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云南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所给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4.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二、给定材料【材料一】东莞市日前做出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广东省东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理由是由于养猪污染环境严重,养猪不经济。总之,禁止养猪是出于环保和产业调整的需要。可耐人寻味的是,东莞市经贸局从去年就已经和农业局联合进行“生猪供莞定点基地”的认定工作,到2008年1月1日,东莞市场上的所有猪肉都从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买进。本地人如果要养猪也必须申报“生猪供莞定点基地”。国内的养猪价格一路飙升,这固然与整个国民经济偏热、物价整体上涨有关,但生猪生产供应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明确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供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明目张胆地与国家缓解难题背道而驰,不晓得东莞意欲何为?“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个响当当的理由,可问题是:根据什么去鼓励或抑制某种产业的发展。就这个事例来看,东莞市经贸局的做法,反映的并不是政府有多么高明的产业眼光,而是政府的行政伦理缺失,因此,所谓“定点”即使有所谓招标等辅助措施,也很难避免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材料二】去年12月17日,虞城县一读者投诉称: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市容管理局就不会再找麻烦了。(12月24日《河南商报》)为了430元,“城管监制”的伞,让权力变成了个别人、个别部门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牟取私利的工具。从中,我们看到的是公共权力使用的任意性,甚至是“流氓化”趋势,这种权力的异化,严重背离公共全力的性质,导致社会公平缺失,带来行政伦理失范,严重危害公众利益。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本来是执政者与民众订约的产物,政府权力在本质上属于人民。政府一旦形成,其内部官僚集团也会有自己的利益,也是经济理性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此甚至会导致政府的变异,如大量滋生寻租现象,打破了官员无私、自动代表公共利益的政治学神话。城管监制的“保护伞”就证明了这点。【材料三】前些时候,《中国青年报》有评论讲到:在某县法院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演讲会上,竞争者无不以当选后完成若干创收金额为首要保证。该院领导表示,此乃发展“执法产业”需要云云。这种“执法产业”绝非个别现象,在一些地区甚至已成主体产业,除公、检、法之外,工商、环保、审计、土地等部门也是“执法产业”的大户,其特征是以案件或行政指标为资源,以执法或行政审批为手段,如公安部门通过内线聚众赌博以收缴赌资、通过妓女拉客下水以罚款,工商部门拖办工商登记同时以无证经营为由进行经济处罚……各显神通,藉此为机关乃至为地方广开财路。现时舆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以权谋私的腐败上,但这种以权谋“公”的腐败,其实是更坏的腐败。以权谋私是个人犯罪,有犯罪主体,仍可能惩罚罪人,罚没赃款;而以权谋“公”却是集体犯罪,也就是机构犯罪,没有明确犯罪主体,一般较难受到法律惩治。对于造成政府损失的以权谋私者,政府还可以大开杀戒,但对于只造成人民损失而未造成政府有形损失(在这里,这里的损失是无形的信誉损失)的以权谋“公”者呢?2喧嚣一时的陕西“假虎照”事件终于有了官方结论。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发表文章评论近期“假虎照”事件。文章说:一位大山深处中的农民主演的闹剧,演变成一起受到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伪照突破了三级部门、13名干部的把关,以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确认发布,其间,所涉部门无不言之凿凿,胸脯拍得山响;更有厅级官员以“乌纱帽”作保,为“纸老虎”的登堂入室推波助澜。整个事件充分暴露了相关机关和公务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涣散、责任心缺失、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可以说,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在公众的质疑声中,政府信用严重受损。因此,切实加强政府意识和行政伦理教育,健全政府信用体系,已经显得十分重要,应尽快列入各级决策者的工作日程,作为政府信用的制度保障。河南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起诉县、市两级政府,该案被称为政府“下告上”第一案。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城关镇政府承受了没有想到的压力,经过考虑之后,决定撤诉,现在镇政府唯一能做的是“只有等待上级的指示或者法院的判决”。“我怕什么,我怕的不是官司的输赢,而是官场的无形压力”,镇党委书记兼镇长王向阳表达了这样的情绪。有评论者认为,这一案件以诉讼的方式突破了传统的“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行政伦理,对行政权力体系的“垂直权威”发出了挑战。但事实上,王向阳不仅未能突破传统行政伦理,反而深陷其中,陷入了行政伦理选择的困境:如果赢了官司,他没有办法向县、市级领导交待,没有办法向私交不错的对手交待;如果输了官司,他则无言面对镇里的领导干部们,也无法面对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总之,赢了官司要下地狱,输了官司也要下地狱。人们一般都会把腐败案件屡禁不绝的原因归咎于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力,但最近发表的一篇题为《“三化”与行政伦理的博弈》的文章确指出:法制建设是从体制上解决问题的。加强监督,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的法制建设,无疑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的行政法规可谓不少,但一些法制专家不无忧虑的感叹:“从历史情况来看,从《行政诉讼法》到《行政处罚法》,再到《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任何一部约束政府权力的法律出台,都会引出新一轮的权力扩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法规无处不在,而对于那些具有社会伦理自我约束的人来说,只会感到天网恢恢。