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司法罪10法学侯丽佳伪证罪•第一部分概念•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复杂客体•即本罪既妨碍了国家的正常司法秩序,又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实施了作伪证的行为。•“伪证行为”:指行为人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行为人行使上诉任意一行为即构成本罪。主体•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并且还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伪证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划清“伪证”与“物证”的界限:是否故意作伪证,有无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如果行为人故意作伪证,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便构成本罪:否则如果因行为人因记忆错误而导致证词失实,或者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因业务水平低下,或因粗心大意而导致鉴定.记录.翻译出现差错,又没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便不能认定为犯罪。伪证罪的认定•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犯罪方式犯罪主体犯罪发生的时间行为所针对的对象犯罪意图伪证罪在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上作伪证特殊主体: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陷害无罪之人,包庇有罪之人诬告陷害罪捏造整个犯罪事实一般主体刑事诉讼活动开始前未必进入诉讼程序的人陷害他人伪证罪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2、犯罪的时间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实施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关押又逃脱之后、而伪证罪的实施则只能是发生在判决之前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阶段•3、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不同。窝藏、包庇罪一般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帮助其逃若、而伪证罪则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4、犯罪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可以是未经逮捕、判刑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已经判决的犯罪人、而伪证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无罪的人•5、犯罪的目的不完全相同。窝藏、包庇罪的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的目的则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也可以是隐若罪证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责任伪证罪的刑事责任•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美国和英国的规定•在美国,宣誓下作假证供是联邦罪行,成文法规定犯罪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5年。•宣誓下作假证供只有在证人宣誓或确认(affirm)过会说真话之后才可以成立。确认是给不愿或因宗教原因不能起誓的人使用的。在英国,证人可以手按圣经或其他宗教经籍发誓。如果证人没有宗教信仰,或不愿按圣经发誓,他可以确认自己会说真话,和宣誓在法律上效力相同。•宣誓下作假证供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立,包括在签署由有刑事规定的法律赋予效力的文件时,不必经过宣誓程序和经适当公职人员监誓。例子包括美国国税局的报税表,报税者必须签署声明所报真实,法律规定谎报者会被视为宣誓下作假证供。联邦税务法规定违法者可入狱三年。德国立法例•德国刑法第九章规定了虚假的未宣誓的陈述和伪誓罪。这类犯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发的看护作用(Rechtspflege),在特殊情形中还保护在另外的诉讼案件真实地发现,以维护与事实相关的认定。该类犯罪属于自手犯(eigen-haendigeDelikte)•自手犯指只能由正犯亲自完成实行行为才能成立某些犯罪的犯罪形态。DeuschlandJura•1)虚假的未宣誓的陈述罪的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法院或者其他证人或者专家的宣誓的讯问的机关的面前,作为证人或专家,不宣誓地虚假地陈述。•2)该罪有故意构成,间接故意为已足。且行为人认识到陈述是虚假的,具有陈述实施的义务以及是在权力机关的询问下。DeutschlandJura•德国刑法157:如果行为人说了不真实的东西,是为了避免亲属或他自己被处罚或者被置于剥夺自由的改善或保安处分之下的危险,当证人或者专家有责任地做了伪誓或者虚假的未宣誓的陈述,法院可以根据其酌量轻处刑罚;在未宣誓的陈述的情形下,也可以全部免除刑罚。如果一个尚未成年的宣誓者未宣誓的虚假陈述,法院可以根据其酌量轻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第二部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概念•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犯罪构成•客体: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主体:特殊主体,只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故意认定•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过失毁灭证据的,不构成本罪。对于虽属故意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条及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心目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国家秘密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妨害作证罪