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联合国常规委员会议事规则【壹】专有名词解释一、会议的组成专有名词解释主席团主持会议的机关,包括主席、会议指导、会议助理等主席主持会议的主要人员,主席团首脑会议指导审理文件、回复意向条、解释说明等的主要人员会议助理记录会议、统计相关数据等的主要人员代表一个国际法主体于本次会议中的全权代表会务人员负责意向条传递、文件发放等会务工作的人员委员会本次会议所属的框架,决定了会议的职权、规则及工作重心议题本次会议所应讨论的话题理事国组成该委员会的国际法主体,对所有事务都有表决权观察国受邀参加本次会议的其他国际法主体,对程序性事务有表决权出席国理事国与观察国相加的全体其余与会人员除主席团、代表、会务人员以外的其余人员一般性辩论会议主体阶段之一,也是会议的主体部分投票会议主体阶段之一,一般性辩论结束后进入,表决决议草案危机一般情况下为事态性危机的代称二、规则用词专有名词解释简单多数在有投票权者的50%的基础上,不为整数则补齐,为则加一三分之二多数也称“绝对多数”,在有投票权者的三分之二的基础上,不为整数则补齐,为则加一百分之二十此处特指会议助理所统计者,即出席国的百分之二十正式发言名单由主席团随机点取有意愿发言国家所产生的名单正式发言一般性辩论的主体部分,按正式发言名单进行让渡发言国代表结束正式发言后,需进入的会议阶段动议在特定会议阶段可进行的一种会议行为程序性动议包括更改正式发言时间、休会、关闭正式发言名单等有主持核心磋商就会议议题下针对某分议题作有规定时长与席位的发言自由磋商通过后可下位进行自由洽谈的动议问题一种一般性的会议行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序言性条款条款主动词为无实质作用者(如关注、认识、强调等)行动性条款条款主动词为有实质作用者(如要求、敦促、责令等)三、意向条及文件专有名词解释意向条会议期间用于纸质交流沟通的工具,格式及内容自由质交流沟通的工具,格式及内容自由立场文件包括标题、委员会、议题、国家、代表及内容,该内容无格式要求,以阐述本国立场为主,于会前提交工作文件包括标题、委员会、议题、起草国及内容,该内容无格式要求,以总结及提出建议为主,工作文件于会中提交并经审批后展示指令草案包括标题、委员会、议题、起草国、附议国及内容,该起草国及附议国相加的总数需大于或等于出席国的20%,该内容仅为行动性条款,指令草案于事态性危机状态下的会议中提交并经审批后展示及表决决议草案包括标题、委员会、议题、起草国、附议国及内容,该起草国及附议国相加的总数需大于或等于出席国的20%,该内容需含序言性及行动性条款,指令草案于非危机状态下的会议中提交并经审批后展示及表决友好修正案包括标题、委员会、议题、起草国及内容,该议题为对其修正对象(决议草案或指令草案)的修正,该起草国需与其修正对象相同,该内容仅为针对文本修改的行动性条款,友好修正案于其修正对象赋予表决前提交并经审批后通报非友好修正案包括标题、委员会、议题、起草国及内容,该议题为对其修正对象(决议草案或指令草案)的修正,该起草国需与其修正对象不同,该内容仅为针对文本修改的行动性条款,非友好修正案于其修正对象赋予表决前提交并经审批后由主席逐条通报并以出席理事国的三分之二多数逐条通过【贰】会议一、点名与确定议题(会前阶段)1、点名(RollCall)在每小节(Section)会议开始之前,会议助理(Rapporteur)应按国名首字母顺序依次点出国家名,被点到的国家应举起国家牌(Placard),并回答“出席”(Present)。点名后,会议助理应计算简单多数(SimpleMajority)、三分之二多数(TwoThirdMajority)及百分之二十(TwentyPercent)并通报全场。特殊说明:点名属主席团(Dais)职权,主席(Chair)可在任何其认为必要的会议阶段作点名。此外,当缺席国家到场并希望出席会议时应向主席团递交书面申请(意向条),待主席团批准即可。二、一般性辩论阶段2、正式发言名单(Speakers’List)确定议题之后,一般性辩论(FormalDebate)开始。主席会请有意愿发言的国家举牌并随机点取,发言的顺序即主席点名的顺序。当代表听到自己国家被点到之后,便放下国家牌。