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教学计划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明确高职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知识结构,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淮南联合大学教学计划管理规定》和《淮南联合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校2007年以来实施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全面修订,并对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教学系、部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和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二、修订原则(一)以社会对专业人才需要的分析为基础,体现“与时俱进”各专业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在认真听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意见,组织专人做好行业现状调查、人才需求状况预测、毕业生就业岗位分析等基础上,提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确定人才培养业务规格时,要积极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行业专家参与。同时,要深入分析现行专业教学计划的应用时效、查找各教学环节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调查与研究工作,及时吸纳先进的教育思想、优秀的教学成果,体现教育科技事业发展的新成果,保证修订的教学计划与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修订教学计划时,要进一步贯彻“产学结合”、“工学结合”思想,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课程的学时分配比例,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基础课开设须遵循“必需、够用”原则;理论课要密切与实践相结合;专业课教学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应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逐步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上岗前的基本实践训练,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三)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实现专业教学整体优化,打造专业特色2学校的办学特色源于专业特色的塑造,教学计划修订时要在打造专业特色上下功夫。各专业教学计划在修订中应以本专业自身特点为依托,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形成专业特色。特别是作为省级、校级特色建设的专业,更要在形成鲜明的人才培养特点、结构科学合理的专业群建设等方面发挥核心、引领与示范作用。(四)强调人才培养的共性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教学计划既要体现国家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质量等基本的共性要求,也要体现各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和特点,准确定位,凸显自身优势与鲜明特色。考虑到培养对象的个体化和差异性,教学计划修订时应增加选修课的比例,并加大人文类选修课在选修课中的比例。(五)以现有办学条件为依托,以专业建设计划为愿景,保证教学计划的可操作性教学计划的修订要有前瞻性,同时应从我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出发,结合专业建设计划,在保证培养目标、规格、质量的要求基础上,因地、因时制宜,科学修订,保证教学计划的可执行和可操作性。(六)课程考核采取多种形式,注重以能力考核为主,积极探索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学生学业考核的新方法。三、总体要求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有三年制各专业的课内总学时应在1600~1800学时范围内,实践性教学应不少于1000当量学时(不包括第六学期顶岗实训),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26周)时间。四、具体要求1.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一般不应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2.专业特色构建各专业在保证教学总学时的前提下,每个专业要精心选择3~5门最能体现专业培养特色的课程作为核心课程,加大其教学时数,密切配合实践3性教学,以强化对学生职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3.公共课设置(1)《实用英语》课程按三学期开设,为考试课(其中第三学期学生参加英语B级考试,取得成绩计入成绩系统,校内不再另组织考核),三学期周学时分别为:4学时、4学时、2学时;根据各专业情况有所不同,每个学期学时原则上分别为:60学时、72学时、32学时,总学时共计164学时。(2)《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第一学期开设,16个教学周,周学时为4学时(包括每周两节上机课),共计64学时。(3)《计算机语言》课程根据各专业需要开设,原则上文学类、语言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医学类专业开设《VisualFoxpro》;机电类、化工类、建筑工程类、电子信息类各专业开设《VisualBasic》。此二课程均在第二学期开设,17个教学周,周学时为4学时(包括每周两节上机课),共计68学时。(4)《体育》课程第一学年分两个学期开设,周课时均为2学时,均为15个教学周,总课时为60学时。第一至第五学期要求学生晨跑。(5)军事理论课程本课程为在新生年级各专业开设,其中机电系、化工系、建工系、医学系各专业在第一学期开设,经济系、计算机系、外语系、政文系各专业第二学期开设。军事理论课课程共计36学时,上课时间安排在军训期间和其它晚仔细时间进行。本门课程为考查性质,在课程结束后由教务处、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统一考核。(6)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a、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编号:21101共计64学时,4节/周,16周,考试。b、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编号:221014共计48学时,3节/周,16周,考查。c、“形势与政策”课共计12学时,3学时/学期,4学期,学期考核,年度考查。课程编号:22102d、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安排学期课程名称系别学期总学时周学时周数考核形式备注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机电系、医学系、建工系、外语系48316考查个别专业、班级开课时间如需调整,可事前与马列室共同商定。第二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化工系、计算机系、经济系、政文系48316考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机电系、医学系、建工系、外语系64416考试第三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化工系、计算机系、经济系、政文系64416考试另:“形势与政策”课各系各专业各班级均开4学期,统一安排,上课时间暂安排在课外活动,实行学期考核,年度考查。