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汽车驾驶员技师职业资格考评浅析思维定式与决策习惯姓名:石家民单位:武警黄金第五支队时间:二○一○年五月十日浅析思维定势与决策习惯驾驶员在由注意、知觉到决策时,有一个习惯,它与驾驶员的个性、驾驶通性、视觉特性和思维定式有关。驾驶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驾驶员必须具备的条件,而驾驶员通性和个人所具有的个性又反过来制约着驾驶员的决策习惯。每一个人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社会阅历和受教育程度,决定并养成了一个人所独有的个性。这个人的个性,是他对外界事物认知与理解的角度和程度的心理活动,同时也影响着他对外界事物的处理方式和方法。驾驶汽车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基本任务有三项,即:获取信息、制定决策和控制车辆。简单地说,就是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条件采取相应的操作行为来控制车辆状态。驾驶员在观察道路环境时,通过眼睛等感觉器官由注意到知觉获取有关信息,经过大脑的分析判断后,通过肢体动作完成对车辆的控制。驾驶员在对道路信息的分析活动中,驾驶通性和驾驶员个性制约着驾驶员的决策习惯,进而产生不同的决策结果。在这里,我们把决策习惯叫做驾驶员思维定势。所谓思维定势,就是按照积累的思维活动经验教训和已有的思维规律,在反复使用中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定型化了的思维路线、方式、程序、模式(在感性认识阶段也称作“刻板印象”)。思维定势是由先前的活动而造成的一种对活动的特殊的心理准备状态,或活动的倾向性。在环境不变的条件下,定势使人能够应用已掌握的方法迅速解决问题。而在情境发生变化时,它则会妨碍人采用新的方法。消极的思维定势是束缚创造性思维的枷锁。驾驶员的思维定式是由驾驶员个性及接受驾驶培训时所学习的知识和经验来决定的。因此,驾驶员在道路驾驶过程中,对于道路信息的刺激,总是依据自己对信息及驾驶任务的习惯性理解和已经养成的习惯性操作动作,进行驾驶决策和车辆控制。每一位驾驶员都经过驾驶培训。由于自身个性、生活环境、成长经历、文化背景、价值取向等制约人的思维定势和决策习惯,因此每个教练员都在长期的驾驶活动中,建立了自身独特的决策习惯和操作习惯。在这些习惯中,有些是非常好的优秀品质,也有些不好的习惯,可能是因为教练员的自身个性而得到改良,在教练员过去的经历中没有产生不好的后果,但不等于在其他人身上就不会出现严重的恶果。而新训驾驶员,因为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急切渴望与追求,就会对教练员的所有技能进行盲目的模仿。思维定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思维模式,即通过各种思维内容体现出来的思维程序、模式,既与具体内容有联系,却又不是具体内容,而是许多具体的思维活动所具有的逐渐定型化了一般路线、方式、程序、模式。新训驾驶员在盲目的模仿过程中,依据自身的个性特点和日常行为习惯,对模仿内容进行理解和运用,产生自己的思维模式。二是强大的惯性或顽固性,不仅逐渐成为思维习惯,甚至深入到潜意识,成为不自觉的、类似于本能的反应。尤其表现在,要改变一种思维定势是有一定难度的,首先需要有明确的认识,自觉的进行;其次要有勇气和决心。新训学员在学习车辆行驶过程中制动与离合器的配合使用时,教练员要求不能使发动机熄火,否则就会受到惩罚。正确的做法是:先踩制动踏板,待车速降至发动机将要熄火而未熄火时,踩下离合器踏板,以防发动机熄火。但有的学员因为对发动机将熄未熄的状态无法判定,害怕因熄火而受教练的责备,就将操作顺序颠倒过来。有的学员明白这样做,会使制动距离延长,增大事故的机率,能很快自觉纠正,有的则认为是危言耸听,依然故我。又如,有些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对一些道路信息的知觉反应,并没有按照信息所给予的内容进行决策,而只把它作为一种提示或警告;而对另外一些信息,由于从来没有接受过视觉或知觉的刺激(如因此而发生过撞车或撞人事故、被交警处罚等),就不会去注意;还有一些驾驶员,把道路信息的处理固定化、模式化,甚至完美化。如果把驾驶员视觉特性与思维定式联系起来看,我们就不难看出,大多数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愿意把道路上的所有信息归纳为平显信息和危险信息两类。比如,驾驶员正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左右两边分别是快、慢同向车道,如果驾驶员这时向左拐弯,安全的做法是:必须先打开左转向灯,在减速行驶的同时观察后视镜,查看左右后侧有无其它车辆、行人或欲超越本车的车辆,直到确认没有车辆、行人或欲超越的车辆,即使有欲超越的车辆,其与本车还有很远的距离,完全在可控范围,然后才开始转动方向盘向左变道行驶,再观察下行车道的车流情况,寻找安全空隙实现拐弯的目的。但对于具有不同思维定式的驾驶员,他们的做法会出现很大的差别。如,新训驾驶员或经常在高速公路驾驶的驾驶员,这时很少观察左右后视镜,直接就开始转动方向盘;有的驾驶员虽然看到左右后侧有其它车辆或行人,但认为他们已看到自己的转向灯了,不会加速从左侧超越自己,所以也就直接开始转动方向盘开始转弯;而对于有经验的驾驶员来说,他们会严格按照正确的做法进行操作,不会去冒险。对于前两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后一种情况发生事故的比率则非常小。因此,这三种情况充分说明,思维定式对驾驶员进行驾驶决策的重要性。又比如,在我国,右侧通行是一条基本的道路通行准则,驾驶车辆同样靠右行驶也是不变的原则。但对于初学驾驶者来说,靠右行驶没有错,即使在划有车道线的道路上行驶时,也应当如此,这就是思维定式(或者叫人体习惯)最顽固的一面。驾驶车辆与徒步行走是两个概念,车辆在行驶速度上对于行人具有极大的优势,行驶的车辆始终对其它的道路参与者具有极大的安全威胁,因此驾驶车辆时,驾驶者必须为行人考虑,留出足够大的行走空间,这是作为一个驾驶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同样,在划有行道线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不能跨线行驶,那同样侵犯了其它车道车辆的行驶优先权。