每个国家默认有120秒的发言时间(但可被更改,在“4、动议”中说明),待全体有意愿发言的国家被点名后,将产生正式发言名单。如需要追加发言(国家未在正式发言名单上或已经完成发言),代表可向主席团传意向条(Page)要求在发言名单上添加其代表的国家,主席会将该国添加在发言名单的最后。如果代表已在发言名单上,并且还没有发言,则不能在其发言之前追加发言。一旦发言名单上所有国家已发言,并且无任何国家追加发言,会议直接进入投票表决阶段。特殊说明:当一国已举牌但主席在结束点名后未点到,或已点到但该国却未出现在正式发言名单时,该代表应及时举牌提问,否则视作放弃。3、让渡(Yield)发言国代表结束正式发言后,可将剩余时间让渡,让渡方式如下:让渡形式说明让渡给主席YieldTimetotheChair/President一旦发言国将剩余时间让渡给主席,即意味着代表自动放弃剩余时间,主席将继续主持会议让渡给评论YieldTimetoComment一旦发言国将剩余时间让渡给评论,主席将询问非发言国有否意愿评论发言国的发言,并随机点取一国以剩余时间发言让渡给他国代表YieldTimetoAnotherDelegate即“让渡给指定国家”,由发言国指定让渡国家,主席将请该国以剩余时间作台上发言一旦发言国将剩余时间让渡给问题,主席会请需要提问让渡给问题YieldTimetoQuestion的代表举牌,并随机点出代表进行提问,提问时间不占用剩余时间,提问内容必须针对发言的内容,发言国在剩余时间内回答。特殊说明:让渡仅存在于正式发言,剩余时间少于或等于10秒时,发言国不需选择让渡方式,其剩余时间默认让渡给主席。4、动议(Motion)当一位代表按照发言名单的顺序发言完毕后,主席会询问场下有无问题和动议,此时代表可根据自身需要举牌提出动议。动议名称动议内容通过所需票数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Caucus动议国针对现讨论议题确定议题、总时长及发言席位,其中总时长应可整除发言席位简单多数SimpleMajority自由磋商UnmoderatedCaucus动议国确定总时长简单多数SimpleMajority更改正式发言时间SetSpeakingTime动议国若认为正式发言时间不妥,可动议修改,由动议国确定修改后的发言时长简单多数SimpleMajority休会SuspendtheMeeting————————————————————————关闭正式发言名单ClosetheSpeakers’List初次表决时主席团应询问有否赞成与反对各一次,全体国家皆需投票,若此次全票通过则该动议通过;反之应再次询问,并从两边各随机点取一或两国,各有30秒阐述己方观点,所点取的国家数应相等(一般为各1或2个,共2或4个),此后再次投票,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之三分之二多数Two-ThirdMajority特殊说明:发言与发言之间默认有三次无论通过与否的动议机会,在会议开始的前五个正式发言间不接纳动议。5、问题(Point)任何与会人员在没有人作台上发言(主席团的发言不属于台上发言,除非主席团成员因特殊原因前往发言台发言)时,可向主席团以口头形式提出问题;以书面(即意向条)形式提出问题时,不受任何限制。问题的种类如下:问题种类说明咨询性问题Pointofinquary当代表对程序有不明白的地方时,可以举牌向主席咨询个人特权问题PointofPersonalPrivilege就提出方申请离席所提出组织性问题Pointoforder当代表认为主席在主持会议的过程中产生某种错误错误时,可以提出此问题来纠正主席的错误特殊说明:问题仅可向主席团提出。7、附议(Seconded)此处特指在作程序性表决(ProceduralVote)之前的一项程序,由主席团接纳某动议后作询问,认为该动议有讨论价值(无论本国是否支持/反对该动议所指的内容)即可举牌附议,动议国不得自行附议。在获得一国或以上的附议后,主席团才将该动议提交表决,否则该动议不需表决,直接否决。8程序性表决(ProceduralVote)程序性表决即任何非针对文件的表决,一般以主席团询问有否赞成(特殊动议如“关闭正式发言名单”等还需询问有否反对),代表举牌投票,以该表决对象的法定票数通过。