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OO七年六月成都1-11总论1.1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钛白粉(TiO2)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佳的白色颜料,是全球第三大无机化工产品(继合成氨、磷酸及磷酸盐之后),号称白色颜料之王。被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橡胶、化纤等工业。由于其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钛白粉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一种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其销售值位于世界无机化工产品的前三位。钛白粉消费量的多寡,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高低。我国钛资源十分丰富,但钛白工业却相对落后。目前全国钛白粉人均消费量不足0.5公斤,相当于北美地区的十二分之一,西欧的六之一。目前国内对高档钛白粉的需求缺口很大自1980年至2000年共进口钛白粉60万t以上,且进口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近年增加量更大并成增长趋势,仅2005年一年进口量就达22万多吨,世界著名钛白粉生产商都普遍认为,亚州地区未来十年尤其是中国的需求增长率将继续强劲,达到6%以上,与GPT保持一致。钛白粉在国内属于高利润的化工产品,但又是技术密集型、高投资的化工产品,过去很少有民营企业敢于问津或者想把它做强做大。自四川龙蟒集团2000年涉足这一行业,2003年建成国内第一条2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生产线,并在此基础上2004年扩改至4万吨/年。以国内一流设备、一流产品,最合理的投资为国内钛白行业树立榜样后,民营企业投资钛白项目的技术障碍、投资障碍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阴影被排除。同时由于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的需要,原有大小企业扩能增产,一批资本雄厚的民营企业也在不失时机的跟进而至,形成国内钛白的投资热,这些都为金柚等川内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钛矿资源是四川省唯一具有绝对优势的自然资源,开发钛资源及发展钛化工无疑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泸州金柚钛业有限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开发钛资源及发展钛化工,建设1万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锐钛型钛白粉项目,正是顺应了国内经济发展趋势的要求,同时可向市场提供优质的专用锐钛型钛白产品,对缓解国内市场高档专用钛白粉供应的紧张状况,替代进口产品,节省国家外汇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对推动国内钛白粉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我国钛白工业在国际同行中的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利用硫酸型高钛渣为原料,采用硫酸法工艺生产钛白粉,不仅减少了硫酸亚1-2铁带来的利用和治理方面的压力,并对生产中产生的废酸进行综合利用,从而解决了硫酸法钛白粉生产中废物利用与污染治理难题,产生产业综合效应,实现合理利用硫、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都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经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泸纳发改投[2006]42号文核准批复,泸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本建设项目由持证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受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上报泸州市环保局批复。本环评以批复后的环评大纲作为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1.2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1.3编制依据1.3.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3.2评价技术规范1、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2、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导则》(HJ/T2.4-1995)3、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4、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5、国家环保总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3.3建设项目有关文件1、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泸纳发改投[2006]42号《关于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0000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的核准批复》(附件一)2、泸州市环保局《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四川金柚钛业1万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附件二)3、泸州市环保局泸市环建函[2007]13号《关于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标准的函》(附件三)4、《项目选址意见书》泸纳规址2006字第043号(附件四)5、环评委托书(附件五)6、泸州市环保局泸市环建函[2007]89号《关于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塑1-3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附件六)7、金柚钛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有关资料1.4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工艺,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限制类,但该指导目录又明确说明: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①本项目生产塑料和化纤专用的锐钛型钛白粉,通过本项目产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锐钛型专用钛白粉产品标准的对比分析表明,本项目专用锐钛型钛白粉的产品质量,可达到国际标准。表1-1锐钛型钛白粉产品质量执行标准项目GB1706-93标准颜料钛白粉美国标准ASTMD476日本标准JISK1409-1994日本标准JISK5116日本富士钛公司TA-300本项目BA01-01化纤用颜料用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TiO2含量%≥98.09498989898.5颜色(与标样比)近似不低于微差于与商品样品基本无差异105℃挥发物,%(m/m)≤0.50.70.8水溶物,%(m/m)≤0.40.50.60.5消色力(与标样比)10010090≥110吸油量g/100g≤22262820~2222筛余物(45um筛24)%≤0.050.100.300.20.030.20.002pH值6.5~8.06.5~8.06.0~8.56.0~8.06.0~9.07.07~8.5水萃取液电阻率Ωm≥302016相对密度g/m33.8~4.03.94.2水分/%0.50.7≤0.3着色力125013501780②本项目虽然采用硫酸法钛白生产工艺。