但初学者因为刚刚才从行人的角色里出来,还没有完全进入到一个驾驶者的思维空间里,他们仍然习惯于像行人一样靠道路右侧行驶,总是趋于把车辆贴近道路右侧边缘线,有时甚至压着右侧边缘线行驶,而离左侧边缘线相对于右侧边缘线要远很多,他们认为这样做很安全,其实这即是对右侧车辆和行人行走优先权的侵犯,也是一种更加危险的驾驶策略。因为在驾驶车辆时,车辆右侧对于驾驶员来讲,视线盲区较左侧更大,驾驶员坐在驾驶室的左侧,对于车辆右侧与其它车辆和行人之间的平行间距更加难以估计和判断。思维定势通常有两种形式:适合思维定势和错觉思维定势。前者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形成了某种定势,在条件不变时,能迅速地感知现实环境中的事物并作出正确的反应,可促进人们更好地适应环境。后者是指人们由于意识不清或精神活动障碍,对现实环境中的事物感知错误,作出错误解释(如酒后驾车或疲劳驾驶)。思维定势对于问题的解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问题解决活动中,思维定势的作用是:根据面临的问题联想起已经解决的类似的问题,将新问题的特征与旧问题的特征进行比较,抓住新旧问题的共同特征,将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与当前问题情境建立联系,利用处理过类似的旧问题的知识和经验处理新问题,或把新问题转化成一个已解决的熟悉的问题,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做好积极的心理准备。具体地说,在问题解决中,思维定势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定向解决问题总要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目标,否则,解题将会陷入盲目性。定向是成功解题的前提。2、定向方法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广义的方法泛指一切用来解决问题的工具,也包括解题所用的知识。不同类型的问题总有相应的常规的或特殊的解决方法。定向方法能使我们对症下药,它是解题思维的核心。3、定势解决问题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必须有步骤地进行,并遵守规范化的要求。思维定势是一种按常规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它可以省去许多摸索、试探的步骤,缩短思考时间,提高效率。在日常生活中,思维定势可以帮助我们解决每天碰到的90%以上的问题。但是思维定势不利于创新思考,不利于创造。在行驶过程中,新驾驶员和老驾驶员在处理同一交通障碍的方式与方法就有很大区别,如平直道路上的车辆交会,老驾驶员根据经验,首先注意的重点和焦点是来车的车尾(是否有要超越对方的尾随车辆、欲横穿马路的行人等),因为那里在会车的一瞬间是驾驶员的视线盲区,会车时最容易发生危险,而会车地点、会车间距以及路面宽度,则在驾驶员的二次注意时间内;新驾驶员则正好相反,因此新驾驶员往往在会车时,被突然从对方车辆后面的超越车辆或对方车尾突然出现的行人惊出一身冷汗,但当新驾驶员有了这样一次经历之后,就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这就是思维定式所带来的积极的一面。但有时候,在弯度曲率不大(或雨雾天气)的道路上,由于视线遮挡(不清),不但对方车辆后面的尾随车辆在前车正与对方会车时强行超越,自己车辆后面的尾随车辆也会强行超越,形成四车交会。如果路面宽度足够则还可以避让,如若不足,则四车相撞的事故就不可避免。其主要原因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一般驾驶员都会严格遵守,但两个尾随车辆由于视线遮挡,同时依仗自己车辆的优越性能强行超越,而且速度极快,也是两前车所没有预料到的。这足以说明,思维定势对问题解决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它容易使我们产生思想上的惰性,养成一种呆板、机械、千篇一律的解题习惯。当新旧问题形似质异时,思维的定势往往会使解题者步入误区。思维定势确实对问题解决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当一个问题的条件发生质的变化时,思维定势会使解题者墨守成规,难以涌出新思维,作出新决策,造成知识和经验的负迁移。根据唯物辩证法观点,不同的事物之间既有相似性,又有差异性。思维定势所强调的是事物间的相似性和不变性。在问题解决中,它是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思维策略。所以,当新问题相对于旧问题,是其相似性的主导作用时,由旧问题的求解所形成的思维定势往往有助于新问题的解决。而当新问题相对于旧问题,是其差异性起主导作用时,由旧问题的求解所形成的思维定势则往往有碍于新问题的解决。从思维过程的大脑皮层活动情况看,定势的影响是一种习惯性的神经联系,即前次的思维活动对后次的思维活动有指引性的影响。所以,当两次思维活动属于同类性质时,前次思维活动会对后次思维活动起正确的引导作用;当两次思维活动属于异类性质时,前次思维活动会对后次思维活动起错误的引导作用。驾驶员的行车经验,只能是每一个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所积累的个别规律或个别现象,并不能代表全部。因此,驾驶员在处理交通障碍时的每一次类似现象,只能把前一次作为参考底限,而不能成为操作标准。因此可见,思维定势对于行车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使人养成一种良好的驾驶习惯,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的心态,并能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制度。参考文献:①普通心理学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l&M4②交通安全心理学王健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重庆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