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型汽车国5排放标准介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2011.8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轻型汽车定义继续沿用GB18352.3-2005的规定。在制造厂的要求下,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汽车可按国5标准型式核准。同时将HEV纳入标准管理范围。欧1~欧5/6排放法规中都允许制造厂申请排放认证可以扩展到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重型M1、M2、N2类汽车。我国排放标准参照欧洲法规技术内容,便于与欧洲排放法规接轨。另外,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重型车,其市场运行环境与轻型车使用工况相似,基于轻型车排放试验工况进行整车排放测试更能反映该车的实际排放水平。2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II型试验型试验I型试验限值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II型试验型试验排放要求与欧5b相同提高了I型试验排放控制要求,对点燃式汽车新增了NMHC限值;修订了颗粒物质量测量方法,并增加了粒子数量(PN)测量要求。增加了记录CO2排放的要求在I型试验的同时可直接测量CO2排放;为将来CO2排放的管理打好基础。3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II型试验型试验I型试验试验程序冷却风机的要求:国5可采用最高风速为120km/h的风机,使之与I型试验运转循环相匹配;新规定了风机风速的测量方法,该方法已经在GTR2法规(WMTC)中采用。颗粒物质量测量:取样探头:具有粒径分级功能;滤纸:直径为47mm,Pe≥20μg;进行浮力校正、加强滤纸管理;微量天平:应有2μg的准确度和1μg的分辨。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粒子数量粒子数量(PN)(PN)粒子数量测量:推荐的粒子取样系统示意图4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粒子数量粒子数量(PN)(PN)粒子取样系统:由稀释通道内取样探头探针(PSP)、粒子传输管(PTT)、粒径预分级器(PCF)和粒子数量浓度测量(PNC)单元上游的挥发性粒子去除器组成。背景空气:要求增加高效颗粒过滤器(HEPA)计数:计算粒径超过23nm的粒子总数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IVIV型试验型试验IV型试验型式核准时需申报碳罐的初始工作能力。生产一致性检查增加了碳罐的初始工作能力试验要求。试验方法:按照HJ/T390-2007采用丁烷进行试验。原因:碳罐是控制蒸发排放的核心部件,碳罐质量直接影响到蒸发排放的结果;炭罐初始工作能力试验可以快速有效地对碳罐性能做出初步判定,对企业具有较强的监督作用。其他修订:将生产线检查要求修改为抽查,同时删除F.7章中的等效试验方法。原因:防止企业提高燃油蒸发系统单向阀压力,并使用体积小容量低的炭罐。5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VV型试验型试验V型试验耐久性里程增加到16万公里。增加了整车试验的标准道路循环(SRC)和台架试验的标准台架循环(SBC)。基本型车需进行16万公里整车耐久性试验。当待型式核准车型与已进行了整车耐久性试验的车型相比仅后处理装置超出视同条件时,可进行SBC台架老化试验。增加了后处理装置的贵金属含量检测要求。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OBDOBD试验试验OBD试验加严了OBD极限值。点燃式汽车:增加了催化器对NOx的监测要求。压燃式汽车:增加了EGR、反应剂的监测要求、对DPF除了诊断全部失效或拆除情况外,OBD还必须诊断出将导致超过对应的OBD极限值的所有DPF故障。对两用燃料车的OBD技术要求等进行了修订增加了OBD系统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要求,国五阶段只要求企业需申报IUPR值。6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获取信息获取信息获取汽车OBD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保留国4标准中“获取汽车OBD信息”的要求;补充HJ500-2009中“修理信息”的要求;增附件AC“汽车OBD信息”的要求,企业进行型式核准时需提交所要求的资料。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获取汽车OBD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相关要求。原因:相关要求能让所有独立的维修站点都可以获得OBD汽车的维护修理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维护和修理;这样也加大了汽车维修市场的竞争,让车主可以从多家维修站点获得优质的维修服务。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基准燃料基准燃料基准燃料的技术要求基准燃料以我国的目标市售燃料为基础而确定。主要参考GB17930-2011《车用汽油》第V阶段预告性要求和北京市地标第五阶段油品标准。国际上在制定基准燃料技术要求时的基本原则是,基准燃料的品质应该代表市场燃料的平均水平,甚至更差。如果基准燃料规定的技术指标市售燃料无法达到,则相当于放松了对汽车的要求,不利于环境保护。7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在用符合性在用符合性在用符合性检查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周期:两次在用车符合性检查的最大时间周期不应超过18个月(扩展车型为24个月)按年度注册量规定了抽样组数的要求要求样车的选取应能代表不同地区的行驶工况,以增加样车的代表性3超过200,0002100,001至200,0001不超过100,000抽样的组数每年度销售量(辆)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生产一致性生产一致性(COP)(COP)I型试验:增加了新的判定方法,增强检查的可操作性:若三辆车的各种污染物排放结果均不超过限值的1.1倍,且其平均值不超过限值,则判定Ⅰ型试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合格。