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达乡二0一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掌握布拖县艾滋病流行情况,在布拖县委、县政府的正确组织领导下,于2008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社区人群艾滋病流行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艾滋病在一般人群中已呈蔓延态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数量增加明显。注射吸毒共用针具和非保护性性行为是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危险因素,艾滋病疫情未能及时有效得到控制,流行趋势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构建乡昂、村、组、户防控机制,使防艾工作取得实效。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凉山州疾病防治规划》等相关法律、规章、方案等要求,贯彻布拖县、县政府对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二、工作目标:在乡、村两级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方案要求,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系统、规范、可持续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乡村艾滋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在2010年12月底之前实现如下具体指标:21、建立乡、村、组干部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机制。2、2010年新报告现住址在本乡的感染者完成流调率达到75%。3、2010年之前报告的在册感染者完成随访率不低于70%。4、为50%以上的在册感染者开展CD4检测。5、农村居民(15-60)艾滋病知晓率达到80%。6、为70%有配偶的在册感染者的配偶开展HIV抗体检测。7、乡(镇)卫生院为70%住院病人和50%门诊病人提供HIV抗体检测。8、发现70%孕产妇,为50%孕产妇提供HIV检测。9、为50%符合治疗条件的HIV感染者提供抗病毒治疗。10、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的乡镇,覆盖现有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50%。以上3-10项分乡(镇)的目标参见附件1。三、工作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建立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所辖片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执行乡(镇)、村、组、户四级联动责任制,以乡(镇)为责任单位开展好以下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1、咨询检测,在各乡镇卫生院开展HIV快速检测,为HIV阳性者提供咨询服务,扩大HIV检测覆盖面,提高发现率,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2、疫情报告,乡镇卫生院医生对确认的HIV抗体阳性者按国家3相关要求进行疫情报告。3、随访管理,对现住址在本乡的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人定期开展随访干预,预防二代传播。4、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人纳入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负责药品领取、保管和发放,并对病人实施随访管理和督导服药。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动员全乡力量发现全部孕产妇并对其进行HIV检测,对HIV阳性的孕产妇实行母婴阻断措施。6、吸毒人群干预,组织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未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点的乡镇动员吸毒者加入针具交换项目。7、大众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方式对学生、育龄妇女和居民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提高大众艾滋病知晓率。8、关怀支持,为全部艾滋病感染者免费办理身份证,为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争取最低生活补助,积极扶持建立感染者关怀小组,支持小组开展活动。四、措施和部门职责:(一)乡(镇)党委、政府1、为本乡艾滋病综合防治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2、建立乡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艾防工作相关机制,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严格执行县艾工委下达的艾滋病防治任务。43、组织乡/镇行政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建立“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分级责任制度,负责牵头落实具体工作。乡政府与包片干部、乡卫生院、辖区学校、各村村长,村长与组长,组长与农户、分别签订共6类目标责任书,6类责任书均存档在乡政府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应责任人手中。4、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每个季度撰写该季度工作进展报告,年终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布拖县防艾办。5、每个月召开一次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应包括乡、村两级干部和乡卫生院有关医务人员,会议上总结上月工作进展,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形成会议记录。6、建立考勤制度,制定专人每天对各级责任人打考勤。7、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进行经常性的艾滋病健康教育大众传播和社区宣传,根据彝族的特点,动员克哲、家支头人在各种聚会和民族仪式上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当地多年存在、不利于艾滋病预防控制的危险行为生活方式。8、组织本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按期接受医学随访和检测,扶持生活困难者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号召各村、组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关怀、互助小组。9、负责本乡/镇吸毒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组织、落实。10、将工作指标分解到所辖行政村、组,据此组织考核所辖行政村、组的艾滋病防治工作。11、监督管理乡卫生院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工作。1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与考核工作。5(二)村支部书记、村长、村文书1、全面负责本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支持村医生、村接生员、妇女干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2、落实目标责任和目标考核,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分解到组,与组长签订责任书并督促落实。3、利用村民的各种集会时机,开展艾滋病相关宣讲,宣讲内容至少包括:(1)艾滋病防治知识;(2)医生对就诊病人进行艾滋病主动检测的政策。结合实际,逢会必讲。4、组织本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按期接受医学随访和检测,组织其中未办理身份证者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5、协助民政助理落实艾滋病感染者的关怀救助工作。