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7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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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JH223·21101.01-2010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2010-01-15发布2010-03-01实施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布-1-目次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控制内容与要求...........................................45报告和记录...............................................6附录A: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类别划分表......................7附表B:施工技术方案类别划分表..............................8附录C: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要求与参考模式...................10附录D: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与参考模式..............13附录E: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要求与参考模式.....................17附录F:主要施工管理计划...................................19附录G: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参考模式...........................22附录H:常用委托检验、试验计划.............................25-2-前言本标准依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和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手册》以及《施工技术通用管理标准》而建立,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和《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15498-2003进行编制。本标准旨在明确界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策划、分类、编制、审批、备案、更新与实施等管理工作。拟通过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规范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并将有关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三个标准(以下简称“三标”)的要求与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有机结合,达到整体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之目的。若本标准内容与国家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抵触,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本标准是对原《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和《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规定》的修订版,原版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技术质量处负责起草与解释。本标准起草人:陈立春。本标准批准人:马海峰。-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Q/JH223·21101.01-20071范围1.1总则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类、审批、动态管理、备案等内容。1.2应用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检(维)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施工技术管理通用标准》Q/JH222·21100.01;《记录控制程序》Q/JH223·20001.12。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述定义。3.1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是本标准中所涉及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统称。3.2施工组织总设计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3.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3.4施工技术方案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4控制内容与要求4.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4.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并应符合下列原则:⑴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⑵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⑶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⑷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⑸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⑹如遇图纸到位不及时又急于开工时,可先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4.3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作为编制依据:⑴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⑵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技术经济指标;⑶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⑷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⑸工程设计文件⑹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⑺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⑻企业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4.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5-4.5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别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⑴施工组织总设计均按最高类别(Ⅲ类)处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类别划分原则主要是: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作业危险程度,共分三个类别,从低到高分别为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划分按附录A、附录B执行。⑵实施类别划分时,若由多个专业、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构成时,通常按主导专业、或重点(难点)分项、分部工程类别确定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别。若同一工程,某些专业或分部、分项工程已确定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时,则该专业工程或分项、分部工程不参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类别的划分。⑶专项施工方案一般按II类方案处理,专家论证方案一般按III类方案处理。⑷技术质量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别。4.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⑴施工组织设计一般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必要时由总(副总)工程师责成技术质量处主持编制。⑵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⑶承接独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⑷按规定属于专家论证方案范筹的,应事先履行完预审批手续后,由技术质量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合格后再按正常审批程序进行审核、批准。⑸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批准通常按下表授权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组织设计封面要求详见附录G。授权人员类别总(副总)工程师技术质量处安全监察处分公司技术经理项目经理施工组织总设计批准审核审核校核校核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Ⅰ类批准审核Ⅱ类批准审核审核校核Ⅲ类批准审核审核校核校核⑹、有关外部(指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审批按其要求执行。⑺、审批后按要求认真传阅、履行汇签手续。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策划与传阅汇签表,-6-详见施工技术管理通用标准附表BJJS-08,BJJS-09,BJJS-10。4.7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4.7.1项目施工过程,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⑴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⑵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改和废止;⑶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⑷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⑸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4.7.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4.7.3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4.7.4项目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逐级交底;逐级交底宜遵循“谁主持编制、谁负责交底”的原则,项目部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4.8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与要求具体见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主要施工管理计划可参照附录F。4.9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5报告和记录5.1报告和记录名称: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5.2报告和记录的保管: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7-附录A: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类别划分表附录A-1:工业(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类别划分标准序号工程项目项目规模及类别划分标准Ⅲ类Ⅱ类Ⅰ类1工业建筑工程(m2)≥100005000~10000<50002体育场(座位)≥100005000~10000<50003体育馆、游泳馆(座位)≥30001000~3000<10004影剧院(座位)≥1000500~1000<5005电视发射塔(高度,m)≥150m80~150<806饭店、宾馆、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医院、图书馆等(m2)≥100005000~10000<50007古建筑重建工程(m2)≥1500500~1500<5008单栋高层住宅楼工程(m2)≥100005000~10000<50009住宅小区及配套设施(m2)≥3000010000~30000<1000010园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m2)≥20001000~2000<100011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装饰装潢等其它工程(建安工作量,万元)≥2000500~2000<500附录A-2:依据技术参数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类别划分标准工程名称分类指标单位Ⅲ类Ⅱ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高度跨度mm>24>24>15>18多层厂房高度跨度mm>30>24>21>18水塔高度容量mt>75>100>50>50贮水仓容量t>1000>500贮仓高度容量mm>30>600>20>400砼烟囱高度m>120>80砖烟囱高度m≥50民用建筑跨度高度层数mm层>24>27>10>12>21>7电气安装调试工程电压等级KV电压≥35KV的变(配)电工程电压≤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工程设备重量t容量≥1.5万KVA的变压器容量≥1万KVA的变压器。送电可靠性回路电压≥35KV变电所送电方案电压≤35KV变电所送电方案高度m电压≥35KV的输电线路35KV<塔架、线路敷设设备容量KW功率≥6000KW的发电机组、功率≥2500KW的同步电动机安装同期、并网、BZT仪表安装工程复杂程度系统大中型主控室,复杂控制系统小型控制室,调节等传动设备-8-附表B:施工技术方案类别划分表分项名称分部、分项工程主要特性指标序Ⅲ类Ⅱ类土石方工程1一次开挖量≥20000m3的工程。一次开挖量≥10000m3的工程。2挖土深度低于地下水位2m,且一次开挖量≥5000m3工程(如重大降水方案等)。挖土深度低于地下水位2m,且一次开挖量≥2000m3的工程。3大面积湿陷性黄土类地基处理工程。4地质条件不好或开挖深度≥5m的工程。地质条件不好,开挖深度≥2.5m的工程。打桩及沉箱沉井工程1预制砼桩、桩深≥12m。2砼灌注桩、桩深≥12m。3板桩、桩深≥6m。其它板桩工程。4沉箱长×宽×高≥6×8×8m。沉箱长×宽×高<6×8×8m。5沉井直径≥8m,深度≥8m。沉井直径<8m,深度≥8m模板工程1钢筋砼结构地上、地下构筑物(如油罐、水池等)体积≥5000m3,且高度≥6m。钢筋砼结构的地上、地下构筑物(如油罐、水池),体积≥5000m3,且高度≥3m。2钢砼框架高度≥30m。单跨跨度≥8米。钢砼框架高度≥18m。单跨跨度≥6米。砼工程1单个基础或一次浇灌量≥500m3。单个基础或一次浇灌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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