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矿井设计技术管理第一节矿井设计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按矿井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矿井设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三、矿井设计、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必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大力推广采掘机械化,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认真搞好采、掘、机、运、通、抽、选综合配套,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投资省、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凡具备条件的矿井应按安全高效矿井进行设计。四、矿井延深设计、矿井井下重大技术改造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同时要有安全专篇。五、突出矿井的主要巷道和采区的主要巷道不得布置在突出煤层中,布置在岩层中的主要巷道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且尽量减少揭穿煤层次数。六、突出矿井工作面,应设计底板岩中巷或顶板岩石高抽巷,2以治理采掘期间的瓦斯。工作面倾斜长度应根据钻孔设备能力确定,但必须保证工作面开采范围内不留抽采空白带。七、突出矿井厚煤层开采,不得按一次放全层设计工作面,可以采用预采顶分层网下放顶煤布置,但巷道不得采用外错式布置。八、对瓦斯、涌水、自然发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设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第二节设计管理职责划分一、新建矿井的设计,由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根据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二、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由煤业公司或矿井提出立项申请,集团公司批准并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三、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由矿井提出申请,煤业公司批准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四、采区和工作面设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及一般的单位工程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第三节矿井工程设计审批时限和程序一、新建矿井的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6个月完成,由集团公司按设计审批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于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各种审批手续,并将设计交于施工单位。二、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4个月完成,由集团公司按设3计审批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于工程开工前2个月完成各种审批手续,并将设计交于施工单位。三、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煤业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四、采区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五、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2个月完成,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1个月交于施工单位。第四节设计应提交的文件和设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一、新建矿井的设计、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按国家规定提交相关设计文件和编制内容要求编制。二、矿井开拓延深设计1、应提交的设计文件:安全专篇、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2、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⑴矿井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⑵开采条件(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⑶延深范围、储量及服务年限;⑷方案介绍:包括提升、运输、排水、通风、瓦斯抽采、防尘、防灭火等系统;⑸方案对比(包括投资、运营费、工期、工程量对比);⑹结论;⑺附件:设备目录、概算书。3、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⑴矿井概况;⑵矿井开采条件(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4⑶开拓方式、采煤方法;⑷移交标准及服务年限;⑸提升设备选型计算;⑹运输设备的选型计算;⑺排水设备的选型计算;⑻通风阻力、风量的计算;⑼供电设备选型;⑽压风系统;⑾瓦斯抽采系统设计(对已有系统的管径、壁厚、瓦斯泵进行校核计算,确定瓦斯抽采方法);⑿防尘、防灭火系统的设计;⒀监测系统设计(包括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⒁工期及投资;⒂技术经济分析。三、采区设计1、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2、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⑴采区概况:⑵开采条件(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⑶采区巷道布置、采区的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通风、瓦斯抽放、防尘、防灭火系统介绍;⑷方案对比(工程量、投运,工期、运营费);⑸结论;⑹附件:设备目录、概算书。3、采区设计说明书内容:⑴地质概况(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等);⑵确定采煤方法、采煤工艺;⑶采区巷道布置;⑷工期及投资;⑸采区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通风等系统设备选型计算;⑹瓦斯抽放系统(对已有抽放系统进行校核,确定抽放管径、壁厚、抽放方法、钻孔布置方式);⑺防尘及防灭火系统;⑻监测系统;⑼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⑽安全技术措施;⑾技术经济分析。四、工作面设计1、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及相关图纸。2、说明书的内容:⑴地质概况;⑵巷道布置;⑶支护设计;⑷生产能力确定;⑸生产系统设计;⑹通风系统设计;⑺瓦斯抽排设计(依据采区设计确定抽放方法,设计钻孔布置);⑻防尘、防灭火设计;⑼安全生产监测传感器的布置;⑽采掘设备选型;5⑾供电设计;⑿施工组织及安排;⒀安全技术措施。第二章开拓掘进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一、煤业公司要克服“重采轻掘、重当前轻长远”观念,保证矿井采掘平衡。煤业公司总经理是采掘接替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有关问题。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开拓准备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集团公司备案。二、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保证矿井水平、采区和工作面接替正常。