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培训主讲:2012年10月16日本标准是对GB/T28002—2002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1)与GB/T28001—2011修订前版GB/T28001有关的变化:——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对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模式,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的开头不再予以介绍;——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包括:a)新增9个术语。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b)修改13个术语的定义。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c)原有术语“可容许风险”已被“可接受风险”所取代(参见3.1);d)原有术语“事故”被合并到术语“事件”中(参见3.9);e)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参见3.6);注: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作为替代的一种方式,此方面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损失和破坏,其风险可以通过组织风险评价过程得到识别,并通过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控制。——为与GB/T19001—2008、GB/T24001—2004更加兼容,标准技术内容作了较大改进,例如:为与GB/T24001—2004相兼容,本标准将原标准4.3.3和4.3.4合并;——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的层级,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3.1);——更加明确强调变更管理(参见4.3.1和4.4.6);——增加了4.5.2“合规性评价”;——对于参与和协商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4.3.2);——对于事件调查提出了新要求(参见4.5.3.1)。2)与前版GB/T28002:2002之间的变化:——本修订版采用了与前版完全不同的表述模式。前版的表述模式是:首先给出GB/T28001的相应章条内容,然后依次明确阐释其“意图”、满足要求所需的“典型输入”、可用于满足要求的“过程”、满足要求所期望的“典型输出”。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可接受的风险acceptablerisk根据组织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己被组织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3.2审核audit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GB/T19000-2008,3.9.1】注1:独立的不意味着必须来自组织外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小型组织,独立性可以通过摆脱与被审核活动之间无责任关系来证实。注2:有关“审核证据”和“审核准则”的进一步指南参见GB/T19011-2003。3.3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为了实现对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的改进,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不断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进行强化的过程。注1: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注2:改编自GB/T24001-2004,3.2。3.4纠正措施correctiveaction为消除己发现的不符合(3.11)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注1:-个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3.19)是为了防止发生。【GB/T19000-2008,3.6.5]3.5文件document信息及其承载媒体。注: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GB/T24001-2004,3.4]3.6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3.8)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3.7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3.6)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8健康损害illhealth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3.9事件incident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3.8)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注1: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注2: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在英文中也可称为near-rmss”、“near-hit’,、“closecall”或“dangerousoccurrence”。注3:紧急情况(参见4.4.7)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件。3.10相关方interestedparty工作场所(3.23)内外与组织(3.17)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3.11不符合nonconformity未满足要求。【GB/T19000-2008,3.6.2;GB/T24001-2004,3.15]注:不符合可以是对下述要求的任何偏离:——有关的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律法规要求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要求。3.12职业健康安全(OH&S)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H&S)影响或可能影响工作场所(3.23)内的员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方员工)、访问者或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注:组织须遵守关于工作场所附近或暴露于工作场所活动的人员的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3.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anagementsystem组织(3.17)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并管理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1)。注1:管理体系是用于制定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的要素。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例如:包括风险评价、目标建立等)、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注3:改编自GB/T24001-2004,3.8。3.14职业健康安全目标OH&Sobjective组织(3.17)自我设定的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方面要达到的职业健康安全目的。注1:只要可行,目标应是可测量的。注2:条款4.3.3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3.15职业健康安全绩效OH&Sperformance组织(3.17)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1)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注1: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组织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注2: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背景下,结果也可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4)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求测量出来。3.16职业健康安全方针OH&Spolicy最高管理者就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注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采取措施和设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4)提供框架。注2:改编自GB/T24001-2004,3.11。3.17组织organization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GB/T24001-2004,3.16]3.18预防措施preventiveaction为消除潜在不符合(3.11)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注1:一个潜在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注2: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旋(3.4)是为了防止再发生。【GB/T19000-2008,3.6.4]3.19程序procedure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咸文件。注2::当程序形成文件时,通常称为“书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含有程序的文件(3.5)可称为“程序文件”。[GB/T19000-2008,3.6.5]3.20记录record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5)。【GB/T24001-2004,3.20]3.21风险risk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3.8)的严重性的组合。3.22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3.21)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3.23工作场所Workplace在组织控制下实施工作相关活动的任何物理区域。注:在考虑工作场所的构成时,组织(3.17)宜考虑对如下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例如:差旅或运输中(如驾驶、乘机、乘船或乘火车等)、在客户或顾客处所工作或在家工作的人员。GB/T28001的条文内容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确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程序应考虑:——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注1:按环境因素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可能更为合适。——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组织及其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所有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也可参见3.12的注);——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组织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在范围、性质和时机方面进行界定,以确保其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提供风险的确认、风险优先次序的区分和风险文件的形成以及适当时控制措施的运用。对于变更管理,组织应在变更前,识别在组织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或组织活动中与该变更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应确保在确定控制措施时考虑这些评价的结果。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组织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结果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得到考虑。注2:关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进一步指南参见GB/T28002。4.3.1.1概述危险源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因此,在评价与危险源相关的风险之前,必需先辨识危险源。如果对危险源未采取控制措施或现有控制措施仍不充分,则宜按照控制措施的层级选择顺序要求(参见GB/T28001—2011的4.3.1中关于确定或变更控制措施的考虑顺序)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组织需应用危险源辨识(参见3.7)和风险评价(参见3.22)过程来确定用于降低事件(参见3.9)风险的必要措施。风险评价过程的总目的在于,认识和理解可能由组织活动过程所产生的危险源(见3.6),并确保其所产生的对人员的风险(参见3.21)能够得到评价、给出优先次序和控制至可接受程度(参见3.1)。这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开发一种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辨识危险源;——评估相关的风险,考虑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