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任命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的经历,经董事会研究,任命乙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乙方对董事长负责,对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行政工作、经营活动。第二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2、本合同期满双方可提前协商订立新的合同。第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经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6、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好一切移交手续。第四条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未支付的工资等全部由甲方没收。并退还甲方履约定金。2、乙方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本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所有工作报酬,并支付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给乙方。第五条款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本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3、本合同签字后,在月日前乙方应辞退原工作单位工作,到甲方报到上班,过期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应立即万元补偿金退还给甲方。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