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申论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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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二、给定材料1、据2009年3月10日CCTV2“全球资讯榜”栏目报道,从去年到现在,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一直不断,之前曾有传言说,个税起征点上调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今年的两会上,个税话题热度不减,成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今年两会上提出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希望政府能够更多让利于民,进一步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到3000元。柳传志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一个是国家的税收逐年增多,税收使用应该用在刀刃上。哪怕一个月拿到5000元的人,也应该让他更有能力去花这个钱,所以2000确实是偏低了,我觉得3000块钱对国家还是不费劲的。”此外,还有很多代表也认为个税起征点太低,对中低收入人群不公平。人大代表张爱国“这个时候如果不调整的话,实际上就导致了一个相当于我们一个中低收入家庭个人职工,他承担了国家相当一部分税收。”不过,也有很多代表和委员认为,单纯关注个税起征点意义并不大,即使提高一千元的个税起征点,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最多只会减轻十几、二十元,对扩内需的作用有限,目前更应该考虑的是改变征税办法。人大代表王桂波“一个人收入3000要纳税,而我一个家庭每个月的收入也是3000,也要纳税。这样的话也出现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作用没有发挥到。”2、《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研究室官员透露其中规定。本报讯(记者陈光)今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尽管审议结果尚未公布,但草案的具体内容已经逐渐清晰,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昨日向记者透露,《修正案》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本次听证会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800元上调到1500元丛明表示,1500元的标准比较适合目前老百姓的收入状况,此外,《修正案》还增加了对于高收入者加强征管力度的条款。丛明告诉记者,这次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前期对于修改的条款进行了反复论证。并且该《修正案》比较符合民意,大多数百姓都比较期待,因此最终获得审议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他表示,人大的审议有望在一两个月内完成,最快的话《修正案》年内就有可能实施。新浪网关于个税起征点的网络调查显示,在参与调查的6万多名网友中,60%以上的网友希望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至2000元,23%选择其他,只有不到1%的网友选择了目前普遍实行的800元至1200元。全国执行统一扣税标准丛明透露,出于保持税制统一、简单的考虑,《修正案》规定各地不允许擅自浮动费用扣除标准。由于目前有些地区费用扣除标准已经在1500元以上,丛明表示,这些地区也需要将标准拉回到1500元,未来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被视为违法。他表示,该政策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构成利好,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减轻。对于过去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地方政府,全国人大和财政部都曾经表示,自行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是违法的。在个税法修订完成前,必须按现行规定执行,地方没有随意改变税法规定的权力。对于地方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国税总局曾多次专门发文,要求予以纠正。调节收入差距不能光靠个税对于利用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问题,丛明表示,这次调整个人所得税将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不是立足于调节收入差距,而是立足于给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消费。丛明表示,真正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比较有效的税收手段应该是考虑开征物业税,除此之外还有遗产税,赠与税。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条件逐步的成熟和征管条件健全以后,这些税都要建立起来。通过多环节、多税制的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才能有效地达到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3、全国政协委员廖晓军昨日表示,个税起征点调整所需外部条件目前并不具备近几年可能都不会调整。在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呼声中,昨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上调。”两会之际,个税税制和起征点、税率等问题成为许多专家学者、委员、代表热议的话题。拉动内需,要老百姓手上有钱才能消费。于是,坊间就传出了国家将上调个税起征点的消息。在两会期间,包括柳传志在内的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以促进消费。面对市场上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呼声,廖晓军委员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因为个税起征点调整需要很多外部条件,但是目前这些外部条件并不具备。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否认是个好办法,也可能是一个方向,但是近几年可能很难。对于本次政协会议委员呼声很高的资源税,廖晓军表示,资源税已经酝酿了几年时间,都在考虑,可能择机开征。廖晓军表示,资源税的出台需要好的时机,但目前经济增速下滑,企业经营负担加重,当前还不是出台资源税政策的好时机。对此,曾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现任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偏冷,国家实施了大量振兴经济的措施,由于国家减税政策力度较大,现在出台资源税是合适的。