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文档来源:甘肃日报〖打印〗〖关闭〗中央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有一定的人事调动权、公务员招录权、社保资金安排使用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权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权等公共权力,必须站在更高的起点,认真学习、自觉贯彻《廉政准则》,以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一、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抓好领导带头这个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廉政是第一保证、第一形象、第一责任,带头学习准则,严格执行准则,自觉维护准则,使《廉政准则》真正成为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一要做深入学习的表率。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做好辅导报告,带动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二要做模范遵守的表率。自觉把《廉政准则》作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准绳和指南,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对照廉洁从政八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令行禁止。三要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做到闻过则喜、有过则改。二、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突出改进行风这个重点。要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政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通过参加省上组织的“行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向群众解疑释难,快速查处侵害群众权益的各种问题。要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活动,重点对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清欠农民工工资、审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审核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等工作进行监督,不断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全省系统推行一站式经办服务,在厅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以“爱心、关心、细心、热心、耐心”为主要内容的“五心级”服务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社会保险经办、职称评审等服务。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证件印制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三、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依靠监督检查这个保证。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要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人事任免、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等社会监督的作用,自觉认真倾听,及时吸纳运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继续加强对就业资金、社保基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和整改,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对行政审批项目、公开招录公务员、职称评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作者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