若三辆车中有任一辆车的某种污染物排放结果超过限值的1.1倍,或其平均值超过限值,则判定Ⅰ型试验生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取消了渐变系数的规定,若需要磨合则3辆车均需磨合。后处理装置:进行载体容积、贵金属含量检测碳罐:采用丁烷进行初始工作能力试验8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反应剂反应剂增加了“排气后处理系统使用反应剂的汽车的技术要求”为了应对国五排放标准,可能采用一些新的排放后处理技术,如柴油车所用的SCR(选择性还原催化转化器)系统。SCR目前采用的还原剂是尿素,为了保证后处理系统的正常使用,需要对车上尿素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测。该附录对装有使用反应剂的排气后处理系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周期性再生装置周期性再生装置增加了“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汽车的排放试验规程”为了应对国五排放标准,汽车可能采用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的后处理装置,如柴油车的DPF。该附录对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的汽车的试验程序、试验方法进行了相应的规定。9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ORVR(ORVR(待定待定))加油过程污染物排放试验要求汽车增加ORVR(车载油气回收装置)。来源于美国EPA法规要求。主要考虑:与不断加严的HC排放相比,汽车通过燃油蒸发排放到大气中的VOC的量已经不可忽略控制加油排放是减少汽车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措施。汽车需进行的改进:碳罐增大到2~3倍,并使用高性能的活性炭;增加相关控制阀,油箱、碳罐布置需重新设计;增大碳罐后,对小排量汽车影响空燃比明显,需重新标定国国55相对于国相对于国44的主要修订的主要修订--实施时间实施时间实施时间对点燃式汽车和压燃式汽车分别规定实施时间。取消型式核准时间的表述,只规定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时间。分区域实施的建议:对于汽车污染分担率高的地区或城市,在具备实施条件时,可申请提前分阶段实施本标准。2016压燃式2015点燃式销售和登记注册执行日期汽车类型10国国55标准与欧盟法规标准与欧盟法规((欧欧5/6)5/6)的差异的差异轻型汽车定义国5轻型汽车定义继续沿用GB18352.3-2005的规定,即“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欧5/6法规的将轻型汽车定义为“基准质量不超过2610kg的M1类、M2类、N1类和N2类汽车。国国55标准与欧盟法规标准与欧盟法规((欧欧5/6)5/6)的差异的差异欧洲专家解释是由于欧洲之前标准中对于各类汽车(包括介于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的过渡车型)的定义、分类和标准实施规定的过于复杂,出于非技术原因将欧洲轻型汽车进行了重新定义,简化汽车分类并便于标准的实施。我国之前在引用欧洲标准的同时,已经对欧洲的汽车分类有所修订,即将轻型汽车分为“第一类车和第二类车”。这一概念经过标准的多年实施已经为各方所熟悉,因此本标准保留国4标准对轻型汽车的定义及分类要求。11国国55标准与欧盟法规标准与欧盟法规((欧欧5/6)5/6)的差异的差异排放要求:排放要求(I型试验)引用到欧5b。OBD要求:OBD要求接近欧5+,主要区别是国5标准中OBD实际诊断频率(IUPR)要求申报,未规定限值。后处理装置的贵金属含量检测要求:进行V型试验前,制造厂还应单独提供两套相同的排气后处理装置,任选一套进行耐久性试验;另一套按HJ509-2009的规定检测其载体容积、贵金属含量及其比例。国国55标准与欧盟法规标准与欧盟法规((欧欧5/6)5/6)的差异的差异Ⅱ型试验试验:将点燃式汽车的双怠速试验和压燃式汽车的自由加速烟度试验归为II型试验。增加了生产线上双怠速、自由加速烟度的抽查要求。燃料:基准燃料以我国的市售燃料为基础没采纳欧5/6中的E5和B5等燃料。生产一致性(COP):对I型试验,增加了新的判定准则增加了后处理装置的生产一致性检查增加了碳罐的生产一致性检查12国国55标准与欧盟法规标准与欧盟法规((欧欧5/6)5/6)的差异的差异国5标准将HEV纳入标准管理范围,试验方法参照GB19755。欧5/6法规集合了HEV的试验方法。国5标准要求记录CO2排放值。欧5/6法规集合了CO2排放和燃料消耗量的试验方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修改采用欧5/6法规中“获取汽车OBD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相关技术内容。没有采纳欧5/6法规中关于灵活燃料汽车的技术内容。主要原因是在我国仅有部分地区存在低比例乙醇汽油汽车,尚未大规模发展高比例乙醇汽油汽车。国国55标准与欧盟法规标准与欧盟法规((欧欧5/6)5/6)的差异的差异--实施时间实施时间国5标准计划:点燃式2015年;压燃式2016年欧5标准的实施时间如下:Euro5b[OBD:Euro5+]Euro5b[OBD:Euro5+]Euro5b[OBD:Euro5]Euro5a[OBD:Euro5]Euro5b[OBD:Euro5+]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Euro5a[OBD:Euro5]Euro6Euro5a[OBD:Euro5]Euro6型式认证新车销售Euro5a[OBD:Euro5]Euro6Euro5a[OBD:Euro5]Euro6Euro4Euro4Euro4Euro42017M,N1级IN1级II&III,N2M1满足社会特殊用途(柴油车、标准质量2000kg+含驾驶员在内核定乘员7人以上的车辆设计)Euro4M1G(M1类排放限值)Euro5a[OBD:Euro5]Euro4M1G(M1类排放限值)Euro5b[OBD:Euro5+]Euro5b[OBD:Euro5]Euro5b[OBD:Euro5+]Euro5b[OBD:Euro5](N1级III排放限值)9月1日Euro5b[OBD:Euro5+]Í“特殊社会用途”取消Í“”取消Euro59月1日9月1日9月1日9月1日9月1日9月1日9月1日9月1日Sep/19月1日9月1日9月1日Euro5Euro5型式认证新车销售型式认证新车销售特殊社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