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项目名称:浦东二厂滤池(2组)翻砂服务项目编号:WSSCG-2019014采购单位: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二月2目录第一部分询价公告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技术要求3第一部分询价公告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浦东二厂滤池(2组)翻砂服务项目的公告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浦东二厂滤池(2组)翻砂服务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二、采购方式:询价三、项目编号:WSSCG-2019014四、项目名称:浦东二厂滤池(2组)翻砂服务项目五、预算金额:185610元六、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旧砂挖出、外运消纳、滤头拆装、滤板修补、滤池清洗、滤砂铺设等。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经营能力;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八、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起至截标之前(0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号楼2楼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报名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4日起(0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号楼2楼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14:30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2.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14:30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东面的中石化加油站向北150米右转,温州中学新疆部边上)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7-884134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号楼2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7-88997006监督部门: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577-888373321联系人:赵女士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交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网银;开户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账号:69486589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并换取收据。十四、附件:招标文件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3月4日5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A说明1.询价范围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报价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物资采购及相应服务。1.2具体各品种、规格型号参见技术说明。2.定义2.1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2报价人:报价人是响应询价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买方:在询价阶段称为需求单位,在确定成交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买方。2.4卖方:在询价阶段称为报价人,在确定其为成交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卖方。2.5“物资”系指报价人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需求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报价人的资格3.1投标人需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3.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经营能力;3.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报价费用4.1一切与报价有关的费用均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管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6B询价文件说明5.询价文件的构成5.1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询价报价程序和合同条款。询价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询价公告(2)报价人须知(3)合同条款(4)报价文件格式(5)技术规范书(6)需求一览表6.询价文件的澄清6.1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收到询价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报价人的要求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依法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发送。报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日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具有约束作用。7.询价文件的修改7.1询价文件修改将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明确。当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2询价文件的修改文件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询价、报价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C报价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8.2报价文件的编写、制作、装订应该规范。报价文件的格式必须严格按本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编写。9.报价文件及报价人和采购人就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10.报价文件的组成10.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至(7)项还需提供电子版,用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2)报价书(附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3)报价一览表(附件3-1)7分项报价表(附件3-2)(4)技术偏离表(附件4)(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步骤流程、质量把控措施、人员保全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附件5)(7)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注:报价人只需真实提供以上内容即可。报价文件采用简单软面胶装报价需加盖公司公章,不接受合同章。注:若发现报价人伪造授权证书,则其本次报价无效,如其已成交,则取消其成交资格。11.报价文件格式11.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12.报价12.1报价人须对询价范围内的全部物资、验收、人工、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予以报价。12.2报价必须包含成交服务费。12.3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2.3.1技术规范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3.报价货币13.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3.2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范围及服务期限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报价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报价方式为综合单价法。14.报价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1报价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拟供物资和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2本询价文件所提及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报价人应保证该报价货物(服务)为符合本规范书和国家、行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合格产品。14.2.1报价文件应详细描述物资的主要技术性能;15.报价保证金15.1本次报价5000元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代理单位银行账户。16.报价有效期16.1报价有效期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该报价将不受物价上涨或国家政策性调整而改变。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增加与本次询价项目具有相同技术特性的相应服务,报价人应以本次报价所承诺的技术、商务条件予以后续服务。报价人不得拒绝上述要求。17.报价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规定17.1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D报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8.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分开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报价服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18.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拆封日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各密封袋上应加盖报价人公章。18.3如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19.1~19.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报价邀请函的要求送达。18.4报价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报价人应将按照19.1~19.2规定要求密封的、装有报价文件正副本的正本密封袋和副本密封袋全部装入外密封袋中密封,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服务名称、采购人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报价文件原封退还。18.5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并保留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的权利。1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所有报价文件均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人在报价邀请函中的规定,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20.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E拆封与评审20.拆封拆封全过程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完成,工作人员由拆封、唱价、记录等人员组成。由工作人员检查报价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书等是否齐全,并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等内容。20.1询价小组将依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报价人的企业资质、人员配置、服务网点等做符合性审查。20.2询价小组将确定每一报价是否对询价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20.3询价小组将负责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1.详细评审21.1询价小组将仅对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1.2报价人将被允许澄清、说明或补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的内容。21.3同一个项目出现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的,可要求其进行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4重大偏差(1)未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报价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被邀请单位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9(5)报价文件未响应询价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报价文件不满足技术要求中主要参数和偏差范围的;(7)交货期或供货范围不满足需求单位要求的;(8)报价人未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9)其报价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如有);(10)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如有);(11)询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为无效文件的其他情形。注: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中有上述重大偏差,询价小组将有权视其为无效文件。22.报价文件的澄清22.1询价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小组通知的时间、方式、要求等进行澄清。22.2报价人的澄清文件与其报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对报价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2.3有效报价人少于三家时按下述约定执行:22.4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办法规定,经市监管同意后,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