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律师修订第一页共五页某某新媒体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全作方的链接或文字。甲乙双方授权合作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来源:合作方网站”字样,并建立链接。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的方式。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合作频道管理权限,并负责日常网络维护,保证频道能正常有序运转。2、甲方拥有合作频道的所有权,及相应的管理权。3、甲方有权对频道内内容和信息进行审核,并对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站运营相关条例的信息进行删除、屏蔽等操作4、甲方有义务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频道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并随时对频金家律师修订第二页共五页道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解决。5、甲方有权对频道运营过程中开展的业务进行监督,保证其合法性。6、甲方有义务对频道内各项功能不断开发和完善,以便使乙方产生良好的收益。7、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并收取乙方全额或部分运营费用之后的一周之内,为乙方开通管理权限,并着手对其进行频道管理方面的培训。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对合作频道拥有自主经营权,并保证其频道的持续运营能力2、乙方有权通过合作频道以合法手段为自身产生收益。3、乙方有权自主开展频道内业务,并自行处理合作事宜,甲方不得干涉,也不对合作结果负责。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提供频道管理方面的培训与服务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开通合作频道管理权限之后,对合作频道进行包括市场开拓、内容更新、宣传推广等操作,同时指定频道负责人,并提供相应联系方式,以便与甲方建立联络。6、乙方保证在合作频道运营期间,不得在频道内发布反动、色情、暴力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假以欺诈等非法手段,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如欲向第三方转让合作频道项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提供第三方的详细资料,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频道合作业务合同”。同时与甲方结清相关费用,随后乙方方可正常退出本项目。四、相互宣传推广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金家律师修订第三页共五页合作方商业行为有关的内容。(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甲乙双方在有关新媒体建设为专题的研讨会和新闻行业的各种宣传活动中,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五、合同费用1、乙方按照每年__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合作频道运营费用,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六、合同续签1、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如希望续签,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方可续签本合同2、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未提出续签申请,甲方有权对合作频道进行关闭、并对其中内容进行删除等操作。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七、合同终止1.如乙方不愿继续合作关系,可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但相关费用甲方不予退还。2.如因不可抗力,如网络系统故障、自然灾害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导致一方暂时不能履行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双方中任一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则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如因某一方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终止或给另一方带来损失时,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八、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金家律师修订第四页共五页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电话:负责人:乙方:电话:负责人:20年月日金家律师修订第五页共五页声明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亲和力。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20年月起到20年月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