6、按照行政职能准确掌握辖区内全体居民的户口信息。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考核工作。(三)村民小组长1、落实目标责任,与每家户主签订责任书,15-60岁村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2、利用村民的各种集会时机开展艾滋病相关宣讲:(1)艾滋病防治知识;(2)医生对就诊病人进行艾滋病主动检测的政策。3、动员检测积极动员本组相关人员进行HIV检测,主要包括以下人群:吸毒者、孕产妇、HIV阳性者的配偶、女性阳性者的子女、其他怀疑有高危行为史者等人群。4、按期组织感染者接受随访(1)负责本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管理,按期组织到乡卫生院接受随访和CD4检测。6(2)协助将新发现的阳性孕产妇转介到助产机构。5、协助抗病毒治疗(1)负责联络本村艾滋病人,根据临床需要组织到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相关医学服务。(2)在乡、村医生的指导下,对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人进行督导服药。6、支持美沙酮维持治疗(1)负责组织辖区内吸毒者加入美沙酮维持治疗;(2)加强对美沙酮维持治疗者的督导,确保维持治疗者坚持服用美沙酮。(四)学校在各中小学开设预防艾滋病生活技能培训课程,对全体中、小学校学生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以班为单位覆盖率达100%,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艾滋病传播途径知晓率达90%以上。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学生艾滋病传播途径知晓率达50%以上(五)妇联由乡妇女干部负责,乡卫生院配合与支持开展妇女教育。1、妇女干部利用“面对面”宣传教育方式,通过项目支持或其他方式加强对育龄妇女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2、开设“妇女夜校”的乡镇要在夜校中开设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对妇女学员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六)计生1、结合计生工作在育龄人群中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72、结合计生工作发现孕产妇,并向乡医报告,对新发现的孕产妇开展HIV快速检测或动员到乡卫生院进行HIV检测。(七)民政民政助理员负责,乡卫生院配合,做好感染者/病人的关怀救助,访贫问苦覆盖面达感染者/病人家庭的95%以上。凡是符合关怀救助条件的,向乡党委、政府提出书面报告。乡政府上报县民政局和县艾工委。有条件的乡镇,由民政助理员牵头扶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关怀小组的建立及开展相关的关怀活动。(八)所在地派出所1、为辖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办理身份证。2、对辖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开展给予相应政策、法规支持。3、与卫生积极配合,做好针具交换工作。(九)乡镇卫生院1、HIV检测(1)HIV常规检测按规定对门诊/住院的患者开展HIV快速检测,对每个受检者填写“凉山州医疗卫生机构HIV常规检测登记表”(见附件2)。对快检阳性者照相,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简称《传染病报告卡》)(见附件4)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简称《附卡》)(见附件5),孕产妇快检阳性者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另外,采集5ml全血。按规定8期限通过中心卫生院送布拖县防疫站进行初筛,初筛阳性由县防疫站送州CDC进行确认。(2)自愿咨询检测根据项目要求建立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VCT)的乡卫生院要为所有前来咨询的人员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填写“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快检阳性者照相、填卡、抽血,措施同上。(3)其他检测做好其他人群的HIV检测,目标人群包括:HIV感染者的配偶、女性HIV感染者的子女、吸毒或多性伴的人群、孕产妇、青壮年等人群。对每个受检者填写“凉山州医疗卫生机构HIV常规检测登记表”,快检阳性者照相、填卡、抽血,措施同上。(4)填写检测份数统计报表每月25日,统计上个月25日以来艾滋病快速检测份数和快速检测阳性数,填写艾滋病检测份数月(季)报表(见附件3)。乡卫生院于25日上报片区中心卫生院,片区中心卫生院于27日上报布拖县防疫站。2、疫情报告接到县防疫站返回的本乡人员的HIV确认阳性报告单后,即完成《传染病报告卡》和《附卡》,正式上报疫情,并开展后续阳性告知和随访工作,注意保密原则。已报告过的感染者发展为病人,或HIV感染者/艾滋病人死亡时,也应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做订正报告。93、随访管理(1)对于新发现的HIV确认阳性者,接到县防疫站通知后,在网络直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随访,注意核实是否为重复报告阳性者,并及时订正上报。(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6个月随访一次,艾滋病病人每3个月随访一次。(3)每次随访需填写“个案随访表”(见附件6),上报布拖县防疫站。(4)随访内容包括:①介绍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内容;②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③提供生活救助和社会支持信息;④提供转介服务,包括将吸毒者转介到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将孕妇转介到妇幼保健机构;对随访中发现的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抗病毒治疗;疑似结核病人转介到县皮防站。(5)首次随访应对感染者进行CD4+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入“个案随访表”;CD4+检测原则上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如因客观条件限制,则检测频次的最低要求为:若CD4+≥350个/μl,则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CD4+检测,若CD4+<350个/μl,则至少每6个月进行一次CD4+检测。对于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在发现艾滋病感染和临产前进行CD4+检测。(6)为本乡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建立家庭档案(见附件7),以村为单位。对HIV感染者的非阳性配偶每6个月10完成一次HIV检测和随访,对1岁半以上子女至少进行一次HIV检测,检测结果填写入“家属HIV检测情况记录表”(见附件8)。4、抗病毒治疗乡卫生院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和《布拖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办法》,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提供治疗前和治疗中的咨询、依从性教育、督导服药和病例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指定专人负责抗病毒治疗工作。(2)负责本乡病人依从性教育、督导服药及转诊转介。(3)建立本乡抗病毒治疗病人的个人档案。(4)负责本乡抗病毒治疗药品的保管以及向病人发放药品工作。(5)负责本乡抗病毒治疗病人的定期随访和信息上报。(6)协助中心卫生院对病人进行相关检查。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乡医负责按照《布拖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开展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2)负责本乡内的数据收集和报表统计,以及汇总辖区内村级报表,并及时上报中心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