此外,廖晓军对于继续降低印花税表示,已经没有继续下降的空间。遗产税开征条件尚不成熟。相关链接1980年9月我国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建议:个税起征点应上调至5000元,以降低工薪阶层税负。2008年11月29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消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年12月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正在研究。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经过计算后认为,个税费用扣除额应在2800~3000元为宜。(综合北京晚报、京华时报、重庆时报)4、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越高,对富人越有利。财政部正研究征收结构昨日上午,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关于上调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现在还有不同声音。不过,他个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得越高,对富人越有利;提高起征点,低收入群体只会减少几十元的税款,而高收入群体减少的税费,将随之大大提高。所以,他认为,个税征收的结构标准比起点更重要,财政部门一直在研究这一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要求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很多,目前尚不具备条件。起征点是否提高需综合考虑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廖晓军表示,个税起征点不会提高。对此,廖晓军说,他没有这个意思。他解释说,当时采访的记者较多,他回答“暂无计划”,指的是个税综合分类改革,目前还不具备实行的条件,但媒体把“暂无计划”,安到了个税起征点上调的问题上。个税起征点是否上调,“这要听代表的、要听委员的、要听百姓的,国务院会根据各界反映综合考虑。”廖晓军说。在本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提出,除了起征点调整,分类与综合结合,更应作为个税改革的方向,只有通过降低税负和改变征收标准,个税才能真正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5、两会期间,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给降税心热的各界人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因为个税起征点调整需要很多外部条件,但是目前这些外部条件并不具备。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否认是个好办法,也可能是一个方向,但是近几年可能很难。不调个税起征点不一定是个坏事。有关方面并无详细论证,证明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上调到多少才合适。是3000还是4000?如果没有科学预算,一步减到位上调到1万岂不更好?正因为没有科学规划,只能根据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决定,因此,个税起征点年年成为关注焦点,政府象征性地调上几百,实在是社会情绪和行政资源的莫大浪费。主张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论据都是“约摸、大概”,毛估的个税起征点做得不准。茅于轼先生虽然没有研究过“个税起征点具体应调到多少,不过我认为即使是调到8000也还嫌低。”理由不是基于消费物价与居民收入增加、政府税收比例,而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确立800元起征点的时候,居民收入很低,往往月收入只有几十元,现在居民收入已经有了大幅增长,目前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旗帜鲜明表示反对,他的论据基于政府财政收入,同样不够充分。据统计,按照目前设定的2000元起征点已有约一半工薪族不纳个税,而每提高500元,则有将近10%比例的人不再缴纳个税,意味着仅四成工薪族缴纳个税。按当前情况,假如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4000-4500元,则缴纳个税的工薪阶层不到8%;假如提高到8000元,则纳税者将不到1%。鉴于2009年政府财政收入将会下降,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现实的。站在保政府财政的立场上说话,难以服众。如果降税能够促进消费,进而以消费税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更为合理合法地回流到政府手中,岂不更好?调高个税起征点不一定是为穷人说话,实行更为高效、公平的税收体制才是为全民造福。低收入者本就免税、享受低税率,高级公务员与国企高管、企业主灰色收入、避税方法多多,如果以4000左右月薪作为起征点,不过是将税收的重担压到了无处可逃的中产阶层身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1994年,我国工薪项目个人所得税32.13亿元,占当年个税总收入的44.21%;2002年至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税收入占当年个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54.13%,三年平均为50.93%。工薪收入阶层占据半壁江山。不将灰色收入统计在内,个税起征点调多高都不过是工薪阶层的一点心理满足。请问,免除一个月薪2500元者25元个人所得税,能推动了不得的内需吗?只有把所有人的真实收入公诸于众,个税起征点之争才有价值。一项制度出错的概率在30%以上,讨论该制度的惟一好处,就是让人了解该制度的弊端。在讨论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之前,先公布官员财产,将企业主的企业赢利与个人收入划分清,将个税上调与消费支出的计量关系整明白,才是重中之重。财政部可以不提高个税起征点,但必须给公众明确的预期,让公众相信,无论是个税还是其他税收,在一步步切实地向着高效、公平、法治之路上前行。很可惜,廖晓军先生语焉不明。什么叫做外部条件不具备?仅指政府财税收入处于下降通道吗?还是国税总局的技术条件不具备?社会各界一直在呼吁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多年,迟迟不能突破;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税制,以解决征收方法繁复到现在没有改变的迹象;为避免屡屡动用全社会资源大动干戈上调起征点,将起征点与物价指数挂钩,也是前景不明。廖晓军先生如果能够细致剖析这些问题,由国家税务总局列出改革的时间表,税收改革的预期也就明确了,围绕个税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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