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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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镇201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67号)要求,为保持我镇儿童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高免疫水平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12号)和东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2011〕8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时间和目标人群(一)实施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二)实施时间:第一轮:2011年3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第二轮:2011年4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三)目标人群:200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含流动儿童),凡脊灰疫苗免疫史不足5次,一律口服两次脊灰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二、工作指标辖区内所有目标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成立脊灰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见附件1)(二)职责分工1、教卫办:于2月28日前召开各村(社区)、托幼机构等部门的动员大会,负责做好托幼机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通知单、摸底调查、组织儿童接种以及善后工作的处理。2、**医院:负责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包括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的分发、现场监督及副反应处理、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同时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见附件2)3、宣传办:从活动前3—5天开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直至本次活动结束;同时在镇内主要道路、车站、市场、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标语。4、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宣传和摸底登记工作。5、财政分局:负责本次活动补助经费及工作经费的保障。6、各村(社区):会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摸底登记工作,向流动人口派发和回收“新莞人子女资料登记卡”,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表5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儿童登记与接种记录表》和《表1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登记情况统计表(各级通用)》,同时,要向家长派发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的注意事项。(三)经费保障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等购置费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防接种劳务费由市、镇财政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镇财政补助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110号)规定的比例分担。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医院组织强化免疫活动经费约为50000元,此项费用向镇政府申请补助。四、技术措施(一)人员培训1、镇政府在2月28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并完成对托幼机构负责人、村(社区)干部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摸底造册、发放接种通知单、集体接种组织工作安排等。2、**医院在3月1日前完成对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工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负责地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服苗规范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到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和不能喂奶。(二)宣传从3月1日开始,与广电、报社等宣传部门协调,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平台开展公益宣传,播放(刊登)《关于免费服食脊灰疫苗的通知》,并由各村委会、医院制作横幅,悬挂在各村委会、镇内主要道路、车站、市场等人口密集地。(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疫苗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到**医院,医院做好疫苗出入帐及疫苗温度监测记录,具体工作由蔡文英负责。(四)接种工作安排强化免疫接种工作采取以**医院计免门诊为主,结合本院妇产科、门诊部一楼、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临时接种点,广泛进行接种工作。1、**医院计免门诊接种工作安排预计每轮接种对象为5500人,在5—6日门诊日接种量约为1500-1800人,**医院计免门诊共安排20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接种工作。在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停止其它一、二类疫苗接种工作。(安排见附件3)2、**医院妇产科、门诊部一楼、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临时接种点。做好接种现场安排工作,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安排见附件4)(五)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操作,认真做好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由**医院成立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风险沟通技术小组以及接种质量监测评估小组,负责接种服务跟踪、现场监督、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家长沟通疏导、自我监测评估等工作。(见附件5、附件6、附件7)五、评价和总结(一)接种率评价接种工作完成后1天内,由**医院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接种工作进行检查、评价。若接种率未达到95%的需要进行补种。(安排见附件8)(二)资料总结上报各接种单位应于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报表上报**医院,医院审核、汇总后第一轮在2011年3月20日前、第二轮连同本次活动总结在2011年4月20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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