(7)《高等数学》课程课程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开设。专业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备注课程学时课程学时课程学时电子信息工程高等数学90工程数学27//线性代数27//5专业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备注课程学时课程学时课程学时工业电气自动化高等数学90工程数学27//应用电子技术高等数学90工程数学27//机电一体化技术高等数学90工程数学27//模具设计与制造高等数学90////数控技术高等数学90////化学工程技术高等数学90////化学制药技术高等数学90////药物制剂技术高等数学90////药品经营与管理高等数学90////工业分析与检验高等数学90////建筑工程技术高等数学60高等数学64线性代数32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等数学60高等数学68//计算机网络技术高等数学60高等数学68//图形图像制作高等数学60高等数学68//软件技术高等数学75////会计高等数学75////金融保险高等数学60概率统计32//电子商务高等数学60线性代数32//报关与国际货运高等数学75////物流管理高等数学60线性代数32//概率统计32//市场营销高等数学75////国际贸易高等数学75////(8)《创业教育》课程各专业在第五学期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总学时为6学时。6(9)工程实训第2学期:经济系、政文系、计算机系第3学期:化工系、外语系、建工系、医学系机电系进行的是金工实训,由机电系自行安排4.选修课(1)选修课分为指定选修课和公共任选课。(2)指定选修课可按照专业设置相关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适当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学生必须按照各自专业要求选修指定选修课和通过课程考核。(3)公共任选课是指学生在修完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且达到最低要求基础之上,结合自身情况和兴趣自行选学的课程。公共任选课的开设要严格开课人的资质审定,并按相关要求纳入正常教学管理范畴。各系、部应结合所设专业的特点选报1~2门课程作为公共任选课备选课程,并同时上报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将在各系部和素质教育教研窒上报的备选课程中每学期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列入学生选择的任选课范围。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在公共任选课中任选3门课程修读,其中第二、第三、第四学期各选一门进行学习。未完成指定数量的任选课程或已选定课程的考试经补考后仍未通过的学生,将不予毕业。5.考核(1)各门课程(包括公共任选课)根据专业要求和课程性质及重要性设置考核形式,具体为考试或考查。一般而言,各专业每学期考试课程应为3~5门。课程考核形式除笔试(开卷、闭卷)外,还可以采取口试、作业、答辩、论文、综合调查报告和现场测试、实践操作等多种非笔试考核形式。采用非笔试考核形式考核的,任课教师须于考试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2)凡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考核,任课教师均须以汇总综合成绩报教务处归档。五、几点说明1.教学计划修订时,要大胆删除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符或内容陈旧7或内容交叉重复较多的课程,不得因人设课。必须开设的课程,在基本符合本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可据新颖、准确、精练的原则按需设课时。2.教学计划修订须与精品课程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紧密相结合,力戒变形式、走过场,为修订计划而修订。3.力推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倡导学年学分制或学分制试验,有条件的专业在修订教学计划时可率先实行学年学分制或学分制。4.所有课程的实验课时须进入教学计划,并在以后实验实施时将具体安排计划报教务处核验。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本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将对我校未来的教学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各系、部及教研室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予以高度重视,广泛深入调研、精心筹划设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教学计划修订工作顺利完成。附件:教学计划修订的程序及内容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8附件教学计划的修订程序及内容一、2010年1月18日前,各系上交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的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以及各专业专家组成员(一般为5~6人)名单及相关资质材料,专家应来自学校、企业、社会三个方面。二、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本专业的市场调研与预测,写出原专业教学计划3年来执行情况的总结及修订意见,经过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论证,使修订的教学计划更有时效性和针对性。经教研室讨论,系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于2010年3月3日报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科。三、教务处在2010年3月10日前,对各系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及修订意见的汇总和整理,并将汇总、整理结果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研究讨论。四、2010年3月15日,分管教学校长召集各系、部教学负责人开会,通报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情况及校学术委员会的研究决定。五、2010年3月31日前,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在前期各项工作基础上按教务处给定的模板确定教学计划修订的初稿,经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科。六、2010年4月16日前,教务处提请召开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初步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情况,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至各系(专业)。七、2010年4月30日前,各专业将修改后的专业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科。八、2010年5月31日前,教务处最终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情况,经主管教学校长签署意见,正式定稿。九、2010年6月15日前,教务处将修订后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汇编成册,并下发至各专业。教务处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