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上盐井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实施方案2012年4月镇雄县上盐井煤矿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为更好的创造上盐井煤矿职业卫生安全条件,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编织方案如下:一、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由企业法人谢长军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工程师向海林,安全矿长刘颜平,生产矿长陈小强,机电矿长谢顺彬为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建立、实施、定期评审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定期向企业法人报告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组织并推动全体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二、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长:向海林副组长:陈小强成员:龙明材吕岐川吴涛三、工作方法和步骤第一阶段:煤矿宣传发动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至2012年6月1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领导机构及其各管理机构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上盐井煤矿实际,召开工作会议,动员安排布置好上盐井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的相关工作,做到定人,定事,定时效,达到工作布置一盘棋,并结合实际开展上盐井煤矿多种形式的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工作。安排专人在矿区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标语,来营造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氛围。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为2012后6月11日至1013年4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制定“十二五”规划,经费落实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十四项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装框上墙,建立健全各项检测,监测登记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告制度,公布职业危害信息,让从业人员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情况,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度和相应的职工花名册和使用说明等,来增强上盐井煤矿职业职业危害防治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认真组织全矿员工学习云煤安发(59)号文,(2)(3)(4)号公告,领会文件精神,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折不扣的执行好。四是抓好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根据培训机构时间安排,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的管理人员,职业危害检测人员,极积参加培训,并利用班前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健康知识的学习,使员工知道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性及防护知识。五是抓好装备配备和日常个体防护用品购置。按行业规定配齐专(兼)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检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按照有关规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从业人员正常的使用。六是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健全、健实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七是开展检测评价结合矿内实际聘请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上盐井煤矿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第三阶段:材料申报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高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走形式,并报片区煤管所现场检查属实后上交培训中心,由县局初审,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第四阶段:申请评价验收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在验收时期必须极力搞好配合,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阶段:办证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四、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管理人员要端正态度,明确思想,各负其责,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做到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责任人、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事,争创镇雄县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规范矿井。2.经费保障,企业法人按规定提取各种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及检测评价,治理等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生产成本中专项提取,并实行专款专用。3.监督检查保障: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齐人员,配足装备、配备好专门的办公场所,保证监测监控工作能正常的运行。企业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好各种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监控,并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地点悬挂警示标识。五、工作要求1.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全面推进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2.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施方案节点推进。3.严格措施,按期推进职业病防治管理的“五阶段”实现上盐井煤矿职业健康状况的稳定好转。六.贯彻实施相关人员签字:上盐井煤矿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