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深圳市管道直饮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加强对我市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深圳市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市管道直饮水卫生现况及存在问题,加大对无证管道直饮水经营行为的疏导和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企业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管道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整治,使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同时为制定生活饮用水安全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二、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宾馆(学校、托幼机构除外)。三、检查内容(一)开展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管道直饮水有无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室(或委托检验机构定期对直饮水进行检验);(二)监督检查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2(三)抽检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成品水和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见附件1)四、职责分工(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直管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区管道直饮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汇总、分析、评估全市专项监督检查情况。(二)各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对辖区内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进行评估。(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抽样以及样品的检验和检验结果的评价,并将抽检结果及时报送市、区卫生监督所。(四)样品的检测费用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解决。五、工作安排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20日前)1、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2、召开全市环境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5月31日)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对本单位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要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卫生许可证,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之前,应自行暂停使用。(三)排查与整治阶段。(2010年6月1日至10月31日)31、排查辖区内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无证经营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群众举报的线索,对辖区内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摸清底数,确定场所地址、经营内容,登记建档,并对无证经营的情况统一汇总上报。2、疏导与整治并举,规范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经营行为。(1)对已领取证照的,加强规范化管理;(2)对符合办证条件或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基本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符合要求后发放卫生许可证,实现合法经营;(3)对于不具备基本条件、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应坚决予以取缔。3、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现场检查内容(1)供水单位基本状况调查:每一个独立供水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7。(2)卫生管理情况调查:对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按附件2内容进行调查。(3)水质检验结果填报:按附件1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按附件3内容进行填报,并附检验报告复印件。(4)监督机构对供水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按附件4要求进行汇总。4、水质专项抽检(1)抽检对象:全市各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2)抽样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抽样以及样品的检4验和评价。(3)抽检水样的种类、份数、项目及卫生学评价标准见附件1。(4)检验结果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送辖区卫生监督所(四)信息报送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1、各区卫生监督机构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本次监督检查总结、抽检结果及检查情况各汇总表上报市卫生监督所(见附件2-7)。2、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市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3、市卫生监督所将相关信息上报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并向社会公告水质抽检结果以及无证经营的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名单。六、工作要求(一)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此次专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本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各类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做到检查到位,措施到位,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二)依法行政,统一标准监督抽检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记录要统一、规范,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写明检验值、规范限值、检验结论等,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应对监督、检验结果进行核对、分析、评估。5(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借助各大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市民认识保障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性,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发动群众对无证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举报,共同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应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上报汇总表、抽检结果和工作总结,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刘美萍、何天菲,电话:25601026、25601027。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张志诚,电话:25531945附件:1、管道直饮水水样抽检的检验项目2、2010年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3、2010年管道直饮水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登记表4、2010年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5、2010年管道直饮水单位水质检测情况汇总6、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一览表7、管道直饮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6附件1管道直饮水水样抽检的检验项目水样类别水样数量检验项目评价标准源水(管道直饮水供水系统源水入口处)每个供水单位各一份色度、浑浊度、ph、耗氧量、臭和味、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铝、铁、锰、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成品水(处理后的成品水总出水点)每个供水单位各一份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铝、铁、锰、硝酸盐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末梢水(用户点)按小于500户设置2个采样点,500-2000用户时每增加500户相应增加1个取样点,大于2000用户时每增加1000户相应增加1个取样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铝、铁、锰、硝酸盐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注:每份样品不少于1500ml7附件22010年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单位(盖章):类别项目管道直饮水检查单位数合格单位数合格率%新改扩建项目1.经过卫生部门审查、验收[1]卫生许可2.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组织与管理3.卫生管理制度4.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5.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6.水质检验人员7.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工作档案8.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9.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或报告10.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设施11.具有水质净化设施12.具有水质消毒设施13.具有水质检验室14.水质净化设施运行正常15.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正常16.水质检测项目符合要求供管水人员17.健康证明[2]18.卫生知识培训证[2]健康相关产品19.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20.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注:[1]检查单位数为存在新改扩建项目单位数;[2]检查单位数、合格单位数、合格率栏内请分别同时填写检查人数、合格持证人数、合格持证率;[3]检查单位数、合格单位数、合格率栏内请分别同时填写检查种(次)数、持合格批件数、持合格批件率。8附件32010年管道直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登记表单位(盖章):序号采样地点采样日期水样类型供水单位地址供水单位基本信息检测项目(列举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及检测值实际日供水量(立方米)实际供水人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42010年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深圳市单位(盖章):水单位类别检查单位数违法单位数处罚情况限期改进单位数罚款单位数罚款金额(元)市/区管道分质直饮水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52010年管道直饮水单位水质检测情况汇总检验内容采样数合格数合格率(%)源水成品水末梢水(用户点)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6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一览表序号单位名称地址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7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供水单位基本情况供水单位名称:供水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法人代表:制水负责人:从业人员总数:制水人员数: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数: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入使用时间年月设计供水量(m3/日)现制水量(m3/日)供水范围:户供水人口(人):2.工艺流程图:3.水源水源水分类3.1自来水()3.2其它水源名称:34.消毒及涉水产品情况4.1投加消毒剂设备或消毒发生器设备名称:设备卫生许可批件号4.2水质净化设施名称:4.2.1卫生许可批件号4.2.2卫生许可批件号4.2.3卫生许可批件号4.3管材和管件名称:卫生许可批件号5、水处理材料维护及记录根据水处理材料的使用寿命及水质检测等情况进行水处理材料的清洗或更换。并建立工作记录(1.有2.无)。6、水质检验6.1有无配备自检实验室(1.有2.无),有无开展水质的自检工作(1.有2.无)。如无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有无委托部门代检(1.有2.无)6.2检验频次:6.2.1日检:日检指标采样点个,分别设在6.2.2周检:周检指标采样点个,分别设在6.2.3年检:年检指标采样点个,分别设在6.3主要的检验仪器有:7、制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情况7.1健康检查:应检查人数:已检查人数:不合格人数:已调离人数:7.2培训情况:应培训人数:已培训人数:填报单位(公章)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主题词:卫生直饮水安全△检查通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秘书处2010年4月13日印发校对人: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