但由于以酸溶性高钛渣为原料,高钛渣中二氧化钛品位高,铁含量低,不仅省去了铁粉还原,不会副产大量的七水硫酸亚铁;而且降低了硫酸消耗量和废酸的产生量;同时酸解后的钛液浓度较高,使得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污染物产生等大大低于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钛精矿为原料的硫酸法钛白生产工艺。因此,采用酸溶性钛渣为原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简化生产流程、节能降耗、有效利用资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③本项目硫酸耗量及废酸产生量小于用传统的钛精矿生产工艺,并且废酸回收浓缩后,部分回用到本项目钛白粉生产中,余下送周边磷肥厂作原料(接收协议见附件)。本工程采用酸溶性钛渣为原料,不副产七水亚铁,因此不存在七水亚铁的综合利用问题。④本项目较好地解决了传统硫酸法钛白粉生产中存在的废酸、亚铁的综合利用、“三废”处理及达标排放等问题,产品质量能达到国际标准。达到了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1-4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对“硫酸法钛白粉”可例外非限制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四川金柚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硫酸法锐钛型钛白工程经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后,以泸纳发改投[2006]42号文核准批复。高钛渣是生产钛白粉的优质原料,与钛铁矿相比具有含量高、产生的废物少、资源和能源利用率高等优点。我国虽已探明钛矿资源储量不少,但可用的高品位钛矿资源并不多,需从国外进口高钛渣作为钛矿资源缺口的补充。过去由于我国没有高钛渣进口税则号和税率标准,企业在进口高钛渣时常常因“原料身份不明”而遇到很多麻烦,并被当作“渣”或“未列名化工品”缴纳高额关税,影响到企业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的积极性。2006年4月下旬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要求给予进口高钛渣商品免除关税和确立高钛渣商品进口税则号的请示报告》。国家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接到报告后,十分重视和关注,立即开展征询调研工作,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际相关准则,制定出我国进口高钛渣税则号和税率执行标准的意见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并得到批准。据悉,《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1月1日起,进口高钛渣将实施零关税。高钛渣是生产钛白粉的良好的优质资源而不是“废渣”。1.5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容性本项目利用已搬迁的原化工厂旧址,及一部分旧厂房进行建设。废渣场位于厂区东南面的荒山沟处,占地约25亩。厂址周围住户稀少,无集中村庄和需保护的文化古迹。本项目选址已搬迁的原化工厂旧址,属工业用地,位于泸州市及纳溪区城市规划区以外,选址与泸州市纳溪区规划相容,泸州市纳溪区建设局以泸纳归址2006字第04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件3)确认其选址方案。1.6评价标准和污染控制目标1.6.1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参照执行《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声环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2、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水污染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1.6.2污染控制目标废气:粉尘、烟尘、SO2、硫酸雾等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废水:各工段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渣: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不污染环境。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总量控制: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泸州市总量控制要求。1.7评价重点、评价因子1.7.1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生产排污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确定评价重点为大气和事故风险影响分析,兼评地表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并着重分析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1.7.2评价因子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综合分析筛选后,确定评价因子如下。1、环境现状评价因子大气:SO2、硫酸雾、TSP地表水:pH、DO、COD、T-P、F-、SO42-、挥发酚、可溶性铁共8项。噪声:厂界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2、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大气:SO2、硫酸雾、TSP地表水:SO42-、COD噪声:厂界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废渣:工程废渣处置的可行性分析1.8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8.1大气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三级从简。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4×4km2范围。1-61.8.2地表水地表水评价等级——三级评价范围——清溪沟,项目排水口上游500m至下游汇入长江的2000m河段。长江,清溪沟汇入口上游1000m至下游5000m的河段。1.8.3噪声声环境评价等级——三级。评价范围——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声环境。1.8.4环境风险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二级。评价范围——距离厂址3公里范围。1.9环境保护目标1.9.1外环境关系1.拟建厂址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镇清溪村的已搬迁化工厂原厂区内,位于长江南岸深丘山区的一个山凹里,西面南面临山,东面北面较为开阔。厂址周边700m范围内无集中住户区,等环境敏感点,远离大渡镇。厂址北面~60m有1户农户,东面~250m有1户农户;南面紧邻本厂倒班宿舍和球团厂,化工厂生活区距离厂区850m。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3、附图4。2.渣场项目渣场选址在紧邻拟建厂址西南面的清溪村4社,利用现有的深山沟作为渣场,其集雨面积小,现为荒沟。拟建渣场占地面积25亩,占地约16783万m3。渣场距厂区约1000m,周围无集中住户及文物保护目标。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