临电电工不穿绝缘鞋的。26、本制度与现行的北京市各级消防部门规定不符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日期:2013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