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与预算技术性审查意见表编号:项目名称设计单位项目范围(乡镇村)建设规模(公顷)新增耕地面积(公顷)比例(%)投资规模(万元)亩均投资(元/亩)数据一致性审查内容审查意见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前后是否一致项目范围审查前后表述是否一致、文图是否相符;是否与入库备案一致地貌类型审查设计报告前后表述是否一致、文图是否相符建设规模、新增耕地(率)和投资预算前后是否表述一致、文图是否相符;是否满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下限要求;对照土地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情况变化表,检验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是否准确。内容完备性、合规性设计报告:检查设计报告编制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土地权属调整意向书、项目设计方案群众座谈会会议纪要及征求意见记录、特殊单位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群众意见的情况说明、经村组、乡镇签署意见并签章的征求意见草图(含初步设计方案和设计方案两次征求意见草图)、县级土地整理复垦中心审查意见、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是否符合报备要求等预算书:检查预算书编制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项目预算编制说明、项目预算表格、项目拆迁补偿证明材料、材料、设备费价格证明材料、项目其他预算附件材料图件:项目现状图、项目规划图、项目工程设计图册编制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2-项目名称项目规划方案基础资料、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审查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基础资料是否翔实、客观;所提供的项目区自然条件(如水资源状况、土地利用限制因素等)是否对应;审查项目区基础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建设总目标:审查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要求,通过整理后改造和完善了基础设施,对田、水、路进行了综合整治。土地利用布局(图文表对照审查,重点审查新增耕地来源):审查布局是否合理、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是否具体,新增耕地来源是否有保证等。工程总体平面布局:审查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基础资料是否翔实、客观;所提供的项目区自然条件(如水资源状况、土地利用限制因素等)是否对应;审查项目区基础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充分考虑对项目区原有工程设施的利用和改造;各项工程之间是否匹配、协调、工程是否安全、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项目建设内容:审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必要、合理。项目建设标准:审查是否符合土地整理相关规程、规范要求。主要单项工程设计田块规划与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审查田块方向、大小等田块内部设计是否合理;审查典型田块设计图是否有代表性,是否与项目规划图对应;审查是否选取典型田块计算土方量,计算方法和步骤是否正确;审查项目现状图是否清晰表示现状高程,项目规划图是否清晰表示设计高程,设计高程是否符合项目区现状条件,土地平整土方量是否合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①审查灌溉取水方式是否充分考虑灌溉水源的类型、水位和水量状况等;②审查灌渠布置是否充分考虑地形、水源、可供水量及土壤等情况,参数选取是否合理;③审查排水沟布置是否充分考虑承泄区的位置以及项目区地形情况,参数选取是否合理;④审查取水、灌溉、排水等水利工程是否匹配;⑤审查机井布置是否充分考虑地下水资源状况,机井数量和结构布置是否合理;⑥审查所有沟渠是否有横断面图,所有支、斗沟渠及主要农沟渠是否有纵断面图。田间道路工程设计:①审查田间道路布置是否通达、方便生产和集约;②审查田间道、生产路是否有横断面图,田间道和主要生产路是否有纵断面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计:审查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是否必要、合理。其他工程:审查拆迁补偿依据是否充分、标准是否合理,景观生态等其他工程布置是否必要、合理,是否符合报备要求。-3-项目名称图件规范性项目现状图:①审查图名与申报项目名称是否一致(关键要确认是否为同一块地);②审查项目现状图是否以实测为基础进行绘制,是否能够清晰表示项目区地形、地貌;③审查图上是否标明土地利用变更日期,是否能反映项目区最新土地利用现状;④审查图上是否有各类用地面积统计表,是否与图上各类用地面积比例相符;⑤审查是否清晰标注项目建设区边界、地类界及符号、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乡镇和村庄的名称;⑥审查是否清晰标注项目所在区位水源及现有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沟渠、堤坝、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⑦审查是否清晰标注项目建设区现有的田间道路、沟渠、机井、蓄水池、建(构)筑物等农田基础设施;⑧审查项目建设区边界上的主要控制点是否标注经纬度坐标。