三、投票阶段9、投票(Voting)正式发言名单已关闭或名单上的发言国已尽后,一般性辩论结束,进入投票阶段,此时享有投票权的应仅为理事国,表决对象应为决议草案,表决完毕后由主席团进行统计并通报。说明如下:投票方式说明叠式投票DoublePattern各理事国可于首轮投票中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过(Pass)四者中任一者一次,次轮投票仅针对首轮投票中选择过的理事国,其仅可选择赞成或反对两者中任一者一次【肆】常见问题1、委员会、议题、国家并称为“会议三要素”,为何它们如此重要?答:委员会决定了会议的职权、会议规则、工作重心与方向,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整个会议,是否适应于本委员会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代表的发挥;议题为会议的讨论中心,相当于构建一个平台使各国充分交流意见、磋商、辩论,并达成共识;国家一般有代表国及与会国两种含义,代表国即你所代表的国家,代表需深入了解本国在此议题上的各个方面,甚至是本国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地理、宗教等各方面,方能扮演好本国代表,至于与会国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代表的会议策略等方面,因而重要。从“会议三要素”的角度看来,参与常规模联会议,就是在委员会的框架下,以你所代表的国家与其他国家就共同关心的话题(议题)交换意见,并作出一个最终的优化结果。2、我可不可以不举牌参加正式发言名单?答:理论上代表有这样的权利,但我们非常不建议这么做。因为以正式发言名单为主的一般性辩论是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自绝于其外是不明智的。如果怕主席过早地点到本国,可以选择在主席点了一定数量的国家后再举牌,但不要等主席全部点完再举。3、我对会议规则不熟悉怎么办?答:建议尽量在会前通过各种方式熟悉会议规则,但如果实在不熟悉,建议可先观察其他代表的行事,逐渐揣摩、学会、上手,不应让对会议规则的不熟悉束缚你的发挥。4、在正式发言的让渡中,选择哪种让渡方式会比较好?答:这要根据现实情况来决定。总体而言,让渡给主席是最稳妥,某种意义上也是最“浪费”的让渡方式;让渡给指定国家需要先前跟该国谈好,以便对方能发表有利于你的言论;让渡给评论有风险,不知道主席随机点取的国家是否支持你的言论,但在某些时候也不失为一种出于展示外交姿态而做的选择;让渡给问题也有风险,一般要求代表有比较好的口才和应变能力。【伍】中英文对照表一、会议的组成中文英文中文英文主席团Dais主席Chair会议指导Director会议助理Rapporteur代表Delegate代表团Delegation会务人员Pager委员会Committee议题Topic理事国Member观察国Observer出席国Countries一般性辩论FormalDebate投票Voting国家牌Placard小节Section二、规则用词中文英文中文英文简单多数SimpleMajority三分之二多数Two-ThirdMajority绝对多数AbsoluteMajority百分之二十TwentyPercent点名RollCall出席Attend缺席Absent到Present正式发言名单Speakers’List让渡Yield动议Motion自由磋商UnmoderatedCaucus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Caucus程序性表决ProceduralVote唱名表决RollCallVote关闭正式发言名单ClosetheSpeakers’List更改正式发言时间SetSpeakingTime确定议题SettingTopic休会SuspendtheMeeting个人特权问题Point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