1、矿井、水平、采区和工作面逐步实现抽、掘、采正常接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考虑有足够的区域治理和本煤层瓦斯预抽时间,确保抽采达标;高承压水矿井,必须有足够的疏干放水、物探、隔离及底板加固的时间,保证安全可靠。2、“三量”应符合有关储量规定,各煤业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抽放煤量予以规定,实现抽、掘、采平衡,并报集团公司备案。三、各煤业公司应大力推广机械化,树立“多上设备少上人的理念”,提高采、掘、运机械化水平,以实现采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制定创建“安全高效矿井”、“标准化矿井”和“五优矿井”的工作计划。把改造矿井生产环节、改革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置、合理选择巷道层位作为重要技术基础工作来抓。四、加大科技推先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进行支护技术改革,以适应高应力、高地压等地6质条件的变化,着力研究探索“三软”煤岩层的支护技术,减少巷道维修量。五、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1、开拓掘进巷道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煤业公司、矿井应分别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监督制度,井巷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2、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顶板管理、瓦斯治理、防灭火、水害防治、运输关键环节、机电设备管理、职工培训等工作。六、加强技术管理1、井巷工程开工前,除编制专门设计外,还应根据工程性质、地质条件、灾害威胁及工期长短等因素,相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编制“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3、掘进巷道的开口、过地质构造带、揭煤、临煤掘进、穿过老空老巷、贯通等关键环节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七、加强地质勘探。井巷工程设计应达到地质勘探精度要求,禁止边掘进边勘探。1、对有突水危险或受突水威胁的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有水必注”的原则,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2、对受老空区威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有水必控”的原则,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八、煤业公司认真做好矿井标杆队建设的管理工作,建立标杆队的管理档案,实事求是地统计好各类进尺,发挥好标杆队在7采掘接替中的示范作用。第二节开拓掘进工程管理程序一、施工图设计及会审。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具有按照设计程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参加会审人员会审后,由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重点工程施工图由煤业公司主管部门组织会审。二、矿井编制《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煤业公司。三、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规程和措施组织施工。四、工程施工完毕后,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验收。并进行技术经济总结,及时归档。第三节开拓掘进技术管理一、一般规定(一)工程开工必须有设计单位或经总工程师审核并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边设计边施工。施工中如果需要变更设计,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二)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并按照程序审批。(三)工程开工前,必须填写开工报告,按照设计要求标明开口位置,经审批后方可开工。二、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会审、贯彻制度(一)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范围1、开拓、准备工程,煤仓、车场、采区上(下)山、中间巷,采区变电所、排水工程、集中上(下)山、联络石门、皮带巷、运8输巷、专用回风巷、上下顺槽等。2、按照工程划分其它可构成单位工程的。3、大型工程:开拓延深、技术改造、扩建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单元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二)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1、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生产地区安排以及变更计划。2、经批准的设计及设计变更。3、按照设计程序批准的巷道施工图设计。4、矿井水平、采区地质说明书及补充资料。5、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及说明。6、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等参数。(三)作业规程的编制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2、各煤业公司应制定作业规程标准,矿井应按标准逐项编制,不得漏项,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3、作业规程中应包括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四)作业规程的会审、复审与贯彻1、作业规程会审和复审要有详细的记录,经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2、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3、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的制定、会审、贯彻制度(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范围91、凡新开工工程必须针对该工程编写安全技术措施。2、对事故多发点,如开口、揭煤、贯通、过断层、过构造带、处理冒顶、穿老巷、顶板破碎带、巷道维修等处,以及在作业规程中没有涉及的工程内容,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3、作业规程编制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依据1、矿井年、季、月生产计划和生产地区安排以及变更计划。2、经批准的设计及设计变更。3、按照设计程序批准的巷道施工图设计。4、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说明书及补充资料。5、由矿地测部门提供的其它有关地质资料。(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编制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2、各煤业公司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提纲要点,矿井应按要求编制,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会审及贯彻1、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会审要有详细的签批记录,经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学习贯彻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节现场安全管理一、开拓掘进工作面都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