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理管理规程SMP安国市金木药业有限公司第1页共1页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文件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理管理规程文件编码SMP-ZL-014-0颁发部门编订人年月日分发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核人年月日质管部□生产部□批准人年月日行政部□供销部□工程设备部□生效日期年月日复制数:1.目的:建立不合格半成品处理的工作程序。2.范围:经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3.责任:过程监控员;车间负责人应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4.程序:4.1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理由过程监控员、车间负责人共同担任。4.2过程监控员接到不合格半成品的“半成品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填写“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并交有关车间负责人。4.3车间负责人接到“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应立即召开由班组有关人员参加的分析会,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记录在“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内,返回至过程监控员。4.4过程监控员根据生产班组返回的“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进一步确认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在“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内,经车间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报质量部签署处理意见。4.5过程监控员接到“不合格半成品调查处理单”后应按规定的处理意见及时通知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半成品进行处理,4.6经处理后的半成品由生产班组及时通知化验室按规定进行半成品检验,并按“半成品的审核与放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