项目规划图:①审查图名与申报项目名称是否一致(关键要确认是否为同一块地);②审查项目规划图是否以项目现状图为基础进行编制,项目建设区边界是否完全一致,是否标注设计高程;③审查沟、路、林、渠、建(构)筑物、机井、输电线路、田块布置等各项工程总体布局是否明确,主要单项工程是否编号,工程类型和数量是否与报告中描述的相符;④审查灌排沟渠(管)布局是否合理,不同级别渠系之间是否能合理连接;⑤审查各级排灌沟渠和道路的相互关系与配置是否合理;⑥审查是否附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情况变化表,是否与图上地类变化情况相符单体工程设计图:①审查项目区所有改扩建、新建工程是否有典型设计图,设计图是否清晰标注设计尺寸和比例尺等;②审查不同类型的建(构)筑物是否有平、立、剖断面设计图;需要配筋的,是否有配筋图,并列表统计工程量;③审查工程设计型式、结构、材料是否与设计报告内容一致。其他设计审查其它设计:标志牌设计是否按统一要求设计等预算正项目投资范围:1)项目区外工程设施原则上不属于投资范围。(2)施工、生产性工具和设施不属于投资范围,如运输车辆(船只)、温室、大棚等。(3)化学、生物性质土壤改良不属于投资范围。(4)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如防洪堤坝、大中型水库(10万立方米以上)、骨干沟渠(占地宽度20米以上)等原则上不属于投资范围。(5)微灌工程中地表式滴灌带等不属于投资范围。(6)大跨度桥梁(净跨20米以上)原则上不属于投资范围。(7)1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不属于投资范围。(8)高标准装修的建构筑物不属于投资范围。(9)干、支道路原则上不属于投资范围;田间道及生产路原则上应控制在4m宽度以内,且路面面层材料不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等做法;对于需大型农用机械作业区或根据实际需求本省有明确规定的,道路宽度可适当放宽。(10)大规模林带、林地不属于投资范围,且树种单价不宜超过5元/棵。(11)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零星房屋、坟墓、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补偿费用应依据当地相关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补偿,其中房屋补偿不考虑房屋重置的费用;青苗补偿为单季适当补偿;坟墓拆迁原则上单穴不超过200元,双穴不超过300元。-4-项目名称确性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设备费单价:(1)人工单价审查:工资区类别是否正确,地区津贴标准、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是否合理,人工单价计算是否正确。(2)材料预算价格审查:对于参考造价信息或物价部门认证的材料价格来确定材料预算价格的,审查价格依据是否为项目编制年度最近季度的材料预算价格;对于计算的材料预算价格,审查材料原价确定是否合理,运杂费、采保费等费用计取依据是否提供,依据是否合理;对于超造价信息运距,需计算运输费用的,审查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正确;对于价格超过造价信息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不应参与工程取费。(3)审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是否正确。(4)审查直接工程费单价表实物量消耗水平确定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拆迁补偿数量、标准:数理、标准是否正确、合理定额子目套用:审查是否采用规定定额,各子目的套用是否合理,各子目实物量消耗是否合理,有无多套、漏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不可预见费取费费率:各项费率使用准确预算计算正确性:审查各分项工程的计算过程、合计及累计是否正确;审查各分项工程的计算过程,合计及累计是否正确;表间、预算说明及规划文本数据是否一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1)审查分月用款计划表中年度投资与总预算表中年度投资是否一致。(2)审查分月用款计划表与工程施工进度图是否匹配。项目资金来源:其他预算审查其他预算审查-5-项目名称审查结论:(一)设计审查结论处理对以下几种情况,建议设计审查不合格:1、项目建设地点无法核实;或与入库备案不一致,又无合理论证或说明。2、项目建设规模无法核实;或与入库备案不一致,又无合理说明;或不满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上、下限要求。3、新增耕地无法核实;或新增耕地面积有误;或与入库备案不一致,又无合理说明;或不满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下限要求;或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不到3%的出地率要求。4、设计依据不足;或与提供的依据不符。5、投资较大的主要工程量不合理。6、项目区基础条件不具备。7、设计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对项目区原有工程设施的利用和改造。8、图件不能清晰表达上图要素,不满足审查要求;或图文不符。(二)预算审查结论处理对以下几种情况,建议预算审查不合格:1、项目预算未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进行编制。2、项目超投资范围工程内容影响规划方案。3、项目申报预算总投资超可研备案估算总投资15%以上的。4、预算中工程量依据不足部分涉及的投资额超项目总投资的20%。5、基础单价确定有误(人工单价确定有误、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有误、材料预算价格未依据项目申报年度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等),预算编制不合理。6、项目预算中存在较多的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和费用标准计取错误等,导致项目总投资无法核定的。7、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审查核减(增)的投资额度超项目总投资20%以上的。主审专家签字:年月日审查专家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