我们从中可以领悟到,任何法律法规都是社会伦理的社会化,是社会伦理自约束向他约束的强化,因此,要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就无法绕过对国家公务员队伍进行行政伦理重塑这一难题。【材料四】郑州市的馒头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市商贸委决定,原市馒头办主要负责人停职查办,市馒头办主任由商贸委员副主席邢××兼任。最近,新任的邢主任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陈××的专访。(据中央电视台)陈:市里为什么没有面条办、饺子办、窝头办?我知道郑州人也挺爱吃那些东西的。邢:我不清楚为什么没有面条办、饺子办、窝头办。成立市、区两级馒头办是为了共同保护馒头品牌,打击劣质馒头。陈:这就意味着馒头生产厂家要拿到馒头生产的许可证,才能是合法的。那么要拿到这么一个许可证需要花多少钱?邢:1100元,100元是办证,包括制牌、发证;1000元是得到许可证后还要在报纸上进行公示的广告费用。陈:公告费?公告费用是1000元吗?邢:这个事具体由原来馒头办的负责同志运作,现在已经在纠正这个事情。陈:我们知道在过去3年里,各区的馒头办在办许可证时,每一个证件收费是1600元,然后说有500元是交到你们市馒头办了,你们收到过这个钱吗?邢:据原来的馒头办负责人讲,他们没有收过。陈:但是那些馒头厂家,确实是交了1600元钱,那么那500元钱去哪儿了?邢:目前还不清楚。陈:有些生产厂家在问,在没有馒头办以前,他们办一个证件不需要交这么多钱。为什么出现馒头办以后3就要交这么多钱呢?邢:这个问题你问得很好,这也正是我们要加以整顿的理由之一。这个馒头办应该是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为馒头厂办实事的一个机构,不应该也不能多收一分钱。陈:我们知道在3月14日,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公开在白庙市场发生过一场冲突,就是因为双方都存在罚款问题,大家都觉得有权力来罚这个厂家。您觉得作为馒头办,它有权力来罚款吗?邢:从目前看,如果不赋予执法权力,它就没有权罚款。陈:在以前赋予了吗?邢:以前这事我不清楚,他们如果那样做,那就是认为有权吧,他们认为自己有权。陈:我们了解到一个情况,有的区馒头办要求馒头厂必须从他们指定的面粉厂进面粉,然后这个馒头厂要交给区馒头办每袋面粉5毛钱,然后面粉厂要再给馒头办五毛钱。邢:这样的馒头办,就应该取缔、整顿,对厂家没好处,对老百姓也没好处!陈:馒头办收的这些钱是如何处理的?有没有打算取缔一些馒头办?邢:这些钱要实事求是地由区加以内部审计,包括合法的、不合法的,以及不合法的弄到哪去了。然后市里还要进行审计。从目前看,还没有取缔一些馒头办的打算。陈:内部审计?我们知道在过去3年当中一直都存在上述情况,为什么在3年当中这种违法的情况老百姓不知道呢?如果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之间没有这次冲突,我们是不是就不知道这个内幕了?邢:会有这种可能。但是我估计这种可能继续的时间不会太久。因为这个事情是违背老百姓意愿的,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像这以权谋私的情况,迟早要暴露。陈: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在报纸、媒体上相互指责对方,市馒头办曾讲自己是代表正义的一方,那么谁是邪恶的一方?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冲突?邢:邪恶的一方是指区馒头办。作为市馒头办,在统筹协调方面没有做好工作。陈:市馒头办和区馒头办是不是因为权力的分配而发生了斗争?可能有更多的人都相信,答案是肯定的。您不相信吗?邢: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现在不好回答,因为我才介入这个事。或许可以从你讲到的市、区两级的收费找到答案,我估计是因为这个造成的。陈:利益!因为利益,办生产许可证有工商部门,卫生检查有卫生部门,质量有技术监督部门。如果没有这个馒头办,这个市场会怎么样呢?邢:这个问题也问得非常好。我听他们说,原来没有馒头办,市场也能够很正常地运转。陈:那么有没有想过,馒头办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邢:你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陈:这个问题“好”在哪儿呀?邢:好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经济工作。陈:您现在觉得馒头办,这种做法不是市场经济的办法?邢:也是,也是。陈:“也是”是什么意思?邢:“也是”就是说它在这一个时期,它的使命就是干这个事。现在整个国家这个办、那个办的太多。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产物。陈:你能不能用实话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呢?邢:这个问题还需要考虑。尽管是新上任的主任,我还是希望是暂时的。【材料五】在一次题为“行政伦理与反腐倡廉”的专题访谈中,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伦理研究会会长王伟教授谈到(人民网,2008年7月2日):其一,党和国家一直强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道德培育、廉政教育,但中央也承认这样的教育还不是很有效。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人治”的色彩相当严重;改革开放后,提出了依法治国。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非常巨大的进步。由此,相当一部分人又觉得德治是“虚”的,4法治才是“实”的,甚至相信法治万能。在这个时候,引入行政伦理是一个途径,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就能使行政人员所应贯彻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公仆意识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真正融化在公共行政的全过程之中。其二,中国现在出现的很多腐败问题,从它的广泛的深层次的根源看有一个文化根源问题。也就是说,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延续下来的“官本位”意识,不仅在干部中间很深,就是在民众中间也有相当的市场。好像觉得官就应该这样,或者说你这个官虽然贪一点,但是你还能够为百姓做事,我就觉得你这个官还行。现在我们讲公共行政伦理,它的基本点是“民本位”。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本身就有非常深刻的行政伦理内涵。真正有效的遏制腐败,最重要的一个法宝就是民众的觉醒、民众的力量。【材料六】据悉,近年来,已有上海、昆明等很多大中城市的政府,已将行政伦理和公务员行为规范列为在职公务员培训的常规项目和各类培训的基础内容。2007年8月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北京市将在部分学校试用《廉洁教育》读本。《廉洁教育》读本有4个版本,小学和初中版本以正面内容为主,内容主要源于传统文化中的人物以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高中和教师版本中选择了一些反面类型案例,其中2005年高考西安集体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